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角色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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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更新:2023-04-14 23:54 字数:6205
徐仲九饶有兴趣地看着她,贴在她耳边,“跟着我,我教你怎么做个坏人,让别人怕你,但是也爱你。”
明芝想摇头,但下巴仍在他的控制中,她摇不了头,“不。”她狠狠心说实话,“没人怕你。”
徐仲九的热气扑在她耳上,“我还年轻,不急。”他抓住她的手按在他的胸口,“终有一天我能做到。”她感受到他心跳的有力,还有他的话语,“老天给我徐仲九这条命,就是给我机会。”
第二十一章
徐仲九在明芝面前彻底解除了伪装。
他带她去俱乐部玩,隔着一堵墙五少爷在旁边的房间里输了又输,他已经输掉未来可得到的财产,慢慢的又输掉可能从兄弟姐妹那里拿到的。因为也有赢的时候,所以五少爷总觉得只是手气问题,下一把赢大些就能把输掉的搏回来。
明芝吓着了。她记起再过大半年,自己在名义上是五少爷的大嫂。长嫂如母,自然不能看着兄弟沉沦赌海。徐仲九不拦她,也说是应该管。但五少爷怎么会听明芝的旁敲侧击,她根本是偷偷跟着徐仲九去的,又如何能明说自己看到了。五少爷也不用特意避开明芝,反正两人见面的机会原本少。
看明芝闷闷不乐,眼不见为净,徐仲九不带她去俱乐部了。他带她去很多新奇的地方,比如期货交易所,他给她讲解期货交易的原理-只要有头脑,用一点本钱也能挣大钱。这个明芝信,聪明人能掌握讲规则的游戏。
“你不是说过自己没在买卖期货?”她记得他说过的。
“说说逗你高兴的。”徐仲九翻着一本书,抬头对她一笑,“要是亏大了我欠了一屁股债,你可得救我。”
明芝心想这可真是个坏人,明知道她关心他,故意利用她对他的好意欺负她。而且他还冷酷无情地说,“人的心只有那么大,想了这个还有那个,不如谁都不想,只有你自己好了才有余力帮别人。像我,心里只有我一个,不用今天担心别人忘了我,明天又怕别人恨我。”
明芝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是礼义仁信,父母爱护子女,子女孝顺父母,兄弟姐妹友爱互助,连对陌生人都要以礼相待,尽可能帮扶一把。
徐仲九点点她的鼻子,“你信?我不信,我还猜你也不太信。”
明芝脸慢慢地红了,嗫嚅了一会,没说出什么。
她现在知道徐仲九是坏人了,可有许多话也只有跟这个坏人才能说,她想她天性也是坏的,就是没资本坏而已。她又不是大美人,能够倾国倾城指使男人为自己做坏事;她也没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她那点钱大概够请个下人打扫卫生,杀人放火想都别想。
明芝没问徐仲九如何处理掉那个人,上次他没告诉她枪战的对头去哪儿了,这次也不会跟她说。
“不告诉你是为你好,你好好做你的大小姐。”徐仲九振振有辞,“该让你知道的我都不会瞒你,你看,我告诉你我不是好人了。”
明芝:……
该多谢他的坦诚吗。
“你老呆在这,大表哥同意?”明芝算算,自元旦假期后徐仲九经常出现在上海。他是有工作的人,擅离职守不好吧。
“是县长有事吩咐我。”徐仲九看一眼明芝,“他把他一些不动产转到你名下了,这些事他抽不出空来做,我就自告奋勇跑个腿。季明芝,你现在正经是个小富婆,不用担心被人揭穿老底。”
明芝张着嘴,傻乎乎的。
徐仲九表功道,“上次你救我的事,我一五一十细细告诉他,他听了很喜欢,说你看着文静,该出手时不含糊,将来一定好好给你个交待。后来他安排你来旁听读书,还让我帮忙安顿。”
明芝更呆了,原来大表哥是重口味,不爱淑女爱动刀动枪的?还有,交待是什么意思。
“太太把你上回说的话也和县长说了。”徐仲九见她没反应过来,提醒道,“就算他身有疾,你也会跟他。他自然不会让你白跟。”
