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金蝉脱壳(一)
作者:十歌      更新:2023-05-27 10:58      字数:6171
  董邵一张震惊脸,几乎无法相信,原来事实上是这样的,那么,他脑海中构建的那个英勇无畏的阿南,人设就有点崩塌了啊!
  这个世界太过玄幻了,原本以为刚才在门外面见到的那个虚弱的丧丧的秦哥,说着‘她不要我了’这样像是小孩子才会说出来,就已经足够让人无语了,现在又出来一个阿南,哎呀妈呀,这个世界实在太过恐怖了!
  “那你,刚才是跟秦哥吵架了吗?我看秦哥出去的时候,感觉很是伤心的样子啊,就好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其实吧,这段时间……”
  董邵原本是想要替自家秦哥在阿南面前美言几句的,但是现在想想,貌似没有办法了,因为简南的脸色已经便的很不好看,光是听见秦哥的名字,都已经变得像是要吃人的样子,见到真人那就是真的想要杀人了!
  董邵想,为了秦哥的人身安全,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还是避免他们两个见面吧,否则火星撞地球,谁能hold得住这两位大神级别的人物啊!
  两人说话间,甄客便已经泡好了一壶茶,淡淡道:“她的确是做过很多的错事,也经常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出来,但是,当一个人,愿意为了另外一个人,放弃自己用了三十几年的身份之后,就算是再不对,也是能够原谅的,毕竟,连过去都能为了所爱之人抛弃,不是谁都有这样的勇气的。”
  甄客说完,看向简南,简南不太明白,反问道:“甄先生,您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以后,如果老天爷还开恩,你们还有缘分的话,自然会有那个机缘让你知道的,我们呢,就不要妄作自己的判断了。否则,坏了大事,我们谁都赔偿不起!”
  简南看向董邵,本以为一向害怕她的董邵会主动自觉地说出来的,但是简南看了许久,董邵却是默默地将头扭到了一边去了。
  “阿南,你别看我了,我什么也不能说的。”
  简南心里的疑惑顿时被挑了起来,什么叫做,放弃过去?
  谁要放弃过去?能被甄客和董邵如此维护的人,难道是秦厉北?
  可是秦厉北要放弃过去的话,要做到什么样子的程度呢?过去代表的东西那么多,怎么可能说放弃便放弃,所以,这其中,究竟还有什么事情是她不知道的吗?
  简南本想要去查查看,但是转念一想,自己都准备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当中了,就不要再节外生枝,去探寻那些好奇心害死猫的事情了。
  ……
  出院后的那一天,简南独自一人去了城南别墅的后山。
  坟墓已经冒出了许多的杂草,因为此时是冬天,茫茫然的大地上,入目之处满是落叶和枯枝,简南找陵墓的守门人要了个铲子,将墓园周围的杂草全部清理了,又把鲜花放到了墓碑前,这才坐了下来,盯着那些枯了一半,但是仍旧在坚强地活着,叶子在寒风中晃啊晃的杂草。
  整个墓园,带着死气沉沉的气息,她呵了口气,去擦拭墓碑上面,路衡的照片。
  冷冰冰的墓碑,和路衡如春天般温暖的笑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去问了董邵,关于那时候沈扬诺的案子,得来的结果是,秦厉北为了平息众怒,沈家除了沈扬诺之外,在没有其他人被绑架案的那件事情殃及,而沈家千金,秦家二少夫人,北城的第一名媛,竟然买凶杀人,这样大的新闻,没有一家主流媒体爆出来。
  看来,沈家那时候真的是已经在走下坡路了,但是虽然在走下坡路,在北城这个地界上,还是有它的影响力在,这不,连秦家出手的结果,都只能是静悄悄,就这么结束了。
  简南蹲下来,靠着墓碑,冷意清晰而来,透过肌肤和血肉,渗进骨骸中,刺激的她瞬间清醒。
  “今天,沈扬诺被判刑了,死刑,但因为身怀有孕,缓期执行。路衡,我做到了,为你报仇,让那个罪魁祸首,为你的离开,负责任。”
  简南从包里拿出判决书的复印件,在火盆里点燃,眼泪滑出眼角,顺着脸颊滑落,滴在石板上,她捂住脸,幽幽地哭了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路衡,其实我也是害死你的凶手,路衡,如果不是因为救我,你也不会死。我下辈子,当牛做马,我都会将这份恩情还给你!”
