第八十四章 你是神仙吗?
作者:
步枪打蚊子 更新:2023-05-25 19:29 字数:3036
对于刘兴华而言,这次为了买粮,基本将缴获到的银子给拿出来了。就算还保留的现银,也要留着发军饷所用。至于仓储器里的金子,不到非常时期他根本不想动。
前世听过华夏做为黄金白银大国,可建国初期,因为清朝几次巨额赔款。让国家储存的大量黄金白银外流,导致华夏的货币,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怎么值钱。
虽然刘兴华还没想过,组建银行什么的,却也清楚黄金的价值比较高。尤其到了后期,一些国家实行金本位制,以银本位制的货币,便出现大幅跳水的情况。
为了尽可能储存金子,以便于将来流通自己的货币,储存在仓储器中的金子,他都没想过兑换出去。对他而言,银子若是没了,下次去关外多当两回飞天大盗便是。
这年头,除了晋商开设的票号,大量吸收清朝储户黄金白银的外资银行,便是刘兴华视为提款机的所在。反正这些银行财大气粗,盗走他们储备金,也倒闭不了。
更何况,这本来就是属于华夏的黄金白银,白白让这些殖民者给窃取,刘兴华多少也觉得不舒服。尤其他还听过,清朝那些王公贵族,现在都把银子存在外资银行。
那怕王朝更替,只要他们还活着,拥有这些存款,到那里他们都能继续逍遥。所以,盗取那些外资银行的金库,刘兴华觉得也是劫富济贫的好事。
经过他与莫拉乎简单清点,单单摆在地窖重达二三百斤的银冬瓜,就多达二十多个。装在箱子里,码放整齐的白银,一番清点之后也有四五十箱。
总之,一番清点下来,这地窖中储存的白银,至少有近十万两之多。这让莫拉乎也感叹,刘兴华真是好命,捡了这么一个天大的便宜。
唯有刘兴华忍不住困惑道:“这个晋商,初来这里怎么会带这么多银子?难道,他是打算到瑷珲开票号或钱庄的吗?不然,藏这么多银子,不会故意招贼惦记吗?”
换成普通人,尽管会在自家藏些白银。可更多还是会换成银票,那样即方便携带,也便于交易之用。一下存这么多白银在自家地窖,风险确实不是一般的大。
看着刘兴华一脸困惑,莫拉乎却很洒脱的道:“不管这些银子,那晋商是用来做什么。可现在,它们都是你的了。我支持你拿这些钱,也替这晋商找出杀他的凶手。”
确实,得了这么大的好处,不替这些银子的主人做些事情,确实是件不道义的事情。至少莫拉乎觉得,君子爱财,取之需有道啊!
听到这些话,刘兴华很快道:“嗯,不管如何,有了这笔银子,短时间我不用愁钱了。我现在开始考虑,将来这里派谁过来做镇。在这里的人,必须稳重可靠才行!”
站在一旁的莫拉乎,突然道:“不行的话,我就在这里待一段时间。反正村子那边,有老季他们帮忙,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接替我的人手,你要尽快找好才行。”
明白刘兴华身边,现在真正能替他办事的人,其实真的不多。象葛依乎他们太年青,单独放在外面的话,只怕也容易出事。必须老成稳重的人,待在这里才行。
对于莫拉乎的自告奋勇,刘兴华很快道:“好,最多一个月,我便会派人过来接替你。这次回去,我打算提前把清风山拿下,建立第二个训练基地。
另外这里距离漠河太远,有什么事情传递消息太慢。这次回去,看来要挑些心灵手巧之人,学会发电报。这样一来,有什么事情,家里也能早点收到。”
想到仓储器中,储存不少淘汰的二手军用无线发报机。刘兴华也觉得,是时候组建一个通信队,培训一批收发电报的通信兵,将各个基地的联络给整合起来。
如果有电报的话,将来瑗珲有什么事情,不用派人快马传递消息。只需通过电报,将消息发送到漠河基地。再由刘兴华,根据情况及时下达命令。
而莫拉乎却很惊讶的道:“发电报?那玩意太费钱吧?而且,你能搞到电报机吗?那玩意,我以前听人说过,发一封电报要按字计费,每个字都要几两银子呢?”