明芝这下脸烧得火热,徐仲九还火上浇油,“我知道你也是说来哄哄别人开心的,但人就是听得进爱听的,有什么办法。”
明芝脸皮再厚,总没修到徐仲九的程度。她站起来,看了看窗外,“今天天气还好,不知道小月有没有晒东西。过几天要回去过年,被子什么的都得晒一晒才好。”窗外是一汪冬天的阳光,不冷也不暖,“我不懂这些交易,下回再来请教,今天得早点回去。你不必送我,正好我可以顺路去接友芝。”
徐仲九看着她顾左右而言他后溜之大吉,不觉一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他沉吟着,觉得是时候让徐家人跟季家亲近了,过了年初芝十八,这年龄很该定下亲事。虽然和明芝相比,初芝刚正得太过无味,没有明芝一脑门的暗心思来得好玩,但谁让她才是季家财产的继承人。至于友芝,徐仲九知道明芝一直以为友芝是他的目标,其实他真的当她是妹妹,妻子的妹妹,情人的妹妹,只好是个妹妹了。
初芝毕业后没再升学,在中西女校留校做了一名助教。她既要跟着父亲熟悉自家生意的事,又要做好学校的本职,每日里实在很是忙碌,难得抽空看了本西洋小说,想到往日三妹在家时最喜欢这个,便托经常往来两地的徐仲九给送去。
季太太心疼长女,借口自己要添置衣物,跟季祖萌说了,等到一日好天便带着长女往上海去。季祖萌知道近来沈凤书对明芝改观很大,趁热打铁托了他陪妻女走这趟。
沈凤书初到梅城时颇受市民抵制,但有季家联合数家大户鼎力支持,风波渐渐平息,一应事宜随之上了正轨。光看在这点上,他对季祖萌难得的请求也不能不应,好在只用一天,朝去夕返,不影响工作。
沈凤书亲自开车,初芝坐在副驾驶位,她近来对社会事务有了不少新想法,啾啾说个不停,招得季太太好笑起来,“你这个丫头,在大表哥面前班门弄斧,也不怕惹笑话。”
初芝不答应,“大表哥又不是外人,就算我闹了笑话,好过到外人面前出洋相。”
沈凤书倒是喜欢初芝这样实干的年轻人,并不介意她多问。
季太太叹气,“我拿她当儿子养。大女脾气性格种种都好,只是姻缘未到。”合心意的上门女婿不好找,季太太为女儿们的婚事犯了愁,“友芝也是,一门心思准备考大学做学问。”上大学也可以啊,先定亲敲定和徐仲九的婚事,然后读书结婚生子都不误,多好。偏偏友芝坚持不念好书不订婚不结婚,徐仲九过年二十四,还能等多久?
论起来徐仲九确实比友芝大得多,季太太心里算了算,按年龄初芝也可以,但相差六岁不好,到底要不要冒这个险?
季太太念叨了两句突然静下来,初芝用手盖着嘴唇把声音压到最低对沈凤书说,“太太又在那里盘算了。”
沈凤书会意,也是莞尔。表妹们各有各的长处,或大方可人,或精灵可爱,根本不愁婚事,不过做母亲的总是想帮女儿争取到最好的生活,所以难免过虑。他想到明芝,这个不哼不哈的二丫头从小不起眼,老缩在人后,三拳打不出一个声,没想到她只所以如此,全因没到必要的时候。
季太太越想越烦,就怕越挑越花,还不如明芝一上来就定给沈凤书,安安稳稳的好日子在眼前。对沈凤书的举动,她有所听闻,趁这个时候加以劝阻,“明芝是我看着长大的,老实胆小,把心养大了对她反而不好。要是为她好,不如往后慢慢来,你们日子长得很,不赶在一时。”
沈凤书沉默了一会,终是什么都没说。季太太是他的亲姑妈,他就医的整个过程季老爷更是陪伴在侧,两位长辈都知道他身体受损严重,不但有伤子嗣还恐怕不得永年。如果不趁早安排好明芝,将来一旦生变……他顺从长辈答应了结亲,却是害了明芝终身,做些赔偿也是应该。
沈凤书不好女色,唯对活泼大胆的女孩子略有好感。谁知家庭做主定下的前后两位妻子都不是活泼的性子,原配端庄,明芝怯懦,也算是命运弄他。他早已绝了男女之情,对明芝如兄长般,只有淡然的爱护之心。原先给她买过许多书,却不见她读,沈凤书难免有所不满,却没想到有意外之喜,明芝堪称有大勇,那点不满也就放下了。
母亲和大表哥说正事,初芝没有插嘴。等到了地方,她才在购物的时候劝解季太太,“母亲一片苦心,但大表哥何等英雄,怎么会在意身外之物。”