  判决书很快便被烧的一干二净,剩下些灰烬,也很快被一阵风给吹走了,了无生息,就像是从来没有存在过那样。
  而在不远处,一颗巨大的槐树下面,秦厉北与董邵并肩而站,董邵感叹:“你的那些打算,跟阿南说了吗?”
  “我还没有来得及。”
  其实,那天在病房,他还是有很多话想说的,比如,他已经安排好了,再过半年,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秦厉北从此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而之后,会有另外一个男人,出现在简南的生活里,他们不会再有任何血缘或者是法律上面的兄妹关系。
  他们将来,完全可以,以另外一种身份开始新的生活!
  “其实,就算你其他事情不打算说,但是你和她不是亲兄妹的这件事情,你还应该告诉她的,否则她一直以为,团团是你们两个的错误的结果,对她和对团团都不是公平的决定。”
  那天,秦厉北送简南到医院之后,因为失血过多需要输血,以为两人是亲兄妹的秦厉北便冲了上去,但是最后的检查结果得出来的结论是,他们两个人,完全没有血缘关系。
  所以,他们根本不是兄妹,简南和秦家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
  几乎是下意识的,秦厉北便想到了柳璃,当年是柳璃亲口告诉他,他和简南是亲兄妹,他们在一起,就是违背伦理,会遭受天谴!
  但是现在dna检验结果表明,简南跟本不是他的妹妹,所以说,柳璃在简南的身世这件事情上面,说了谎,一个弥天大谎,害了他整整八年,若是他早知道简南和他没有血缘关系,那么早在八年前,他便会带着简南离开北城,离开秦家,找一处简南喜欢的,气候温暖湿润的地方,开始他们两个人自己的新生活,谁也不能将他们拆开,简南不用经受整整八年在泥泞中,被人诟病责难鄙视的日子。
  他也能够全程参与团团的出生,眼看着他的儿子,这世界上与他血脉相连,之后会是他血脉延续的一个小生命的诞生。
  他去找了柳璃,柳璃原先开始还不承认,硬是嘴硬说是医院的检查机器坏了,但是当他平静地将枪放到了桌面上的时候,柳璃瞬间便乖了,一五一十地她知道的全部说了出来。
  “简南的确不是秦家的女儿,她的父亲是简承佑,那天晚上,其实我和你父亲还有简承佑都有了关系,但是在发现我自己怀孕了之后,我不确认孩子究竟是谁的,简承佑以为孩子是他的,你父亲以为孩子是他的,对于这两个人,我都没有明说,直到孩子生下来之后,我偷偷地拿了两个人的毛发去做亲子鉴定,这才发现南南是简承佑的孩子,但是那时候,你父亲已经准备要将我带回秦家。”
  柳璃想起那段,她人生中岁辉煌的岁月,还是心向往之的,脸上不禁露出了痴迷的微笑来。
  “那可是秦家啊,那个人是万秦集团的董事会主席啊,万人之上的地位,他喜欢我,还准备带我回秦家,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这辈子都没有机会能够有这样的机会改变我的人生了。
  哪怕是没有名分,哪怕只能当一个妾室,那又如何呢,古往今来,受宠的妃子,最后扶植儿子登上王位,自己成为皇太后的例子,还少吗?根本不少,而我,就是要做那个皇太后。”
  秦厉北记得很清楚,自己听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没有了任何想要对付柳璃的冲动,因为之后,当他决定要按照他制定下来的那个计划去施行的时候,一切的一切就已经是变得无关紧要了,而柳璃,会为了她的野心,而一个人孤独终老。
  “你父亲其实中间有怀疑过南南的身世,但是我买通了那个医生,将检验的毛发掉包了,最后出来的结果,自然是吻合的,但是这件事情,不知道怎么的就传到了简承佑的耳朵里面,他坚持认为南南不是他的女儿,后来我们离婚,南南他自然是不要的。不过,在南南被秦家的仇人绑架的时候,你父亲为了秦家的利益考虑,不去救南南的时候,我去找过简承佑,将他们两个的亲子鉴定,拿给他看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在那次的绑架案子里面,简承佑会不惜放弃掉整个简家,也要凑齐赎金,去救南南的原因。”
  “柳璃,你真的很厉害。”
  差一点点,将所有人都玩弄于鼓掌之中!
