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作者:陈志勤      更新:2023-08-10 17:35      字数:1411
  (35)
  时间一晃眼就来到了九月。
  在暑假期间,大学入学通知单、註册单、选课资料、新生须知都陆续寄到家里。接踵而来就是系上迎新、宿营,父母把家里的jog90送给我,让我去台北后有交通工具代步,江裕轩看到我的机车就直夸说我拿了一台好车。
  「会吗?我觉得这台车很普通。」我说。
  「这台马力强大、煞车够利、精小座垫,这可是联谊的必备好车啊!座垫超小所以能和女生贴很近,随便煞车一下就能让你享受贴背的快感,超级容易爆衝的特点让你要耍屁的时候能不落人后。」江裕轩说完,就立起中柱,钥匙一转,发动引擎,用力的摧几下油门。高速运转的引擎吱吱作响,划破寂静,任意肆虐空气。
  真的是台又有力啊。
  接着,我就上台北了。
  阳光也不在那么刺眼,我要先习惯的就是台北午后雷阵雨。
  脱离高中生的称号,身份正式转换为大学生,不用再把头发剪到耳朵和眉毛两公分以上,也没有人要管你睡到多晚,没有制服后,就要开始烦恼每天要穿什么衣服去上课。进校门后也不怕教官给你来个服装仪容检查,为了袜子要脚踝上几公分而对峙十分鐘。
  所以我上大学后开始变帅了,头发留长后就烫玉米鬚、发根烫,每两个月就染一次头发,不用一学期就和设计师混得很熟。也摘掉眼镜,学会带隐形眼镜,当没有眼镜挡我桃花后,异性不再对我绝缘,不再是只有早餐店的阿姨会主动和我聊天了。我有时候会翻无名相簿以前的照片,的确啊!以前留着三分头又带着厚重的眼镜,怪里怪气的模样,就觉得这是一个很难聊天的人,变帅后,对女生随便说点什么都能逗她们开心。
  自从搬到台北后,我突然感觉我的人生全部都变成是自己的。
  学校是四人一寝的宿舍,我入住的第一天就和室友混熟,晚上就相约一起去ktv夜唱到早上,接着就狠狠的给它睡一整天。晚上同系的学长跑来串门子,才间聊十分鐘,又一群人跑出去夜游。在文化大学的后山,大家喝着啤酒、吃着烤香肠搭配夜景,聊着自己高中干过哪些丰功伟业,但说穿了就是一堆热血不懂事的青春。
  开学第一天,新生训练结束后,才和几个同学一起吃过中餐后就毅然决然的蹺掉下午的课,跑去西门町看电影。我崭新的大学生活,就从自我放纵的堕落形式展开了。
  大学一年级的课很多,但课外活动更多,瀏览社团简介和表演后,还是不知道要去哪个社团。重点是每个社团都祭出很正的学姐来当招牌,好多新生的学弟就这样被拐进去了。
  嘖嘖,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人,这些人在怎么样都比不上吴筱慧。
  社团摊位逛了一圈,想想自己高中除了课业之外也没培养其他兴趣,只有在伊甸学园练习过一阵子的吉他。
  我加入了吉他社。
  社团教室,每个人都抱着吉他在聊天,对!就是聊着自己高中干过哪些丰功伟业,但说穿了就是一堆热血不懂事的青春,就只有我和几隻小猫在角落认真练习。
  吉他都买了,社团费都缴了,却只把这里当联谊社不是很浪费吗?
  社团时间快到尾声时,社长走过来,欣慰的对我们说:「你们有没有想练习的歌曲?如果练习状况不错,期中考后的表演可以安排你们上去。」
  「当然好。」
  「那现在就可以决定曲目,我在请社团老师抓歌给你们练习。」
  其他人不断提议当今的流行歌曲,我想了想,也不考虑其他人的想法,直接说:「我想弹《thetruththatyouleave》这首曲子。」
  原本热烈讨论的声音突然安静,同时不解的看着我,而我给他们一个笑容,说:「这首就是我那热血不懂事青春时期的代表作。」
  ※这首就是我那热血不懂事青春时期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