提起此事,季太太悻悻道,“便宜了二女,你大表哥把名下的几块地写到她名下了。那些地虽然数量不多,但位置和咱们家的地相邻。我早想和你大表哥用铺子置换,他成天为国为民,不屑于考虑私事,谁知转眼地主换了人。”
初芝摇摇母亲的手臂以示安慰,季太太回心转意,拍拍女儿的手,“没事,看中什么了吗?不用担心价钱。”
沈凤书在客厅坐等明芝和友芝回来。这里炉火温暖,桌上一盆水仙散发幽幽清香,他靠着沙发有些眼涩,决定闭上眼睛小休。昏睡中他听到细细的脚步声,来来去去,是丫环小月在做家事。
一个家庭的安逸与否,全靠主妇是否能干。沈凤书暗暗称赞明芝,两个年轻姑娘在外,友芝又是不问世事的人,打理的功劳自然在于明芝。也许祖母的想法是对的,有她帮他理家,无论在哪也可以有个舒适可供休息的地方。
他这一觉直睡到下午,睁开眼便看见桌边的人。
鹅蛋脸,一头乌黑的长发松松梳成两条辫子垂在胸前,面颊白里透红,嘴唇是天然饱满的弓形。
见他醒来,她杏仁般的大眼睛露出了笑意,和一点怯意,“大表哥。”
沈凤书定定看了她一会,确定她肯定是明芝,“二表妹。”
虽然女大十八变,但几个月未见,明芝居然会长成这么一付秀丽的模样,是在沈凤书意料之外的。他听说过明芝生母的事,不由得想到,有那样的母亲,确实女儿也不会差到哪,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明芝和友芝从外面回来,听说大表哥来了,又睡着了,便决定不打扰他。但友芝可以不闻不问关上门做她的事,明芝却不行,对帮她离开家来到这里的沈凤书,她必须表示出应有感谢。
“我睡了多久?”沈凤书看着窗外的日头,那轮金红的太阳堪堪挂在屋脊上,随时有可能在不经意间溜进地平线。“姑妈和初芝呢?”
明芝站起身,给沈凤书倒了杯热茶,“徐仲九送她们回去了。他还帮你在旅馆开了间房,说晚上夜路不好走,不如歇一晚明天一早再走。”
沈凤书喝了口茶,暖意缓缓下肚,“怎么不叫醒我?”
“大表哥难得来,不妨多留点时间。”明芝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要不要把五少爷的事情告诉沈凤书,转念又决定不说,免得露出蛛丝马迹,被他察觉自己和徐仲九来往密切。“晚饭要出去吃吗?这附近有中餐也有西餐。”
“你们平常吃什么,我也跟着吃点就行。”沈凤书拿出烟,想了想还是出去到院子里吸。他站在树下静静吸烟,隔着窗能看见明芝和小月在张罗晚饭。她穿着条普通的蓝布棉袍,但身段高挑修长,带着少女特有的青涩。
我是不是错了。沈凤书忖道。彼一时,明芝是季家最难嫁的女儿;此一时,秀美青春,天底下不在乎妻子的出身、嫁妆的好青年并不少。
明芝准备好了晚饭,其实不过三菜一汤,有小月和福根嫂帮忙,直是小事一桩。但她装作仍在做事的模样,实在是有些胆怯于面对沈凤书。
我干吗怕他?!
明芝在心里大喊一声,终于勇敢地迈步去院子叫沈凤书来吃饭。
也许过于气昂昂的步伐会影响正常的行走,她被台阶一绊,跌跌撞撞冲向沈凤书。而后者愕然之下往后退去,导致她在他面前摔了结结实实的一跤。
唉-明芝在心里哀叹一声,以飞快的速度骨碌碌爬起来,就像刚才那幕从没发生一样,坦荡荡地说,“大表哥,开饭了。”
表妹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沈凤书点了点头,突然发现手指上的刺痛是烟头烧出来的。赶紧熄灭,他才意识到自己是看呆了。
第二十二章
有客人在,明芝坐上主妇的位置,殷勤地把最好的菜摆在沈凤书面前。那是一道八宝鸭,鸭背上淋了虾仁和青豆勾的汁。明芝用筷子和汤匙扒开鸭背,露出里面的内容,笋丁、火腿丁、香菇丁的香味随着糯米的热气一齐飘出来。她拿过小碗,帮沈凤书舀了大半碗,轻轻送到他面前。
友芝不爱吃糯米,明芝挟了一条鸭腿给她。食不语,寝不言,三人安安静静吃晚饭。
沈凤书吃惯大锅饭,偶然在外面吃饭也是一些不得不出席的场合,像这样的家常便饭很久没有了。他不由放慢速度,煮饭的米是季家田里自产的新米,软糯清香,嚼劲很好。