  柳璃吸了口烟,笑了起来,万千种风情,自在每一举动之间,都是魅惑人心的鼓动。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是不知道啊,我小时候在山沟沟里面,过的那叫做什么日子啊!我什么都没有做错,就因为我家里面穷,我上不起学,我好不容易凭着奖学金上了大学,学校里面的都瞧不起来,你知道那些女同学跟男生和老师是怎么说我的吗?哈哈哈哈!!!”
  柳璃笑得更加动人,就连秦厉北也不得不承认,秦老爷子会被柳璃迷住二十多年,不是没有原因的,这张脸,担得起红颜祸水四个字。
  “我就是那种,只要给钱,随随便便就可以上的女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很好笑吧,我在外面当家教,当服务生,端盘子洗菜洗碗洗地,帮人家照看孩子,赚来的钱,那些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学,说我是用自己的身体赚的钱!厉北啊,你知道吗?我大学时候,宿舍里面的一个同学,因为家里命出了急事,急需要用钱,两千块钱,那时候,是我一整年的学费和伙食费,我攒了足足有半年的,我看那人窝在被窝里面哭的凄凉,便好心将钱拿了出来,准备借给她,可是你知道她说什么吗?她赚的那些钱脏!哈哈哈哈,她说,如果她接了那些钱,她的母亲就算是死了,也会不得安宁的!”
  秦厉北皱紧了眉头,柳璃笑着笑着,眼角笑出了泪花。
  “很好笑是不是?她母亲的一条命,竟然没有我的清白来的值钱。从那以后,我便发誓,这辈子,除了我自己,除了金钱权力,我不会再为任何东西费心神!”
  秦厉北反问:“孩子,也属于任何东西吗?”
  “那倒不是,我生下路衡那孩子的时候啊,我还是很喜欢他的,我甚至想过,我一个人养着他,哪怕是靠着我自己,我也能够将他抚养长大,成为一个干净的,对社会和国家有用的人才,但是啊,人哪儿能算的过天呢!我的孩子,就这么,被人带走了,我不过是离开了一会儿,等我后悔了,回去找人的时候,孩子已经不见了。哈哈哈,天意啊,天意啊,那就是天意啊……注定我这辈子当不成好人,只能永远是那个挑梁小丑一样的自己。”
  那天和柳璃的见面之后,秦厉北便确定了简南并不是他的妹妹,但是,因为柳璃和秦老爷子的关系,在外人眼中,在法律上面,他们还是兄妹,还是没有办法正大光明地,出现在众人面前,甚至连一张结婚证书都不能有。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秦厉北决定,离婚,推翻一切,重新来过。
  当心里面有了那个决定之后,秦厉北便去了临心小筑,和秦老爷子长谈了一整天,等第二天,也就是在简南醒过来的一个月前,秦老爷子将他的遗嘱进行了公证。
  遗嘱中,明确列明,在秦老爷子死后,将他名下的所有财产,全部留给秦柠。
  是的,简柠改名字了,和秦厉北姓,叫做秦柠。
  甚至还昭告天下,这就是他秦厉北的儿子,而那些对于秦厉北突然冒出来一个五六岁大的儿子,有些疑虑的人,在秦厉北的强大武力值镇压下,也不敢声张,秦家长孙的欢迎晚宴,你就在一片祥和的氛围中结束了。
  而秦世勋,秦老爷子的安排是,将在国外的一家画廊和一家博物馆,两座酒庄,交给了秦世勋。
  秦世勋出国前,约着秦厉北,到临心小筑,和秦老爷子喝了一晚上的酒,最后醉醺醺地抱着秦老爷子,就好像是个五六岁的孩子,跟团团似的,抱着秦老爷子开始哭诉。
  “父亲,其实我是很喜欢很尊敬您的,我一直以来,想要都是能够像您一样厉害就好了。但是我做不到,我拼了命也做不到像您,甚至是像厉北那样,我喜欢的东西,和妈要我学的东西,完全是两回事!呜呜呜……父亲,你知道我心里有多么的疼吗?”
