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
作者:暮阳初春      更新:2023-04-15 01:35      字数:8450
  哇,这疯女人好凶啊!她只是这样轻轻问了一句,她就这样责骂她,静知心里气得发慌,不过,仔细一想,想到这女人满嘴疯言疯语,脑筋也不清楚,也就不想与这个女再谈下去。
  她撑起身想走,却被疯妇人抓走。“不准走,拿着这个与我对决。”她抓起一沓整整齐齐的白纸张,‘咚’的一声砸到了静知的面前。
  “我要十万股期货要不要?”她神色凌厉,语词犀利,咄咄逼人,完全把静知当成了仇家。
  “要。”
  静知本想甩开她的手,怕她又反击自己,淡淡地吐出一个‘要’字。
  “好,这里有两百万股北极星,如果你买下,你敢不敢要?”
  “要。”“胆子真够肥的,再来,我这里整整有二十七间上市公司的联线控股,你要得了多少?”
  疯妇出口的话让静知想起了沈世雄击败刘云天的那绝狠的一招,二十十七间联线控股,静知望着二十七捆厚厚白色纸张摆在自己面前,让她背心发麻发黑,她手里的白纸不多,也就是钞票不够厚,她就算是随便买一捆都会撑死她,刘云天就是败在了这上头,包括那个从国外过来的黑衣男人,也是如此,他们都被这二十七间上市公司吓住了。
  “还要不要?”妇人冷咧地冲着静知大嚷。
  “不能要了。”静知摇了摇头,脑袋嗡嗡作响,是的,她不敢再要,真要了,她就会倾家荡产,与刘云天走一样的路,身负几千亿巨债,唯一将自己步入黄泉之路。
  疯妇人见静知满面惧色,用手指抚了抚额上的秀发,片刻间,哈哈大笑起来。
  “这是沈世雄的厉害之处,用这一招,他在香港股市称王称霸太久了,小妹仔,想赢他,得自己想办法呢!”
  “你手里的钞票不够厚。”她一把抽走了静知握在手里的白色纸张。又随便提起面前白色纸张一捆,‘咚’的一声砸到了静知的面前。“你瞧,我随便放出几百张你也吞不下去,怎么办呢?”
  “是啊!怎么办?”静知似乎想到了什么,急切地抓住了疯女人胳膊,满面期待地望着她。
  “阿姨,告诉我,怎么办?怎么才能打败他?”这是打败沈世雄的根本,是疯妇人点醒了她,沈世雄使得是什么招儿,铁锁链舟,火烧赤壁,他把自己雄厚的二十七间上市公司全部弄成了联线控股,这就是他数十年来咤诧风云数十年的奥秘与绝招,他仗着自己有财有势,得天独厚,所以,设下了这道关口,用这一招逼死了多少香港股民,用这一招打败了多少想弄死他的人们,想到了刘云天惨死在小轿车下的一幕,想到了自己父亲与弟弟在蓄意纵火火灾鬼哭狼嚎的一幕,静知想报仇的心是那么急切。
  疯妇人呆呆地凝望着静知,脸上的皱纹渐渐舒展,她呢喃了一句:“怎么办?怎么打败他?”
  她好像是在对静知说,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突然,她抱住了自己的头,开始哇哇大叫起来。“疼,好疼,疼啊!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我不知道……”然后,疯妇的叫声越来越凄凉,她抱着自己的头,象一个苍白的鬼魂一样在屋子里乱窜,最后,她追逐着墙角的一只白老鼠冲出了那间草屋子。
  静知心急火燎地追了出去,不过,待她气叹吁吁追到先前那条小溪边时,已经看不见疯妇人的半个人影了,只能听到那一声又一声美凄惨的叫声。印遍了山谷,在山谷中久久地回荡,听起有些骇人,可是,静知感觉自己并不害怕,反而,还有一丝的焦急,她现在不惧怕那个疯妇人了,同时,她还挺看重疯妇人对她所说的每一句话。
  恰在这时,山那边响起了一阵焦灼地呼唤声,是汤斯翰的声音,浑厚的男音里蓄含着浓郁焦灼,抬腕看了一下表,才发现已经是下午四点过了,难怪他会找来,她都消失快三个小时了还不自知,将手卷面了喇叭状,她冲着声音来源的方向回答:“汤斯翰,我在这儿,在这儿啊!”
