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金身不灭
作者:
通吃小墨墨 更新:2023-05-25 19:33 字数:4065
第138章 金身不灭
真正的殷寿,被气死了,活活的给任天行给气死了,亏任天行还想着找殷寿算账呢,可是如今,知道殷寿有三个分身,任天行也感觉头大了。
一个西汉时代的普通人,称为了殷寿的分身,原因很简单,因为他长得像殷寿,从体型、身高到五官,几乎是八分像,说是偶然被这个殷商时代的大帝遇上,但是老妖怪根本不相信,这是偶遇。
殷寿把老妖怪有目的的咬成了僵尸,亲口所咬,严格意义上是除了殷寿这个僵尸始祖之外的第一代僵尸,是真正的继承了殷寿七成的力量,并特意的把老妖怪进行训练,让老妖怪学习他的各种行为,从走路姿势、说话音调、行为习惯,甚至在气势上,都需要一模一样,直至训练了十年。
任天行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殷寿要让老妖怪学习他,殷寿作为僵尸始祖,不老不死,具有黑夜的无穷力量,他为什么还要费煞苦心来培养分身呢?
老妖怪后面的话,让他几乎窒息,因为他没想到,隐藏在这个世界的人,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因为,这个世界还有一些上古传承下来的隐世家族,在追杀殷寿。
“当年黄飞虎的两名大将,手持七窍破魂剑和夺魂刀,势必要斩杀纣王于刀剑之下,他们从东方追杀到西方,如果不是黄飞虎将军当当年有变故,这两位大将无奈之下只能放弃追杀返回大周,纣王必定死于他们的刀剑之下。”老妖怪说的两位大将,就是任天行和完颜长风的先祖,昔年曾经是黄飞虎将军的左右手。
任天行听到这段密史,顿时精神一震,他立即追问当初黄飞虎有何大变故,导致连追杀纣王的任务都得立即放弃,但是老妖怪也不知道,不过老妖怪却道出了,殷寿为何会寻找分身的原因。
当年殷寿被追杀,东躲西藏,身受重伤,虽然自己是不老不死的躯体,但是那个夺魂刀和七窍破魂剑,简直就是专门克制他的东西,让他痛得死去活来,生不如死。因此,追杀他的人离开之后,他知道自己迟早会被这两个人找上门来,因此他在西方花费了几年时间,暗中扶持了几个家族后,偷偷的潜回了东方,并开始寻找替身,训练他们,培养他们。
如果黄飞虎他们再次找来,有了替身,纣王变可以利用替身躲开追杀,而且为了防止出意外,纣王不只是找一个替身,前后找了三个,老妖怪就是第三个。
这三个替身,纣王训练之后,几乎让人区分不出真假,纣王因此进入了幕后,并操控着三个替身为自己办事,布局整个世界,三个替身利用纣王的身份,在这个世界寻找灵族的线索,并开始培养各个部落的势力,为其所用。
老妖怪说道:“当时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居然还有比我们更厉害的对手,我们原本以为,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已经是食物链顶端之人,直至我遇到了隐世家族。”
“隐世家族?”
“对,黄氏家族,他们是黄飞虎的后代!他们不在世俗之中,但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纣王,那一次我遇到了黄飞虎的后代,我才知道这个家族的恐怖,他们的强大让我们无法想象。”老妖怪回想起当年,估计也是一场恶战,但是他却不愿提及更多的细节,只是说这个家族十分恐怖,最后这个家族另一个高手降临,两个黄氏家族的高手,一直追杀老妖怪,让老妖怪不敢冒头。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们活着的意义,我们居然是一颗不由自主的棋子,一个诱饵。这两个高手差点把我给杀了,这个时候纣王出现偷袭了他们,把这两个人活活给咬死。但是,黄氏家族的高手,不只是这两个,因为从纣王口里得知,他另一个替身,在别处被这个家族的人给灭了。”
老妖怪是诱饵,是挡箭牌。第一个替身被黄氏家族的人杀了之后,黄氏家族以为纣王已死,以为使命已经完结,因此不会再大力的派人去寻找殷寿,只是每年会派一些家族弟子四处清理殷寿的余孽。
殷寿利用这样的信息错位,不断的偷袭黄氏家族。因此,黄氏家族跟僵尸的恩怨就这么一直延续数千年。
“我快不行了!”老妖怪的脸色已经开始红润了,这是回光返照的一种现象,虽然整个人没有程老态,但是已经能够看出来,生命即将终结。
老妖怪从手上脱下了一个古朴的戒指,递给任天行,说:“这个玩意,送给你!作为我的回报,而且,我也只能给你这个。”
“任天行,我知道你答应了我的交易,你一定会做到的,我的家人就拜托你了,希望你能赐他们一死,结束他们痛苦的一生。”
任天行吸了一口气,接过老妖怪的戒指,缓缓说道:“放心去吧,这个戒指我不需要,我会转交给你家人。”
“不,你需要!因为秘密都在里面!”老妖怪的话让任天行好奇,他继续说道:“你要想开启禁地,把完颜长风救出来,你还得靠它。”
“为什么?”任天行不解的端详着这古朴的戒指,老妖怪却说道:“这戒指是灵器,你滴一滴血在上面就知道了。”
“滴血?”任天行疑惑了一下,真不会是像修仙小说里说的那样,滴血认主吧,但是看着老妖怪很认真的表情,他还是从指间挤出了一滴血。
一滴金色的血!