面对莫拉乎连这都知道,刘兴华却笑着道:“莫叔,放心,我拿出来的发报机,绝对跟我给你的香烟一样,都是别人没有的稀罕货,发电报不用那么费钱的。”
见莫拉乎有些不信,刘兴华也没多解释什么。在仓储器中封存的无线电发报机,都是建国之后配发给边防部队的。这种无线电发报机,是这时代那国都比不了的。
想着有些事情,也许应该稍稍透露一些给莫拉乎知道。刘兴华略显严肃的道:“莫叔,我知道,你肯定很好奇,我身上流出来的东西,为何都是你从未见过的。
按理说,你老如此推心置腹的信任我,我不应该瞒着你什么。只是我的身上,存在太多太多秘密,随便说出一件,都会让你觉得不可思议。
可我还是要告诉你,不管我身上到底存在多少秘密。我对你,对村里的百姓,对我们所有千千万万的华夏百姓,我都保持着善意,绝无任何坏心思。
想必前次粮库粮食突然多出来,你跟季叔一定很好奇?还有,你老也应该奇怪,明明存在清风山地窖的银子还有军火,为何会突然消失。
我一直没敢告诉你,也是觉得我身上,存在一些特殊的能力。这些能力,如果让人知道,肯定会引来恐慌。可我觉得,有些事情,我不应该再瞒着你了。”
见刘兴华突然说出这番话,莫拉乎也很认真道:“刘兄弟,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也是真心实意想为我们做些事。我也知道,你做任何事情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如果不便让外人知道的事情,那你便不用说,我能理解。到了我这个岁数,我多的期望没有,就是希望村里后生有出息,村里人能过上安生些的日子。
只要你有能力,只要对我们有好处,我才不管你是怎么弄出这一切。有时候,知道太多事情,并不是什么好事。这道理,想必刘兄弟比我更明白吗?”
望着莫拉乎一脸真诚的理解,刘兴华也明白。他就是知道太多,有关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导致很多时候,他都显得非常焦虑,巴不得时间停住,多给他一些准备的时间。
可既然把话题说到这,刘兴华还是很认真的道:“莫叔,我知道,有时候隐瞒太多并非好事。可我身上有些事情,必须做到保密,稍有差池引发的后果非常严重。
就说我随身带的那几支枪,任何一支流入到洋人手里,都将带来非常恶劣的情况。现在我们国弱民卑,好东西再多也守不住,反倒会招惹这些饿狼的贪婪。
所以我必须保证,这些枪支不流入到洋人手里。这也是为何,我的枪连葛依乎他们,都只给使用不给拆卸的原因。因为我所用之枪,比老毛子的水连珠都要高过几筹。
今天这些银子,我要全部带走。到时,我会给你老一千两银票,还有一千两散碎银子,让你用来办事所用,想想应该够撑一段时间。你老顺便多打听一下,河对岸的情况。
接下来,你便能看到,我身上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能力。只希望,莫叔看过之后,做到心中有数便行。其它人,还是别告诉为好!”
说着话,莫拉乎便带着惊讶的眼神,看着刘兴华伸出一只手。朝那些至少需要两人抬,笨重的银冬瓜,一个个从眼皮底下消失。这情形,真的太过诡异!
伴随刘兴华的手伸到那里,那里的银子便消失不见。直到整个地窖之内,再次剩下空空如世的空木箱,莫拉乎也承认他吓住了。这手段,闻所未闻啊!
清楚这事情,要接受有点困难。可半响之后,莫拉乎略显敬畏般道:“刘兄弟,你是神仙吗?”
神仙!或许这种能力,也只能用仙家手段来解释。除此之外,莫拉乎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人能做到,这种凭空收取东西的能力。
被一个神仙说的哭笑不得,刘兴华摇头道:“不是,我很普通,挨上一发子弹,我照样会流血会挺尸。这只是我身上,一个比较特殊的能力。
看过这个能力,你老不会觉得,我们这次购买的二千石粮食,还要派人专门运送吧?对我而言,只要是死物,我这能力便能全部随身带走。”
听完刘兴华的话,莫拉乎也觉得,这个秘密知道了,他确实很感动也很激动。可他同样知道,刘兴华有了这样逆天的能力,未来会走到那一步,真的预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