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原配的人生(快穿) 第134节
作者:
倾碧悠然 更新:2023-05-29 04:23 字数:4118
胡氏看得出来, 弟妹的神情很是不对。当即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 简直左右为难。
秦秋婉没理会婆媳娘的话, 看着地上的女子:“你说这两个孩子是他的, 你怎么证明你真的和他亲密过?”
赵荷月苍白的脸上飘过一抹红霞,羞涩地低下头:“观郎的后腰处有一颗红痣。”
那就没错了。
当下的男女除非上过床真正亲密无间过,否则不可能看得到对方的腰。
江母面色一喜。
“你们这些年住在哪?”
赵荷月欲言又止:“夫人,那是我们的落脚地。我无意为难您,您也别为难我。既然不想留下我们, 那就当我们今日没有来过。”
说着话,已经去拉两个孩子。
“走吧。”
江母看出来小儿媳不愿意照顾母子三人, 可这是小儿子留下来的独苗苗,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她们走。当即道:“不许走。”
她看向秦秋婉, 气道:“观儿是为了接你爹才出事的。人已经没了, 你怎么还这么善妒?你不肯留, 我留,我照顾他们总行了吧?”话落,吩咐边上江家的管事:“回去收拾院子,安顿好她们母子三人。”
江家的管事应声,眼神却偷瞄胡氏。
胡氏在小叔子入赘之后,找一把家里为数不多的家财当做囊中之物,眼见有人要从她兜里往外掏银子, 她才不干。道:“二弟已经是丁家的人,当初入赘,他甚至还改姓了丁,他的儿女,当然也姓丁。合该丁家照顾。”
大儿媳也不听话,江母恼了:“兄弟之间就该互相扶持,这些年来观儿帮了家里多少你应该心里有数。今日如果换成是你们出了事,观儿还在,他一定会尽心尽力照顾你们母子。”
胡氏:“……”兜里有银子,谁都大方得起来。
她若是有丁家这么多家业,也不会推脱。
胡氏孝顺婆婆,这个乖巧的人。可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这照顾子侄可不是一两天,把人养大还得帮其娶妻生子,以后还要分家。
前面那些胡氏咬咬牙都能承受,分家这事,她是一万个不答应。
“这女人是外头的,咱们谁都没见过,突然就带两个孩子来……”
再说下去,应该就是质疑两个孩子的身世了。
赵荷月满脸是泪:“我没想认亲,你们也不用说那些难听的话,我这就走,从今往后,你们就当世上没有我们母子。”
话未说完,拉着两个孩子就要走。
江母急了:“我没不认呐,你先别走……”
她年纪虽大,儿子死后心力交瘁又熬了几晚上,却还能利落地扑上去一把将人拽住,可见其有多疼爱这双孩子。
胡氏眼神中一抹凌厉划过:“娘,二弟都不在了,万一是有人上门诓骗……”
“人家都要走了,根本没想认你这门亲。哪里像是骗人的?”江母焦躁不已,一挥手放下狠话:“反正今日我是认定了这孙子孙女,谁拦着都不好使!”
胡氏张了张口,没敢继续和婆婆吵。实在是此时江母情绪激动,她怕再反驳,把人给气病了。
但是,让她就这么捏着鼻子迎这母女三人进门,她也绝不答应。眼神一转,看向一旁的秦秋婉:“弟妹,这孩子要是认下,二弟对你不忠的事,可就瞒不住了。”
秦秋婉点头:“你说得对。”
江母眼神凌厉地瞪着大儿媳。却听见小儿媳轻飘飘道:“依我的意思,我是绝不会认的。哪怕夫君真的和这女人有了首尾生下两个孩子,只要孩子没认回来,我就能骗自己,他没有背叛过我。”
江母瞪着她:“真正发生过的事,你再骗自己,也不可能没发生过。”
“你的话有道理。”秦秋婉点头:“所以,我不反对你认下这两个孩子。”
闻言,江母心下一喜,一瞬间脑中闪过许多想法。比如等以后远鹏没了,这个孩子兴许能认嫡母,然后接手丁家家财……
想了这么多,其实只一瞬。她正越想越美呢,就听到小儿媳道:“不过,当初江少观入赘时,发誓此生一心一意对我,尽心尽力照顾丁家和我爹娘。若有违背,甘愿身无分文的离开。他外头这么大两个孩子,暗中和别的女人来往多年,早已违背了誓言。所以,你要认亲,非要让这母子三人给我添堵,那就依他当初所言,自己离开便是。”
秦秋婉用袖子拭泪,很是伤心的模样:“他如今自己走不动,你们带他走吧!从今往后,我们两家断亲,再不要来往,就当没结过这门亲事。”
胡氏愣住。
江母也是一呆:“何止于此?”
