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厚爱:误嫁天价老公 第449节
作者:
旧时绵绵 更新:2023-04-14 23:22 字数:4136
她说的喜欢,绝对不是孩子们说的那种喜欢,而是她真的对权南翟这个人物有好感。
他又想到昨晚那件事情,她亲口承认对她的烈哥哥的感情只是感激与依赖,并不是爱情。
对烈哥哥的感情不是爱情,她又对这些孩子们说她喜欢的人是总统先生,难道她心里头装着的那个人是总统先生而不再是她的烈哥哥?
因为有了这个想法,权南翟的脸上像是染上了一层冰霜一样,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因为他而变冷了。
“总统先生,华齐那边的物资今天下午就能调拨发出,这是审批单,请你过目。”
林家成非常不适时宜地闯进办公室,也没有顾得上总统先生在干什么,便急急报告自己的事情。
直到接收到权南翟一道又冷又狠的目光时,林家成才有些迟钝地发现自己来得有些不是时候。
“赵丙超才是华齐的负责人,这些东西该看的人不是他?”权南翟挑眉,厉声说道。
“可是……”林家成表示很头疼。
这么大的事情,调动这么多的货与资金,难道不应该向华齐真正的大boss报告么?
“可是什么?”权南翟蓦地站起来,因为他本来就高,这会儿身上带着怒气,硬是压得林家成不敢抬头看他,“以后华齐的事情,全权交给赵丙超负责,你不要再插手。”
“三少,要是我们什么事情都不管,万一……”林家成一急,用上了以前的称呼,“万一赵丙超把华齐掏空了,那就是把你这些年打下的江山拱手送人。”
“如果我让你去管全权负责华齐,那么你会不会悄悄掏空它?”权南翟问。
“不会。”林家成答得非常肯定,“我的命都是你的,我怎么会做出背叛你的事情。”
“赵丙超和你,我都信不过了,那么我不知道我的身边,还有什么人能让我信任。”权南翟说。
赵丙超和林家成的命都是他救回来的,之后这两个人便一直跟在他的身边替他办事。
要是他们两个他都信不过,在这个复杂的政治斗争的漩涡中,权南翟真不知道他还能相信谁。
“我明白了。”林家成懂了。
林家成跟在权南翟身边的时间不长,至少比起裴炫智就差远了,但是他对权南翟的忠心,这个世界人恐怕也只有赵丙超能够比得上了。
正是因为权南翟在工作中最信任他们二人,便分别将他们二人安排在两个最重要的岗位,让他们成为他最得力的左膀右臂。
……
沈家。
今天阳光明媚,气温也适中。
午饭过后,沈灵曦坐在自己的小院子里晒太阳、看书。
翻着翻着,书里掉下一张发黄的书签。
她捡起一看,书签上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刚劲字迹——沈灵曦,我喜欢你!以后做我的新娘子!
那年,她刚刚满十八岁,她的他也不过是二十岁的毛头小伙子。
在她十八岁的生日宴上,他悄悄溜进她的生日宴会场所,将一本书塞给她一句话都没有说就走了。
当时生日宴会上的人很多,她害怕被家人发现,都没有敢翻开这本书,晚上躲进房间时,她才看到。
书里夹着的书签就写着这么一句话。
多么简短霸道的一句话,却牢牢刻在了她的心里,从那天开始,她就在等,等到有一天能成为他的新娘子。
想着想着,眼泪模糊了沈灵曦的双眼,她的眼前浮现出一张脸,一张明明记得很清楚,但是又无比模糊的脸。
她的那个他,到底在哪里?
他知不知道,她一直在等他,等他回来,实现他对她许下的承诺。
“哎哟,哭了?什么事情能让我们的沈小姐哭得这么伤心啊?”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突然传来。
沈灵曦赶紧抹了抹泪,不愿意让这些人看到她懦弱的一面。
那人走到她的身边,嘲讽道:“沈家供你吃,供你吃,供你穿……你一天什么都不做,你有什么好委屈的?”
