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军人的家事(十五)
作者:绯红之月      更新:2023-05-26 18:37      字数:3169
  “吕处长,我听说吴师长在打听你和那个连队里面杀人的祁睿上尉有什么关系。”人事处处长丁有三在电话里语气轻松的说着。
  “那就让他打听呗。”军法处吕处长无所谓的说道。
  “老同学,说个真心话。我看了那份报告,你那么写是什么意思?这里头还有能让你吕处长觉得能放过一马的东西?”丁有三对这件事挺有兴趣。
  “这事情不是小事,我可不想弄到再弄到上次挨训的下场。”吕处长回答的很率直。
  听了这话,丁有三心里面有点数了。部队一到休整的冬天事情就很多,去年的时候部队就有过偷偷从工地请假跑去温哥华逛城市,年轻军人正义感强,出手助人。结果被帮助的那位是在当地地下赌场欠了巨额赌债,被债主逼债殴打。
  能在当地开地下赌场的怎么可能没靠山,这事情直接导致温哥华地方上的人事大动荡。从市委书记到市长,先给撸了再说。吕处长的前任倒是秉持着传统官僚作风,先把事情定的比较严重。结果军区政治部一句话,“打了个开低下赌场的,这还成了咱们部队同志的错误了?”
  一句话下来,当时的军法处处长立刻被送去干校学习,吕处长只是挨了一顿训,倒是顺利升任了军法处处长的职务。很明显,这次吕处长全然没有重蹈覆辙的意思。
  面对老同学的询问,吕处长也能放开说话,而且这个时候他也有必要让得力的人明白他的真实想法,“个人的非故意杀人不能用来抹黑整个部队,更重要的是,李光祖的大罪是逃跑。可那时候真的能干下事情来,要杀要剐听天由命的又能有几个。若是真的能教育出这等部队,那只能说明李光祖所在的连队教育的水平异乎寻常的高呢。”
  李光祖杀人案在部队里面是大事,自然要通报。从各路的反应来看,大家普遍认为杀人是大错特错,不过李光祖本人也不能说是坏人。普遍认为这等事骂一顿就算了,别动手。至于犯了罪之后自首,能够得到宽大处理的政策,部队也进行了宣传。干部们都上过课,至少都做过填空题,“推动历史进步的不是喜剧,而是悲剧。正因为悲剧是如此深入人心,大家才会去面对,去避免。”
  “可是你也知道,吴师长这个人护短的很。只要是他的人,那就他能处置。别人若是插手了,吴师长可就不高兴了。”丁有三提醒道。
  吕处长和自己人说话就没有那么秀气,他率直的说道:“球!吴辽中将也照样退休,吴师长又能怎么样?这件事我仔细审阅过,没问题。既然如此,吴师长爱怎么办怎么办。那是他自己的事情,即便是追究,看了军法处的报告,那也弄不到我们头上。我们军法处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谈完了此事,放下了电话,人事处处长丁有三微微叹口气。很多矛盾就是这么一点点积累起来的,丁有三的高中和军校老同学吕定生其实对吴师长本人并无恶意,身在军法处这个位置上,那就得按照军法处的制度和条例乃至规矩办事。师长位高权重,那是在他所在的师。师长再位高权重,也轮不到去军法处刷威风。制度不支持这么做,制度上完全反对这么做。
  可是制度归制度,人心归人心。吴师长对此可一点都没有认账的意思。丁有三知道吴师长没办法对军法处下手,丁有三也知道吴师长没办法对人事处下手,丁有三也很清楚吴师长完全能够对祁睿上尉下手。
  营政委去参加团里面的党委会议,一进门就觉得气氛不对头。团长绷着脸,一瞅就是要出大事的模样。团政委板着脸,有股子很不服气的意思。出了李光祖这档子事情,营政委里面本来就压力山大。上次党委会议上也做出了决定,此次讨论在部队对此事的宣传教育。团长和团政委脸色难看,营政委下意识的就怀疑此事与李光祖案有关。
  按照部队里面的传统,政委是党委书记,军事主管一般兼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会议上团政委是召集人和话事人,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工作汇报。工作汇报的第一位自然是营政委。压抑着心里面的不安,营政委拿出了报告念了起来。
  “……此次事件的最大教训在于部队里面的法制观念不够强,同志们对于法律的畏惧远超过对法律的信赖。遇到事情第一念头是逃避惩罚,而不是在法律的范围内尽量确保自己的权益。如果能有更强的法制观念,此次悲剧的程度就能大大降低……”
  营政委的发言中很大一部分是直接从祁睿上尉的报告中摘取出来的,祁睿上尉的报告内容很有道理。既有对根本制度的坚持,也有对事件本身的一个合情合理的看法。身为兄长,就算是摆摆威风也不是不能被接受的事情。如果他只是打了弟弟一顿,骂了弟妹一番,部队顶多可以说李光祖处理问题的方式简单粗暴,这个事情本身能叫事儿么?