赵荷月面色不太好,飞快道:“伯母不必为难,我这就带孩子离开。”
江母既舍不得丁家这门亲,也舍不得孙子孙女。简直为难得很,心里真纠结。眼看母子三人要走,飞快追上前:“你们要去哪儿?”
秦秋婉见状,道:“也不用选了,你们直接带人走吧。”她揉了揉眉心:“江老夫人,观你这言行,就算此时答应我不照顾母子三人,我也是不信的。既然如此,我不想给自己添堵。就像是你说的,已经发生过的事,我再骗自己没有发生过,也是自欺欺人。你带他的棺椁走,从今往后你照顾也好,不照顾也罢,都与我无关。”
竟然是不给江家选择的机会,愣是要断亲。
胡氏急了,孩子有这样一个婶娘有益无害。这些年来江家没少得好处,真要断了亲,以后还能占着便宜吗?
当即道:“弟妹,你们夫妻多年感情,你真舍得吗?”
“爱得越深,恨得越深。”秦秋婉看向棺椁,又用袖子拭泪:“他背叛我!这个混账,要是没死,我非得扒他一层皮。”
越说越怒,又吩咐管事:“赶紧把灵堂撤了,把做法事的大师们好生送走,记得给寺里多添香油。棺椁送去江家,从今天起,别再让江家和其亲戚进门。”
语罢,不给江家人反应过来讨饶的机会。拂袖而去。
江家婆媳六神无主,面面相觑。
江母急切问:“少扬呢?”
胡氏焦急地跺跺脚:“带着管事去买白绢了。”又吩咐下人:“赶紧去找,就说家里出事了。”
另一旁的管事已经吩咐人撤灵堂,还有几个身强力壮的护卫上前抬棺。
江母急忙阻止。
下人也挺为难,不过,主子已经不在,听主子的吩咐做事总是没错的。
江家婆媳只是女流之辈,根本也拦不住。一刻钟后,灵堂上白绢撤完,大师一走,供桌一撤,就是个普通大堂,哪里还有丧事的悲戚?
饶是婆媳俩再三阻拦,也还是被“送”到了丁家大门外。
站在门外,婆媳俩焦急无比,看到一旁的母子三人后,胡氏气不打一处来。
而江母再看那两个孩子,也没了方才的欢喜。
赵荷月见势不妙,拉着孩子就要偷溜。
还没跑几步,江母发现了母子三人的动静,立刻追上前:“你们别走,先去家里安顿。”
就算是要送走,也得知根知底,不能由着他们乱跑。
赵荷月不想去,飞快道:“伯母,我真的是听到观郎的死讯后,一时没能忍住才上门。真没打算让两个孩子认主归宗,您把今日的事忘了,就当我们从没出现过吧……”
还是那句话,小儿子人没了,就剩这一根独苗,江母是一定要照顾好的,执意道:“先回家。”
胡氏知道婆婆的心思,心里愤愤,提醒道:“娘,依我看,这女人没安好心。她要是不跑来,我们家有怎会和丁家断亲?”她强调道:“丁家富裕,人脉也广。逸之有这个婶娘,长大后无论是银钱还是人脉上,都有人搭把手,那可是关乎咱们江家百年家业的大事,可现在都被这女人毁了……”
江母在乎银子,也在乎江家百年传承,可现在她正沉浸在丧子之痛中,什么都不如小儿子的血脉重要。
“你怎么这样势利?”她开口就责备道:“当初你二弟在的时候如何照顾咱们一家人的你都忘了吗?现在人尸骨未寒,你就想着银子,想着传承,你还是人吗?”