第789章:孩子流掉的真相
这个人,是沈灵曦大伯父的二儿子,名叫沈孝东。
他整天花天酒地、吃喝嫖赌、不务正业,无恶不作,是临海市人们最痛恨的二世祖,曾经因为犯了事情,让沈家人蒙了羞,差点被他们的爷爷赶出沈家。
是沈灵曦的大伯沈世宽下跪求沈老爷子,沈老爷子才收回命令,没有将沈孝东赶出沈家,不过也将沈孝东关了半年,半年时间不准他走出沈家半步。
半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前些天期限到了,沈家大太太便迫不及待地让人把沈孝东给放了出来。
照理说,给了半年时间让沈孝东好好反省思过,他多少应该收敛一点,哪知道沈孝东这人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出来之后,不仅不收敛,前两天又闹出事情来了,用其它人的话来说,是狗改不了吃屎的本性。
虽然知道沈孝东做得不对,但是沈世宽心疼儿子,不忍心他再被关禁闭,亲自出面把事情给摆平了,防此坏事传到沈家老爷子的耳里。
刚刚放出来,又闹出大事情,要是让沈家老爷子知道,肯定会把这个损坏沈家声誉的狗东西赶出去。
这个人,就是那么一个无恶不作,脸都不要的人,沈灵曦犯不着跟他生气,犯不着跟他计较。
“二哥。”不管沈孝东怎么嘲讽,沈灵曦还是礼貌地跟沈孝东打了一声招呼。
身为弟弟妹妹,她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就算有心故意要找她的麻烦,她也要让他们找不到麻烦。
“还知道我是你的二哥啊。”沈孝东两道目光色咪咪地盯着沈灵曦的胸前瞅了又瞅。
“我有事先走了。”沈灵曦恶心他这样的目光,起身想走,沈孝东一把拽住了她。
他说:“沈灵曦,本少爷让你走了么?”
“沈孝东,把你的手放开!”沈灵曦想要甩开他,奈何他的力气是她几倍大,她根本就甩不掉他。
“我要是不放手呢?”他忽然凑近她,在她的耳边轻轻低语,“沈灵曦,我不放手,你能把我怎么样呢?”
“沈孝东,把你的手拿开,你放尊重一点。”沈灵曦大声吼道,想要吓走沈孝东。
“尊重?你知道什么是尊重么?”沈孝东仗着有父亲母亲的疼爱,根本没有把沈灵曦的警告放在眼里。
“沈孝东,我让你放手。”沈灵曦用力想要抽回手,但是反倒被他越握越紧,她恶心得五官都快纠结到一块儿了。
“沈灵曦,要让别人尊重你,首先你得自己尊重自己。”他紧紧抓住她的手,笑得猥琐极了,“你说,要是让我们的总统先生知道他的未婚妻曾经怀过别的男人的孩子,你说他会怎么对你?”
“你……”突然听到沈孝东的话,沈灵曦惊讶又惶恐。
沈孝东继续阴阳怪气地说道:“他会立即甩了你?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仍然按照约定娶你回家,再将你打入冷宫,让你永无翻身之日?”
“你怎么知道?你怎么知道这件事情?”沈灵曦喃喃问道。
这个人怎么知道孩子的事情?
当年,她怀孕那件事情,连孩子的亲生父亲都不知道,为什么权孝东这个人渣败类会知道?
“你说呢?”权孝东伸手捏着沈灵曦的下颚,“我的好妹妹啊,你怎么就那么招人喜欢呢?”
他围着她转了一圈,目光念念不舍地看着沈灵曦:“我都舍不得碰你,凭什么让那个野男人碰你?你还怀了他的野种,你说他是不是该死?你说他的孩子是不是该死?”
“是你!原来是你!”沈灵曦扬手一巴掌狠狠甩在沈孝东的脸上,怒吼道,“你这个杀人凶手,你杀了我的孩子!原来是你杀了我的孩子!”