  边喊着,连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奔过去,当她跑下一个小山坡,便看到了汤斯翰与十几个身着绿色军装,长得五大三粗,高大威猛的男人正爬上山来。
  “汤斯翰。”她急忙奔下了山扑进了汤斯翰的怀里,汤斯翰紧紧地搂住了她,怀中真实的感觉,让汤斯翰高高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地。
  “亲爱的,你到底去了哪儿?”汤斯翰话语仍然透露出浓烈的焦急,刚才,他带着这几个兄弟几乎都找遍了樱花岛的每一个角落,后来,是米诺兰提醒他该上山顶来看一看,果然,女人的完好无损让他嘘了一口气。
  “山上野果子挺香的,所以,我上山来采野果子啊!”举起手,她将手掌上的两个野果子亮在大家的眼前,几个军人相视而笑,即然找到了人,那么,他们回去也好向阎上校交差了。
  “走吧!咱们回去。”汤斯翰拥着她,见她一个劲儿往上面看,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急忙想询问过究竟。
  “看什么?”“没看什么!”静知脑子里回旋着那个疯妇人念了那首诗:“三江之中,风浪不息,火烧赤壁,铁锁连舟,如履平地,欲破曹公,须用火攻。”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静知知道破沈世雄二十七间联线控股的奥秘就在里面,可是,她把这首诗念了几千遍,也没能找出它真正蕴含的秘密。
  疯妇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念这首诗,而且,她断定,那个疯妇人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她以前,肯定是玩股票的。
  见她平平安安,毫发未伤地回来,米诺兰高兴极了,急忙奔上来紧紧地拥住了她。“林姐,你还以,还以为……”米诺兰没有说出来,她怕说出那些不好的句,她真的以为林静知被她们的敌手抓走了。
  “诺兰,我只是上山采了一些野果子,挺甜的,来,你尝一口。”她把左手上的野果子递了一个好姐妹,米诺兰伸手接了过来,低下头就咬了一大口,慢慢地咀嚼着。
  “嗯,真的好甜。”
  “你也不嫌脏。”阎上校俊美面部线条柔和了许多,用手敲了一下米诺兰的头,看着她将整个野果子全部吃掉。
  米诺兰见静知归来,暗自向汤斯翰使了一个眼色,汤斯翰剑眉微拧,扫视了一下众,犹豫片刻,手掌缓缓向自己的衣服口袋摸去,掏出那只狗尾巴草戒。
  恰在这时,鬼灵精的米诺兰已经跑到他们住的房间里抱出了已经被精心修剪,包装过的七色野玫瑰花朵。
  “汤爷,给。”她将七色野玫瑰塞进了汤斯翰的怀中。
  静知转过身,看了看汤斯翰怀中的七色夜野玫瑰,玫瑰是用七种颜色凑成的,红,白,蓝,黄,紫,绿,颜色鲜艳,花朵娇嫩,看起来娇嫩欲滴,哇!这花好漂亮啊!她刚想发出赞叹声,却不想汤斯翰当着众人的面儿,笔直单膝跪地,将手中那枚弯弯的狗尾巴草戒举到她的面前。
  “知知,嫁给我吧!”