  秦老爷子和秦厉北面面相觑,他们都不知道,一向沉稳成熟的秦世勋,竟然会是个小哭包,还哭的如此的委屈。
  秦老爷子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带着哄小孙子团团的心,哄秦世勋道:“别哭了,以后好好地在国外生活,做些你喜欢的事情,和瑶瑶那孩子,好好地活着,幸福地活着。”
  秦世勋抱得更紧了,也哭得更厉害了,“父亲,您讨厌我吗?会因为,我的母亲是沈家人,而讨厌我吗?”
  秦老爷子觉得自己有点蒙逼,他的儿子就算是比较性格比较软,但是也不至于是软成现在的这幅德行吧?看起来很想打人啊,怎么办?
  “没有我,你妈也生不出来你这臭小子,行了,我没有讨厌你,给你的那些国外的产业,都是早在你十八岁成人的时候,就给你预备下的额,知道你喜欢艺术,对于经商没有兴趣,早就准备让你在国外好好地呆着,不要回来,如果不是你非得当个听妈妈话的好孩子,你现在应该在加勒比海的沙滩边,享受阳光与海浪。”
  秦世勋一听,顿时就激动了,跟打了鸡血似的,嗷嗷地哭了几嗓子后,笑道:“谢谢父亲,父亲,我会好好地生活,谢谢您告诉我这些,让我知道,我不是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孩子。”
  秦老爷子扶额,他们秦家的基因应该是秦世勋这里突变了才对,否则怎么会出来一个如此受不得打击的儿子?
  秦厉北看着父慈子孝的场景,心里面默默地觉得有点委屈,合着,他就是被拿来当万秦集团守门人的材料的?
  原来,有能力,人又聪明,也是他的锅?
  ……
  送走了秦世勋和王瑶之后,秦厉北便开始着手他的计划了,假死,重新换一个身份。
  一个适合简南的,能够时时刻刻地跟在她身边的身份,想来想去,秦厉北想了很久,始终没有答案,后来还是董邵为他的计划提供的新思路,那就是,演员,男明星……
  “阿南曾经对演艺圈的小鲜肉很感兴趣!”
  董邵说完,小心翼翼地看了秦厉北一眼,见秦厉北似乎没有发火的预兆,这才继续道:“正好,元北集团旗下的南娱集团可以成为你的经纪公司,肥水不流外人田嘛,秦哥你长得这么帅,还是时下流行的成熟帅大叔系列的,多金又有才,一出道,绝对迷死一大票的小迷妹,到时候我安排阿南给你当经纪人,到时候,她不想管你都不行!”
  甄客也点头表示同意:“而且,你之前并不时常出现在公众面前,娱乐圈的那些人都不认识,认识你的人,也不会对娱乐圈感兴趣,这样倒是挺好的选择。”
  秦厉北略微一思索,便觉得此事可行,于是三个人聚在一起,将偷天换日的计划确定了下来,就等着真正施行的那一天了。
  谁知道,人算终究是不如天算,简南醒过来了,却是打算再也不见秦厉北。
  ……
  董邵问道:“秦哥,你现在还没有人吃够什么都不说,默默付出的痛苦吗?白月笙和路衡,那两个人做点什么事情,都恨不能敲锣打鼓地昭告天下,让天底下所有的人都知道,现在你什么都不说,已经吃亏到了这种地步了,还是什么都不说的话,最后受伤,落得什么都没有留下来,也是你活该了呦!”
  董邵说完这句话,就气冲冲地去回王琦的电话了,王琦那个混蛋,神经病,跟踪狂,天天在城南别墅门口蹲着,一副蹲不到他就誓不罢休的架势,将董邵给吓了个够呛,要不是董邵他还挂念着自家秦哥和阿南还没有和好,他早就机票买了,去他家父亲大人新买的那座油田去待着了。
  “给我放狗!怕什么?他赶来找我麻烦,我还不敢怼回去了是吗?你们给我告诉他!他再不走的话,我就上电视,告诉全世界,北城最年轻的部长级别的人物,是个神经病!!!”
  哪怕气急了,董邵还是不敢说出任何对王琦不利的话来,这几乎就是一种深深烙印在灵魂深处的本能,董邵对着电话跟门口的守卫吼完之后,便葛优瘫的姿势,靠在槐树树干上,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秦厉北看着他,觉得这样有活力真好,总比简南就算是醒过来了,也总是蔫蔫的,没有什么生气来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