她一直不知道自己原本好好的孩子怎么在自己睡了一个午觉起来就意外流掉了。
今天她总算是明白了,那绝对不是一个意外,那天中午她的饮食被沈孝东这个禽兽动过手脚。
那天她看到他怪异的笑容……要是她提前知道,他会在她吃的饭菜里动手脚,她一定不会吃的。
她一定会保住她的孩子,保住心爱男人留给她的唯一的东西,她一定会的,可是没有如果……
“沈灵曦,叫啊,吼啊,骂啊……”沈孝东变态地大笑道,“你最好把沈家所有人都引来,让他们知道那个在爷爷眼中听话的好孩子,早已经是别人穿过的一双破鞋。”
“我要杀了你,杀了你这个畜牲。”沈孝东说什么,沈灵曦听不到了,她只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杀人凶手,是杀害她孩子的凶手,她要亲手杀了他,为她的孩子报仇。
“沈灵曦啊沈灵曦,你他妈不就是一个臭婊子,你在我面前跟我装什么装?”沈孝东抓住她挥舞的手,用力往后一推,沈灵曦重心不稳跌坐到了地上。
“杀人凶手,我一定会杀了你!”沈灵曦声嘶力竭地吼道,整个人都处于崩溃的状态。
什么身为总统先生的未婚妻,应该有的端庄形象早已被她抛之脑后。什么沈家小姐该有的礼仪形态,她也不在乎了。
沈孝东得意地笑道:“沈灵曦,有本事你就杀了我啊,替你那还没有成人形就死了的孩子报仇。不然我天天都会来找你,天天在你面前晃,提醒你,你的杀子仇人,还好好活在你的眼前,你还不能把他怎么样。”
“我要杀了你!”沈灵曦咬了咬牙,气愤地吼道。
“你愤怒吧,你恨吧……”沈孝东在沈灵曦的身前蹲下,得意地看着她,“可是,沈灵曦,你除了在这里骂几名解解嘴瘾之外,你还能做什么呢?你以为你真的能杀得了我么?”
“我还能做什么?”沈灵曦呵呵冷笑,忽然扬手,手中不知道何时多了一块大石头。
在沈孝东还没有反应过来之时,一块大大的石头砸到了他的头上,几乎是在刹那间,他的头骨破裂,鲜血像喷泉一样喷洒而出。
用石头砸他的沈灵曦躲避不及,或许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躲,被喷洒而出还带着热气的鲜血洒了一脸。
第790章:条件是你娶她
每天上班,林家成都是从北宫东门进,平时进了东门悠闲地走,到北宫办公区域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今天,林家成还是从东门进入北宫,进门之后就开始狂奔,跑了好一会儿还没有到达目的地。
他甚至都要怀疑这条路真的是他每天重复走的路么?为什么以前没有哪一天有让他觉得距离如此遥远的?
在听到沈家传来的噩耗之时,他震惊得都忘记了还有手机这个玩意可以传话给总统先生,用不着他傻傻狂奔。
从北宫东门到总统办公室,他跑了足足十几分钟你,离目的地还有那么一段遥远的距离。
等他好不容易跑到,早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喘息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出话:“总统先生……”
权南翟从一堆文件中抬起头来,沉声问道:“怎么了?慢慢说。”
林家成拍拍胸口,努力稳了稳神:“沈小姐……沈小姐出事了,出大事了,除了你,可能谁都救不了她了。”
权南翟眉头一挑:“什么事?”
林家成抹了抹额头上跑出来的汗:“她杀人了。她亲手砸死了沈家沈世宽的儿子沈孝东。”
“她杀了沈孝东?”权南翟微微顿了顿,又道,“你马上让人去查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还有让另外的人去收集这些年沈孝东犯过的事情,不论大小,通通收集齐。”
林家成担心道:“总统先生,万一杀人这件事情是真的,沈小姐很有可能保不住了。”
“必须保住。没有万一。”权南翟立即拿起内线电话叫来何秘书,吩咐道,“下午我的行程全部推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