  没有一句表白话,直接直入了求婚的环节,这事太唐突了,静知没有想到汤斯翰会在这座孤岛上向自己求婚,米诺兰率先鼓起了掌声,一片掌声如雷贯耳,大家都在期待着,然而,面对众人火辣辣的目光,静知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过通透,羞涩之余,她的思路十分清晰,她想到了沈雨蓉,汤斯翰如今是沈雨蓉的未婚夫,虽然,她们还没有正式结婚,可是,他凭什么给她求婚呢?仅仅只是因为她们滚过一晚上的床单吗?与江萧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感情岂非是短短旦昔就能抹去,先不说,她爱不爱这个男人,至少,这个男人还不是自由身,所以,她没办法说他说出‘好’字。
  “汤斯翰,开什么玩笑?”她淡淡地笑语,然后,越过他的身边,笔直绕进了那间阎上校暂时让他们居住的丝竹房子,也许静知的反应早在男人的预料之中,他抬手摸了摸鼻子,尴尬地咳嗽了两声,提脚撑起身,抱着七色夜玫瑰,还有手上的狗尾巴草戒,步伐匆履地向丝竹子房子奔去。
  身后传来了一阵爽朗的大笑声,他没有去理会,急切地推门而入。
  “知知,这里条件有限,只能暂时用这个,放心吧!回香港后,我一定会去为你打造一个非常物别,款式新疑的大钻钻,让天下女人都羡慕死你。”
  其实,汤斯翰这辈子从来都没有向一个女人表白过,更是从没有向一个女人求婚的经验,所以,他说话有些笨拙,在心里练习了好多遍,可是,想好的话在面对静知时,一句也没能说出来,是他太紧张了吧!毕竟,他们之间夹杂了太多的东西,他们第一个孩子,还有她父亲与弟弟的死,还有香雪欣,沈雨蓉,还有失散的这三年岁月,还有她为他生下的那两个孩子,儿子虽然在他身边,可是,女儿却流落在外,他迟迟不敢向她表明身份,其实,是因为心里太怕,也许是因为太在乎了,他怕她会拒绝自己,所以,他一直就迟疑着,不过,等有些事告一个段落,他就会将一切真相摊在知知的面前,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先用戒指套牢这个女人也不是不可以的。
  “等我打好后,我拿它向你换,好不好?”
  他的语气带着一定的乞求,静知看着他,想云淡风清一笑,可是,她笑不出来。
  “不好,汤斯翰,有些玩笑我开不起,所以,请收回你说出的话。”
  她正儿八经地告诉他,让他不要对她开这种玩笑,这玩笑有些过火。
  “我没有开玩笑。”男人幽黑的眸子没有一丝的轻浮,俊美的面容上更是不见一丝的吊儿郎当。
  “汤斯翰,你并非自由之身,再说,我也从没爱过你。”
  “我知道。”他当然清楚她估计什么。“放心,知知,回去后,我会处理好与沈雨蓉的关系,总之,这辈子,我非你不娶。”男人的话有些狂邪,带着略微的霸气。
  “我不爱你,我一直都是透过你在望着另一个男人,你明白吗?”她的话让他心口弥漫过一阵浓郁的喜悦,胸口一片抖颤,她的意思是说,她还爱着他,还爱着江萧,这就已经足够了。
  “我知道,我不介意。”当然不介意,接得这么顺口,如果他果真是汤斯翰,不是江萧,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他还会这样脱口而出,连一秒也不会考虑吗?
  “可是,我介意,我们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三年前,我已经错了一次,现在,我不可能再错一次。”
  人都会慢慢地成长,三年前,江萧那个男人骗了她,明明说好是一场契约婚姻,没想到,在那场假婚约里,她丢了心,失了身,还把自己弄得家破人亡,很多时候,她都在想,如果她没有遇到江萧,也就不会招惹沈雨蓉,那么,也许,父亲与弟弟都不会死。也许,她们很穷,可是,能够全家在一起生活着,朝夕相对,那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幸福,因为,她与江萧的婚姻,再加上扯到了大明星姚君辰,她在e市成了一个风云人物,一个名人,她甘愿碌碌无为啊!至少,那样,她还可以看到父亲慈祥的笑容,弟弟幼稚的面庞,只是,时光不可能倒流,回不去了。
  她轻嘘了口气,将眸光凝望向窗外,小轩窗外,是一片又一片白色的樱花林,林子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浩瀚大海,看不清楚大海里翻滚的浪花,却能看到那碧蓝色的海岸线,向两边无限延伸,世界很宽阔,可是,为什么她偏偏要遇到江萧呢?她对他的爱,是那么刻骨铭心,只是,这个男人却已经丢下了她,自己去了一个与她不相干的世界,今生,连再见一面都难了,造化弄人吧!
