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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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贝壳 更新:2023-05-29 14:29 字数:4778
这个风采几乎让他要躲到地缝里去。
因为薛衣人已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剑上,剑就是他的妻子,是他的儿女,他已
说到这里,陆小凤打了好几个喷嚏,用力摇了摇头。
薛红红抹的粉实在太多、太香。
你说得有道理,练剑确实需要专注的。燕十三瞪着陆小凤,继续道,可是专注于练剑的人,并不一定就是一个不好的父亲。
陆小凤立刻想到中原一点红,忍不住点了点头。中原一点红虽然还没有孩子,但谁也不会怀疑他是不是一个好父亲。
燕十三道,我的父亲就是一个剑客。
你背上的剑就是他留给你的么?楚留香笑道。
你怎么知道我背后的东西是剑?
燕十三一惊,躲到了沈百终身后去,左手又紧紧地抓住布包,只要楚留香一来抢,他一定能立刻拔出剑来。
他的年纪虽然小,人却真的很聪明,他当然已听说过天下第一的名声,所以在他知道自己比不过这些大人时,就立刻为自己选好了靠山。
其他人在七八岁时,大概只知道活泥巴,捉蚂蚱的。
陆小凤道,你那样背着它,它难道还能是一个琵琶不成?
楚留香也道,等你在江湖上多走动几年,也可以一眼看出对方藏起来的兵器的。
燕十三冷笑道,他是楚留香,楚留香是干什么的,你难道不知道?
陆小凤笑了,立刻点头,很快往旁边走了几丈,来表示自己的清白。
楚留香苦笑道,其实我也不是什么都偷的。
你要是偷了,该怎么办?
沈百终终于开口道,他要是偷了,我就替你把他关进牢里去。
燕十三抬头看看他,沉默片刻,慢慢道,我的母亲也是一个剑客。他们虽然很早就死了,但是却对我很好,也给我留下了很多东西。
这把剑呢?
是我父亲的。
这把剑有什么不同?那个要拐走你的人,是不是想要它?
燕十三摇摇头,道,这把剑上镶有十三粒明珠,锋利无比。可剑虽然很好,他更想要我和他走。
你是不是有什么家传剑法?陆小凤问道,如果你也没有,他也许是想培养你去当一个死士。
燕十三怔住,犹豫道,我父亲教给我的是夺命十三剑,他是不是想要这个?
夺命十三剑?陆小凤也怔住,道,你的父亲是不是在华山之巅和夏侯飞山比过剑?
燕十三道,没错,夏侯飞山就是输的那一个。
这下三个人都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了。
这样的剑确实很值得被偷,这样的剑法也确实很值得被人窥视。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他会不会就是刺客组织的首领?他是想要夺命十三剑,还是想要燕十三做他的刺客?
燕十三一个小孩子,又是怎么发现他藏在薛家庄里的?
沈百终有个好习惯,他想不通的东西就会去问。
对于他信任的人,他从不会先去查一件关于他们的他不懂的事。
就好像是两个朋友闹别扭,有一个若先是去查,不管查什么,他们的感情都不会像原来那样坚固了。
所以沈百终就问了。
燕十三也没有瞒着他,沈百终这个人很难叫别人有戒心。
有人告诉我他在这里。
你认识那个人?
不认识。
你为什么相信他?
因为就是他把我从要怪我的那个人手里救出来的。
嗯。沈百终应了一声,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他长什么样子?
燕十三努力形容,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起来很傲气,可能是谁家的公子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沈百终就从衣袖里摸出了一张纸,放在了燕十三面前。
燕十三立刻道,就是他!
陆小凤凑过来一看,惊道,宫九?
沈百终道,嗯。
楚留香看他们两个如此严肃,忍不住也起了好奇心,问道,宫九是谁?
陆小凤的脸已经黑了,冷冷道,宫九是一个病人。
他有什么病?
他脑子有病。
陆小凤只说了这一句,就再也不肯说了。
楚留香突然想起很多事情来,他想起天一神水的事,还想起张三的事来,这些事沈百终都没有告诉他。
沈百终并不是这样的人。他要是不说,就是真的不能说,真的不想说。
这些事隐隐约约好像都和这个宫九有关。
楚留香暗叹一声,已决定回去就想办法打听一下哪一位皇室子弟是叫做宫九的。
燕十三盯住沈百终,犹豫道,他是一个坏人?他告诉我的,莫非都是假的?