就着炒青菜沈凤书连吃两碗饭,明芝忍不住帮他盛了一大碗汤。春笋和小排、咸肉炖的腌笃鲜,见他爱蔬菜,她特意挟了许多笋尖在碗里。沈凤书并不推辞,拿过来吃得干干净净。
明芝不敢多看,心里却暗暗嘀咕,徐仲九也罢了,沈凤书看着瘦弱,食量可不小。
吃过饭,明芝给沈凤书泡了杯茶,她和友芝就喝秋天收的桂花泡的水。夜来天冷,她叮嘱小月多点个炭炉来,一边细细收紧了所有窗帘,防止风从窗缝里钻进屋。
沈凤书喝了几口茶,和友芝说了一会学业上的事才走。
沈凤书这一来,如同石子进湖在明芝心上泛起点点涟漪,她发现自己不像从前那么怕他。从前,她一见到他就想到季太太,加上沈凤书并不是春风满面的人,小小的明芝敬畏之下只好远之。
其实……大表哥跟太太还是不同的。明芝记得沈凤书在外面读书那几年,逢年过节给表妹们的礼物每份都一样。有年初芝很喜欢礼物中纸和笔,拿其他东西跟她们换了,沈凤书知道后特意又寄了一箱子给她们,还是人手一份。
徐仲九同她讲,跟沈凤书结婚横竖她吃不了亏,说的时候他很流氓相地上下打量她。明芝只恨被自己涨得通红的脸给出卖:她听明白他的意思了。不等他明说下去,她提起脚就走,这不是大姑娘家可以讨论的话题,尤其面前这个人还是男子。
明芝心底有条线,她是对徐仲九动了心,但也仅限于心而已,不能有实质上的过线。他俩可以什么都说,唯独不能讲关于她婚事的。他说也算了,如果她也跟着讲,那对沈凤书实在太过冒犯。沈凤书对她可算仁至义尽,她不能过分。
当然这在徐仲九看来是自欺欺人,但暂时他还不想打破她的幻想。他津津有味看她挣扎在道德边缘,时不时往秤盘上加点砝码,逗得小兔重新开始蹦达。
第二天早上六点多,福根打开大门吓了一跳,表少爷站在车边安安静静地抽烟,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福根赶紧放下大竹帚,把表少爷迎进去,幸好二小姐起得也早,不然就得手忙脚乱了。
沈凤书当天有个会要参加,因此不跟明芝客气,直截了当把她叫到窗边,“我有话问你。”
明芝手足无措,嫌疑犯般战战兢兢立到他面前。不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她不敢看他,垂头盯着自己的鞋,那是家常穿的黑棉鞋,绒布的面,收拾得干干净净。
从沈凤书的角度,刚好看到她睫毛紧张得一颤一颤,突然不忍心起来。
她几乎还是个孩子,他想。
“明芝,”沈凤书斟酌着语气开了口,“你愿意嫁给我吗?”
被他发现了,她和徐仲九的事?!明芝的心猛地向下沉,一路往下掉,无止无尽没个头。
果然。
明芝的沉默意味着什么,沈凤书早就知道这个答案,但按照形式仍然得问。现在已经得到当事人的答复,他思索了一下,在看到明芝瑟瑟发抖的双手时难得地没有不耐烦,反而产生了一丝怜悯-姑父姑妈对她管得太严了,“婚事取消,我送你去国外读书,姑父那边我来说。”
闹出如此不名誉的事,明芝绝望地想,徐仲九怎么办?沈凤书打算怎么对付他,赶走够不够解恨?毕竟她和他没走得太过,最多有些暧昧。太太会怎么说?会不会把她送到哪个乡下随便嫁个人。
表妹太过胆小,失之大气。沈凤书放重了一点语气,“明芝,抬起头,看我。”
明芝不敢不抬。
还好,她苦中作乐地想,沈凤书对她这名义上的表妹很厚道,竟愿意送她去读书。她要替徐仲九说话,恐怕会有反效果,激得他动了手就不好了。沈凤书可不是书生,他早年就读陆军大学,做了好几年职业军人,北上打军阀身先士卒才受的伤,杀的人恐怕不能以个数来论。
明芝的双眼稚嫩而胆怯,沈凤书尽量放缓表情,“好好读书。我会让徐仲九来办理相应手续。”
不是那个原因,明芝福至心灵,一颗晃来晃去的心“呯”的着了陆,手不抖了,喉咙也能出声了。她叫住转身要走的沈凤书,“大表哥,我愿意的。”
沈凤书回头,目光明锐。她心里缩了下,脸上却丝毫未露,坦荡荡回视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愿意嫁给你。”
沈凤书静静地看着她,“你想好再说。”
“我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