  怔怔地望着女人弧度优美脸部线条,男人抿着唇,沉默不语,心中万般纠结,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现在,他还不能把一切的事告诉她,静待回香港再说吧!低下头,视线落到手指上那个狗尾巴草戒,这是米诺兰亲手圈制的,真是辜负她一番美意了。
  当天下午,阎上校为他们弄了一艘海轮,亲自送他们上了船,米诺兰站在孤岛山下,挥着手向她们依依惜别,静知站在甲板上,挥舞着手臂,手都挥疼了也不肯停下来,人生的际遇是很奇妙的,在孤岛与米诺兰相处了三天,却胜似三十年的情感,米诺兰天生是一个尤物,把立阎上校掌控在了手中,她没要去追问米诺兰与阎家有什么仇,不过,心里也能猜到八九分,米诺兰的前夫是阎上校的亲侄子,好像害过米诺兰,而米诺兰是想报复阎家,才想要与阎立煌在一起的吗?望着岸边那两抹紧紧依偎的男人女人身影,男人一身军装笔挺,女人白色裙裾随风翻飞,男人一米八九的身高,女人一米七五的身高,与他相配的是如此销魂,从长相上看,是一对难见的壁人,只是,回到京都后,他们之间也知道上苍会作一番什么样的安排?好在,米诺兰冰雪聪明,鬼灵精一个,她在阎家是不会吃亏的,这个静知敢断言。
  暗灰色的游轮行驶了两天后安全抵达了香港,这一次,没有再出现任何的状况,这件事,汤斯翰感谢阎上校,刚抵达香港,他就给阎上校去了一个电话,让他有时间到香港来玩玩,并在电话与之长谈了一番,阎上校恍然大悟,对汤斯翰的态度与之前更热络。
  *
  “知知,你都吓死我了。”子旋见到静知的那一刻,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这丫消失了这么多天,也不捎一个消息过来,害她担心的半死。
  “有莫川的消息么?”她来不及与子旋聊天,首先就是询问莫川有什么消息?她与汤斯翰九死一生,差一点还死在了大海里,如果不是命大的话,她们花了这么多的精力,如果还是功亏一篑的话,她真想一头撞死得了。
  “有,你看。”子旋急忙从办公桌上拿起一张报纸扔到了静知的面前。
  “诺,莫川好威武,成功当选香港第二十一届‘话事人’。”子旋笑得合不拢嘴,她只看到了莫川表面上的风光,却不知道他背后的付出与努力,要不是汤斯翰这次顶立相助,他根本斗不过姚庭轩,所以,这一次,他真的应该要好好地感谢汤斯翰,不过,莫川没事,还成功当选了‘话事人’也让静知松了好大一口气。
  “近来公司怎么样?”她离开的这十来天,公司都是由子旋在掌管。
  “很好啊!‘中寰’集团还放了好多的订单过来,不过,大家都忙坏了,知知,汤斯翰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子旋似乎想到了什么,所以,濡濡地问出口。“别胡说,我们这次出去是有事情。”静知绕开她,走向自己办公桌,坐到黑皮椅子上去,她转了一个椅子,感觉特别轻松,也许是打了一个大胜仗的缘故吧!还有就是,她好似看到了一丝希望,斗败沈氏家族的希望,以及感觉是那么难如登天。
  “那为什么‘中寰’莫名给了我们这么多的单子?”子旋有些儿纳闷儿。
  “刚才,伊华集团经理打电话给我,让我们去谈一下地皮开发的事情,你去给他谈一下,我好困,想睡一觉。”她状似疲倦地打了一个哈欠,子旋点了点头,心领神会地把空间让给她,然后,悄然退出。
  子旋刚一走,静知就点击着鼠标,在百度上打出了“欲破曹公,须用火攻”这八个字体,点击了搜索,出来了一大片红红黑黑的字体,喻意与解释都与她想得一样,连小学生都知道的那个喻意,曹公指的就是曹操,而火攻就是指周瑜用火攻破了曹操设的计谋,可是,好像有东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是这风是什么呢?应该是从哪儿吹过来呢?