沈百终的眼神柔和一点,道,他没有说谎。他是故意叫你来的,他想叫你遇上我们,接机除掉那个人。
燕十三道,你要怎么办?
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可你那样不就上当了么?
这是阳谋。沈百终淡淡道,他虽是故意的,我也只有这样做。
燕十三叹了口气,没有再说话,似乎是觉得自己很不争气,很没有用。
大家偶尔都会这样的,半夜的时候就更多,恨不得拿头去撞墙,痛骂自己为什么这么没用。
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花花绿绿的人跑了过来。
这人看起来四五十岁,头发花白,脸上抹着红胭脂,衣服是红绿两色的,鞋子却也是,上面还坠着许多红绒花。
他跑起来的时候,虽没有脚步声,却叮叮作响,定睛一看,竟是在脚上套了许多金银铃铛。
这一位肯定就是薛二爷。
薛笑人疯疯癫癫地跑过来,猛地一跳,就扑出去三四丈,等他站起来时,手里已捏着一个蝴蝶。
蝴蝶的翅膀是很脆弱的,他捏起来,却好像在捏一个铁锭,怎么拿也没事,手上的功夫实在不弱。
薛笑人笑了几声,突然扭回头来,道,你要不要蝴蝶?
燕十三也回头看看,呆呆道,你在和我说话?
我当然是在和你说话。薛笑人笑嘻嘻道,你旁边的都是大人呀,小孩子怎么能和大人玩呢?
燕十三咽了一口口水,道,你几岁了?
十二岁。你呢?
八岁。
哦。薛笑人叹了口气,原来你才这么大,难怪不够稳重,我可是一个天才儿童,是不会和小朋友一起玩的,你走吧,我要把蝴蝶送给别人。
一直努力模仿父亲做一个冷漠剑客的燕十三简直要气死,他最讨厌别人把他当作小朋友,最讨厌别人说他不够稳重。
薛笑人继续转了转,突然把蝴蝶递给沈百终,道,你要不要?
沈百终点点头,伸手去接蝴蝶。
他的手还没有接到蝴蝶,一只鸟就从天上飞了下来,一张嘴,就衔住了蝴蝶,再一张嘴,就吞下肚去。
吃完这只蝴蝶,它竟立刻飞走了。
陆小凤简直要笑破肚皮,使劲掐了自己一把,才把笑憋了回去。
薛笑人却拍了拍手,大笑道,吃得好!吃得好!鸟儿再飞高一点!
他一边跑,一边跳,跑出院子去,径直跑进了树林。
陆小凤偷偷笑够了,一抬头,就看到沈百终正盯住自己,忍不住干咳几声,严肃道,看来这位薛二爷真的有些痴傻。
楚留香虽不知道他为什么笑,也帮衬道,嗯,这倒真是一个活宝。
燕十三道,但是他的武功很高,那个想绑架我的人,武功也很高。
陆小凤道,一个傻子的武功再好,也办不成什么事的。
沈百终道,我们再试探试探,如果他真的是,不可能没有破绽,如果他不是,刺客组织的首领也绝不会坐以待毙。
只有这个法子了。
他们毕竟还要等薛斌。
黄昏。
山上的黄昏好像总要来的早一点。
山上的春天、夏天、秋天、冬天好像都会很早来。
鸟儿已经归巢,青山蒙上薄雾,灯笼高高挂起,厅里的蜡烛也已点上。
薛家庄的仆人全都忙碌起来,为主人和客人准备晚饭。
薛衣人、薛红红、薛笑人都坐在了椅上。
沈百终、陆小凤、楚留香、燕十三也坐在了椅子上。
桌上的菜很好,酒也很好,不喝酒的话,茶也非常不错。
陆小凤低头猛吃,看也不看薛红红,他要是看的话,一定会挨饿,所以他连一点点的大动作也不敢有。
连菜都是沈百终给他夹的。
燕十三也猛吃,他虽然不说,其实已饿了很久,一个八岁就出来闯荡江湖的孩子,没有被人暗算、被人捉去卖了已经十分难得,能妥帖照顾好自己,简直是不得了。他饿一点,实在是可以接受的事情。
沈百终看了他一会儿,就放弃了陆小凤,去给燕十三夹菜。
还顺便给他倒了几杯水。
陆小凤吃着吃着,没见到菜,忍不住抬了一点点头,这么一抬头,他就连薛红红也不在乎了,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喃喃道,小孩子是不是总是吃香一点的?
