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的前妻后疯狂洗白 第119节
作者:跳跳鱼精灵      更新:2023-12-24 23:22      字数:2582
  “小丫头,你昨儿个就听玄丰说你在教这老头儿针法,莫不是,让我留下给他练手吧。”
  丰长笛脸色一板:“……”
  这小子怎么说话呢,没礼貌。
  玄丰将碳火盆用铁钩拉到一旁,默默远离了这场纷争。
  他看出来了,主子很喜欢逗陆姑娘。
  不过大部分时候,主子都没能说过陆姑娘就是了。
  陆惜月扬了扬眉,露出笑脸:“是啊,就是练手。”
  卫宁见状捂着心口,好似很痛苦的模样:“小丫头,你不厚道啊。”
  “我若是不厚道,就任由你死在外面了。”陆惜月没好气。
  “丰先生,你扎针吧,我先走了。”
  “去吧去吧。”
  丰长笛乐呵呵的把人送出门:“陆姑娘你放心,三个月,我保证把这小子治好。”
  “有劳了。”
  待陆惜月离开后,丰长笛回到房内,让卫宁脱光上衣开始扎针。
  他下手力道颇重,有好几次还渗出血丝来。
  尽管这点小伤无伤大雅,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可卫宁却感受到了老者对自己的不喜。
  “前辈今天与我不过才见了一面,似乎很讨厌我。”
  若只是今天一次还好,想想他还要给自己治几个月的病,卫宁觉得开始说开的好。
  丰长笛面不改色,捏着银针扎进他皮肤里,面不改色道:“讨厌你,这话说的,我怎么会讨厌你。”
  “可前辈是医祖,不至于穴位都扎不正吧。”
  便是寻常大夫,也很少有扎针扎出血的。
  “啧,俗话说的好,马有失蹄,人有失足,我是太久没动手了,有些生疏了。”
  话是这么说,再次扎针时,丰长笛刻意加重了力道。
  青年麦色的肌肤上渗出一丝血珠,他当即不好意思的笑笑:“抱歉,失手,失手。”
  卫宁:“……”
  他确定了,这老头子就是故意的。
  扎完针,丰长笛想让他躺下,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不知道怎么称呼他。
  “小子,你还没告诉老夫,你叫什么呢。”
  “晚辈卫宁,这是我的侍卫玄丰。”
  玄丰恭敬抬手,对着丰长笛作揖。
  后者和蔼的笑笑。
  嗯,这小侍卫长的不错,也很有礼。
  “说说吧,这伤口怎么来的?”他随口一问。
  卫宁沉默了一瞬,“被仇家追杀。”
  丰长笛嗤笑,倒也没说信不信,视线落在了他脸上,认真审视起来。
  卫宁抿唇,并不自轻。
  “脸上的疤痕有些年头了,祛除起来比较麻烦啊,你能不能忍得了痛?”
  “自然是忍得了的。”
  曾经他一心复仇,脸上的疤痕于他而言不算什么,后来心里有了人,倒也想过祛除疤痕,只是没遇到厉害的大夫。
  然而,厉害的大夫遇到了,自己却险些被心上人所杀。
  哪怕是易经洗髓,只要能改头换面,没什么忍不了。
  没了杀手门,身后还有姚心语和三皇子,卫宁开始着手为日后复仇打算。
  “那就行,我看了陆姑娘给的药方,她有些保守,大概是怕伤到你,不过我不一样。”
  他话音顿了顿,从药箱里掏出一个瓷瓶。
  第156章 异邦行商
  “既然是仇家追杀,只要换了张脸,想来能安全些,我这个药啊,效果很好,就是有一个缺点。”
  卫宁静静等着他后面的话。
  “快的法子当然有他的短处,就是疼,钻心蚀骨的疼,若是经受不住的,可能会疼死。”
  丰长笛并不是在故意吓人。
  他把药倒出来。
  卫宁看着从瓷瓶里慢慢滚出来的东西,眸光微变。
  与其说是药,不如说是虫子。
  小小的,大概只有小拇指指甲的一半,通体呈白色,双眼幽绿,背上两只天青的翅膀煽动,在光影照耀下呈现出银色波纹?