胡氏:“……”她怎么就不是人了?
小叔子已经不在,还是活着的人最要紧。她伸手指着丁家大门:“娘,我也是为了江家。我不想断这门亲!”
第149章 “丧夫”的原配 三
江母也不想断!
回身看了一眼紧闭的大门, 江母随口道:“我孙子在这儿,我想进来,谁敢拦着?”
说着, 过去拉了赵荷月:“你先跟我回家,仔细说说你们这些年的日子。”
儿子刚走, 江母很想要从别人口中听到关于儿子的事。
赵荷月没这个兴致,此时的她满心烦躁。因为跑这一趟, 和设想好的结局不同, 甚至完全跑偏, 还是拉不回来那种。
“伯母,我家里还有事。”赵荷月说着就想要溜。
江母死死拽着人:“别走……”
赵荷月无奈:“我家住在果酱巷子第五家,你得空去找我们就行。”
“真的?”江母半信半疑。
赵荷月推开她的手,带着两个孩子飞快消失在街上。
胡氏看在眼中,冷笑道:“娘, 她压根就没想认亲,现在二弟已经没了, 她长相好,人又年轻, 完全可以再嫁……跟着我们能得什么?”
江母面色难看:“不是谁都跟你一样势利!”
胡氏:“……”她不过说句实话, 什么就势利了?
再说, 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做到舍己为人?
“那她为何非要离开?”胡氏不服气:“认亲之后孩子还能有大伯照顾,她不止不认,还一副唯恐避之不及的态度……”
“闭嘴!”说不过儿媳,江母恼了:“现在是计较这些的时候,赶紧想想应对法子要紧。”
胡氏被训,没有再争执,但却满脸不服气, 不冷不热道:“我一个内宅妇人,没有遇上过这种事,娘见多识广,自己看着办吧。”
江母:“……”
她瞪着大儿媳:“你二弟刚走,你就对我不敬吗?”
胡氏暗自翻了个白眼,道:“儿媳不敢。”
可看她神情和态度,她敢得很。
江母正生气呢,看到一家青蓬马车在大门外停下,从里面跳出来了,满脸焦急的儿子,立刻迎上前:“少扬,你可算回来了。方才你弟媳发了疯,把灵堂撤了,棺椁也抬了出来,还说要和我们断亲。”
这些事情江少扬已经听说,他一脸疑惑:“弟妹她虽然是招赘,但一直挺温顺的,待我们家人也有理,怎么突然就性情大变呢?”
胡氏冲上前,率先道:“刚才来了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非说那两个孩子是江家血脉,娘也跟着起哄要把孩子留下,还跟弟妹说让她留下给远鹏做伴。弟妹气得不轻,说当初二弟上门求亲时对天发誓说待她一心一意。若有违背,甘愿主动离开。弟妹捏着了这话,把我们都赶了出来。”
江少扬眉心皱得能夹死蚊子,忍不住揉了揉眉心:“确定那孩子真是二弟血脉吗?”
江母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开口,立即道:“两个孩子都与你二弟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她还能说出你二弟要上的红痣,不会有错!”
江少扬也觉得难办,这门亲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断的,当下也不多言,上了台阶敲门。里面没有动静,他并不意外,沉声道:“劳烦小哥禀告一下,我找弟妹有要紧事。”
里面立刻传来门房的声音:“江公子,您别为难小的。姑娘说过了,她今日心情不好,无论何人,上门都不见客。您再有事,也改日再说。”
江少扬又敲了半晌,说了不少好话,可大门始终紧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