薛笑人就坐在他旁边,笑道,没错没错,大叔你知道就好,大人就该让着小孩子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还年轻,就已被四五十岁的人叫做大叔了。
大叔,你到这里来是干什么的?是不是来找我哥哥的?
陆小凤还没有找上他,他倒先来试探了。
我是来
陆小凤的话还没有说完,
门口就扑进来好几个人。
这几个人你推我,我推你,推了好几丈远,才走到桌前薛家庄这种富贵地方,大厅里本就大得很。
薛斌就在这几个人最前面。
他出去时穿着一身紫色华服,骑着高头大马,回来时却是被人抬来的,衣服已经破破烂烂,布满尘土,不仅脸上青肿一片,就连鞋子丢了一只。
他的腿真的断了。
薛衣人连眉毛也没有动一下。
他虽然不太会管教儿女,却足够严格,足够正派,该打的时候,绝不会留情,也绝不会心疼。
薛衣人放下筷子,冷冷道,你不愿意回来?
薛斌不说话。
他不敢说。
薛衣人冷笑道,家里有客人找你,你不回来,我打断你的腿,客人要是不满意,你就别再想出门。
薛斌终于说话了,客人是谁?你凭什么叫我让他们满意?你究竟是不是我的亲爹?
他一问,就问了三个问题,薛衣人只答了一个。
客人是沈百终、陆小凤和楚留香,你好自为之。
第73章 一半真相
晚风吹过竹林,吹动几滴露水。
明月已高悬。
大厅里已没有人有心思吃饭,盘碗碟筷全部撤下去,烛火熄灭,所有人已站在廊下。
薛衣人把薛斌交给沈百终后,一个人回了房间,片刻之后,灯就熄了,他的人也已经睡着,似乎根本不担心薛斌的下场,也根本不在乎薛斌会被问什么问题。
楚留香叹道,薛前辈倒真有几分隐士风范。
陆小凤走了几步,道,他毕竟已经金盆洗手,安居十几年后,确实没有以前脾气爆了。
薛斌死死盯住自己父亲的房间,一句话也不说,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过了一会儿,他竟又紧闭双眼,似已认命。
几个小厮把薛斌抬起来,送进客房。
燕十三也想进去,刚迈出一步,就被沈百终拦住,推向了远处的另一间房子。
你该去睡了。
我还不困。
你不可以听。
为什么?燕十三抱着怀里的长剑,不屑道,无非就是女人和武功,哪些是我不能听的?
陆小凤拍拍楚留香,道,你看,现在的小孩子已经很成熟了,再过几年,你我就都是掉渣的老古董。
楚留香摸摸鼻子,女人和武功,这已是最可怕的东西,只要是江湖上的事情,总是离不开它们的,燕十三说得倒也没错,只不过也太简单了些。
沈百终看了燕十三一会儿,突然道,那好,你跟我们进来,等你听完这件事,我要你写五百字的心得给我。
心得?
体会也可以。
燕十三几乎要撞在门上。
沈百终点点头,道,你会不会写字?
会。
会写多少?
会写一点。
一点是多少?
一点就是一点。
从说自己会写字开始,燕十三的声音就越来越小,说到最后一句时,已和蚊子的声音差不多大。
八岁的小孩子会写的字不多,实在很正常,更何况他还要练剑。
既要读书,又要练剑,岂不是在难为人?
可只有难为人,这人才会有所成就。
若是活得舒舒服服,不说人会毫无长进,那样活起来,好像总不太对劲。
所以沈百终又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要练字。
燕十三怔住,道,为什么?练字有什么好处?
陆小凤抢着道,等你成名了,成了江湖上的燕大侠,给别人写信约战时,人家不会说自己被高手约战了,只会说这人的字好像狗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