  读着报告,营政委偷眼看了其他党委会议的参与者,发现大家神色都缓和了不少。看来营级干部们对此观点是比较支持和认同的,连团政委脸色也缓和很多。只有团长还板着脸,一副要发作的模样。
  团长这是什么意思?营政委心里面惴惴不安。难道上面对团长做了一些严厉的处置,以至于团长这次要狠狠拿营政委开刀不成?可是这次杀人案事实清楚,人证物证俱在,人也抓到了。审判李光祖的是军事法庭,意外杀人罪判了十年,畏罪潜逃判了十五年,数罪并罚,判了二十年,很快就要送回亚洲服刑。这个处罚大家都觉得稍微有些重,那团长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等营政委报告完毕,团长冷笑一声,“说起来,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们这反倒跟有功一样了。听听你说的,什么深化教育,在部队里面强化法制观念。这还是大功一件啊!”
  听了这话,政委脸色变得非常难看。团长先把这些撂出来,摆明了是要处置人的前奏。是的,此次杀人案对军队的影响是有的,不过远没有严重到这个地步。
  而团长接着对营政委说道:“看着你不服气的样子,你觉得我说的不对么?”
  营政委当然觉得团长说的不对,他压抑住不满,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道:“李光祖并不是以军人的身份去杀人的,李光祖动手的时候是觉得他是哥哥,他有权力教训不听话的弟弟。他此时行使的是代理的父母的权威。这部分其实是一个民事案子。我们部队没必要连这个都揽到身上吧?要怪部队没教育好,这个我认为真不是部队的事情。”
  团长听了营政委的反驳,他眉毛一竖,“这些我们且不说,那你们就教育出一堆逃兵来?出了事情不说认了,逃跑!这也是你们在部队进行的教育么?!”
  营政委听了这话也暂时没办法立刻反驳,的确,李光祖最严重的罪行是逃跑。意外杀人只判了十年,畏罪潜逃判了十五年。这森严的制度倒是真的让部队的同志们感到了悚然。大家嘴上不敢说的太明白,其实心里面是很觉得有些过了。
  当然,部队用的是军法。若是战场上,李光祖敢逃跑立刻就是死刑。营政委也觉得此次处置的这么重,目的就是要通过此事来震慑一下,强调一下纪律的严肃。被团长抓住了这个问题,营政委也不想做什么反驳。他也只能自认倒霉。
  团长看压制住了营政委,他环视了与会者一圈,然后才继续说道:“此次的事情是个大事,军队里面是不允许逃跑的。身为军人,出了事情之后就要有军人的骨气。头可杀,骨气不能丢。好汉做事好汉当,这才是合格的军人。这次的事情证明了部队里面的风气需要强化。我是这么觉得,那个连的连长先撤职。看看他带出来都是什么兵!以后,凡是出了这样的事情,部队负责人立刻停职!”
  这个说法让真的让与会的营级党委成员都“精神一振”,这可是立起了一个了不起的规矩呢!出了逃跑的事情,连长直接撸掉。那营级干部们是不是也要遭受严厉的处置?一众营级干部都在想着自己的事情,大家甚至完全忽略了团长所说的只是把连长撤职,而排长什么的好像提都没提。
  团政委的脸色更难看了,但是团政委却也没说什么。营级干部们没一个敢在此时说话的,连长说撸掉就撸掉,营级干部此时说话,团长一句“营级的停职”,那就是立刻停职的下场。在这个时候,谁敢出来触这个霉头。
  于是,此次事件大概也算是有了个结果。犯事的李光祖无期徒刑,连长祁睿上尉被免去了连长职务。某种意义上,这也算是对此事做了个足以说得过去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