看到这血的颜色,别说老妖怪,连任天行自己都吓了一跳,老妖怪有点激动的说:“你进化的已经到这份上了……”
“为什么我的血是金色的?”任天行问。
“这就是进化!别说血是金色的了,以后你的骨骼都是金色的,如果你的身体再进化,到最高级的时候,你的骨骼经脉,会成水晶色。”
“水晶色?”任天行听了之后,忽然间想起了水晶头骨,以及俄罗斯发现的水晶骸骨……,这个世界的未解之谜?
“知道什么叫金身不灭了吧!那可不是佛家乱编的,你也别惊讶了,生物的进化,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事情,你能否到那个高度,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纣王的不死之躯,只达到了半步金骨的阶段。”
原来,佛家的诸多罗汉、菩萨的金身,指的不是浑身镀金,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进化到连骨头血液都是金色的。
知道得越多,就越让人感觉自己的渺小,任天行这时候就恨不得让长风这个该死的家伙出现,因为他如果在这里,一定会给自己解决这些疑惑。
这些疑惑,这些秘密,难道都跟这枚戒指有关吗?这枚戒指真能解开秘密吗?只需要滴血?
任天行一咬牙,把这金色的血液滴在了戒指上,顿时,他的脑海之中似乎产生了一种联系,跟戒指的联系,而他只是低头往戒指那看的时候,他居然能看到,戒指之间,似乎藏着一个巨大的空间,他集中精神往那个空间里面看的时候,忽然间感觉进入了一个二十多平米的房间里一样,里面诸多物品悬浮在空中,吓得他顿时退了出来。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感觉到了不寻常之处了。
“这就是灵器!灵族人留下来的高科技玩意,我在百慕大三角洲下面的一个金字塔里面找到的。”老妖怪说。
“灵族人的高科技,灵器?”
“对,你看到那个房间了吗,那是灵族人用科技开辟的空间!这戒指就相当于是灵族人的随身背部,用现在的科技来表示,那就是次元空间。也就是说,这是一枚空间戒指。”
“空间戒指!次元空间?”
老妖怪深吸了一口气,说到:“任天行,空间里面的东西,是我这两千多年来,为纣王寻找灵族人线索时找到的,就都送给你了,希望你能善用他们,还有,小心另一个分身,他是真正的妖怪。”
任天行点了点头,他把戒指戴在中指上,戒指忽然间化为一道淡淡的纹身,印在手指上,根本感觉不到它的重量。
“纣王一直认为,灵族人把我们给遗弃了,他们离开了地球,但是这么多年来,我发现,或许这里面还有更大的秘密!你可能想不到,我们人类传承下来的历史,很多都是真的,只不过解读的不对。”
“解读的不对?这话怎么讲?”
“比如,纣王那个时代的神仙,其实都是灵族人,比如女娲,她是灵族中的一员,纣王只不过是灵族统治中土的工具。纣王的不死之身,就是女娲赐予的一种病毒,惩罚纣王这个不听话棋子。”
任天行听完这话,顿时感觉脑袋有点不够用了!
怪不得,史书上的神灵,都是具有如此的神通,能够有千里眼,有顺风耳,能够移山倒海,能够飞天遁地!
灵族人遗弃了人类,他们离开了这里?他们曾经在地球上创造的文明,被他们刻意的抹去!
“人类的历史上,有一个大灾难,那就是冰川时代来临,诺亚方舟出现!这是灵族人抹去他们文明最简单的方式!”老妖怪沉沉的看着任天行,说到:“方舟之前,我称之为史前文明……”
“我想起来了,我的名字叫欧阳昊……天!”老妖怪挤出了最后一个字,面露笑容的走了,生命力消逝,好在在临走之前,是带着笑容而去的,因为他想起了他的名字。
“前辈,走好!”任天行向他鞠了一躬,此时却是诚心诚意恭送一个去世了的人,然后他举起手中的“神之右手”,轻轻的打在了老妖怪的身上,黑暗的光柱产生的魔力,让这个活了两千多年的僵尸,化为了一团粉末。
任天行找来了一个实验室用的玻璃罐,把这些粉末收集在里面,他会带着这个玻璃罐,去见欧阳昊天的家人。不过,他总感觉老妖怪的话里有问题,但是又一时间想不到问题在哪,让他灵光一闪之下又消逝了。
任天行的这个问题十分关键,因为,诺亚方舟出现的时间,跟殷商时期,哪个是前,哪个是后?如果殷商是前,那么后世如何有殷商到大周的历史?难道大洪水的灾难,不涉及殷商吗?如果殷商是在大洪水之后,那么那些灵族人,为何会遗弃他们,他们去哪了?
这个问题,一直到他和长风再次碰面,才真正全部解开。
“神之右手!”任天行仔细端详着这把武器,一直以来他都没有认真的看过,这把武器能够真正的克制僵尸,那神奇的黑暗光柱的力量,都跟夺魂刀和七窍破魂剑有关。
之前,他和长风把这传承下来的家族武器交给了国家,西安军事基地的那些疯子们研究者两把武器,就曾经说过,这武器之中蕴藏着一种从未发现过的金属元素。
任天行相信,除了这种未知的金属元素之外,肯定还有其他未知的元素,而这些疯子们研究,耗尽国库里面的珍稀材料,才造出这把武器,能够成功研制出来,一定跟他们贡献的夺魂刀和破魂剑有关。
中国人的逆向研究,真的是厉害到了极致……
次元空间!如今的科技才刚刚提出这样的一种猜想,如果要真正实现次元空间的开辟,估计要几百年的时间,但是灵族很早就实现了应用,这让人感觉到灵族的科技的恐怖。
任天行只是一个念头,他手中的武器变瞬间进入到次元空间之中,存储在里面,而在他只是一想要的时候,又瞬间出现。
这就像修仙小说里面的纳戒、储物袋一样的神奇。又或许,传说中神奇的纳戒,其实就是次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