  很漂亮,也很诡异。
  “这是……”
  “来自苗疆的食肉蛊,它会吃掉你脸上皮肉,不过不会伤到内里,只是淡淡的一层,吃肉的同时会分泌出一股奇异的液体,留在你的脸上,帮助恢复肌理。”
  这种虫子并不多见,是苗疆一位巫专门为她毁了容的女儿研制出来的。
  丰长笛将虫子放在手心逗弄,斜眼睨他:“怎么样,敢试吗?”
  卫宁缓缓抬眼,唇角弧度不减:“那就试试吧。”
  钻心蚀骨的疼痛他早就体会过了。
  这回,就当是给他长记性了。
  陆惜月与萧云珩收拾好东西,在第二日踏上了回雁南的路。
  越靠近雁南,天气便越来越暖。
  原本在东平城要穿冬衣的,到了雁南,只需穿秋衣即可。
  两人在进城时碰上一队穿着异邦服饰的队伍。
  浩浩荡荡足有二三十人不止,后面拉着货车,不下二十辆,多数人是护卫,头上戴着叮叮当当的银色额饰,双眼深邃,鼻梁高挺,离得近了会发现,他们的瞳孔隐隐透着碧青色。
  看样子是个商队。
  不过最后面拉着一辆笼子,里面关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子。
  女子披头散发,低垂着脸瑟瑟发抖,看不清什么模样,不过损坏的衣服露出大片白色的皮肤,一路上不知引来了多少不怀好意的目光。
  陆惜月只是看着,心里就不舒服。
  他们的马车就跟在车队后面,避无可避。
  直到进了城,车队停在了城中最大的客栈门口,所有人都下来停顿休整,只余下那个姑娘待在门口。
  还是晨时,街上人熙熙攘攘,时不时有人路过,盯着那女子上上下下的瞧。
  其中不乏有一些不好的调笑声。
  萧云珩认出了马车上银色月牙的标识,“这是西岭的商队。”
  西岭与大夏素来交好,两国通商很频繁。
  马车晃晃悠悠经过客栈,陆惜月挑起帘子,视线落在笼中的女子身上。
  女子在这时怯生生的抬起头,露出一双靛蓝色的眼睛。
  那双眼睛很漂亮,就像世间最纯净的宝石,不掺有半点杂质。
  马车渐行渐远,渐渐的,那双好看的眼睛被人群掩盖。
  陆惜月放下了帘子,叹了口气。
  西岭她是知道的,男尊女卑比大夏更甚,是诸国之中女子地位最为低下的国家。
  他们甚至不允许女子读书,识字,哪怕是出门,都必须要有家中的男子同行,否则就视为不洁,可以随意处置。
  不仅如此,西岭人还贩奴。
  在他们眼中,奴隶是最低贱的,连主人家中养育的花草都不如,被鞭挞至死是常有的事。
  刚刚那个姑娘,只怕是个女奴。
  两人很快回到家。
  赵品谦与陆母接到二人要回来的消息,早早在门口等着,还置办了一桌好吃的为他们接风洗尘。
  陆母一见到陆惜月,眼圈就红了。
  “怎么这趟去了这么久,连封信都没有,让娘瞧瞧,好像瘦了不少。”
  陆惜月无奈笑笑:“娘,我没瘦。”
  大概天底下的母亲都觉得三天不见自己的孩子都会瘦吧。
  “怎么没瘦,看看这手,鸡爪子一样。”陆母捏着她手腕,不由心疼。
  陆惜月这一趟,的确是瘦了不少。
  两颊上几乎没什么肉,好似风一吹就要倒,漂亮倒是依旧漂亮,只是瞧着像个弱美人。
  陆惜月在东平城忙的脚不沾地,若不是有萧云珩盯着吃饭,恐怕还要再轻一些。
  在门口寒暄了一阵,几人进了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