  对于这首诗,她是百思不得其解,她相信攻破沈世雄的铁锁链舟,就是需要用火攻,火攻?东风?这两个关键字,她此刻解不出来,也不明白其中的奥秘,算了,她相信许多事有朝一日会水到渠成的。
  香港华人证券交易所里
  今天的北极星跌了,跌得很惨重,几个股民望着开盘一串花花绿绿的数字,摇头叹息,叹自己运气不好。为什么就这么衰?偏偏要卖北极星呢?
  可是股票是什么,股票就是变相赌博,要赌必然有输有赢,所以,即然都拿这种玩股票当职业了,输赢也就如打仗一般,乃兵家常事了。
  刘云天死后,静知又做了一个为操盘手们端荼送水的小妹,她不缺送荼妹那微薄薪水的几个钱,她这所以潜进这里,只是想在暗中窥测动荡股市而已。
  “李大叔,喝荼。”她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荼送到了操盘手年纪稍长的李大叔面前,李大叔头也没抬,吐了两字:“谢谢!”
  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地注视着电脑屏幕上的数字,这些跳动的数字倾刻间会让多少的人跳楼身亡,倾家荡产。
  “这北极星还在跌啊?没救了。”李大叔摇了摇头,感叹这动荡的股市不好掌握。
  “李大叔,以前,这北极星涨的那么好,现在,都跌到1、2了,我手上也有几十股,你说要抛不?”
  她佯装啥都不懂,向李大叔请教。李大叔研究了一串数字后,抬起头来,皱眉拧深。“抛吧!再不抛,会死得更惨。”
  李大叔在这一行干了数十年了,静知相信他老沉的眸光,所以,她决定把自己手上那几十股北极星抛掉。
  “妈呀!这北极星还在跌啊!”不知是谁一声哀叫,果然就看到了屏幕上,那个北极星下面的数字不停地闪动。
  天啊!都跌倒0、5了,再跌下去,这北极星就成垃圾了,还好她抛得早,静知拍了拍胸口,心儿怦怦直跳,李大叔望了她一眼,眉头舒展,笑语:“瞧吧!李大叔没害你吧!你再等下去,白花花的钞票就少了好多张了。”
  “是的。”李大叔说得是实话,静知附和着他笑了笑,这时,门口响起了一阵骚动的声音,一帮子股民立刻让开了道,门口闪现了一抹高大挺拔的身姿,还是那身黑色的装扮,只是,这一次,戴了一副荼色墨镜,墨镜上倒映着在场许多股民陌生的脸孔,男人身后紧紧地跟随着几个操盘手,他们每一个人的手里都提着一个小箱子,箱子里应该是白花花的钞票吧!
  这男人上一次没有打败沈世雄,不甘心,再次出现在股票交易所里,输了钱的股民垂头丧气,不过,见男人属下提着这么多的大箱子,可见,这黑衣的男人身份定是显赫,所以,个个都翘首期盼,北极星降得这么厉害,有的人脸上惊出一身的冷汗,死撑到底,看能不能在最后一刻起死回生。所以,看到了黑衣男人就如看到了一线北极星复活的希望。
  黑衣男人个子很高,由于一身的黑更显冷酷,他走到最前端,在墙壁上那无数个小液晶电视屏幕前驻立,那些跳跃的数字印在了他的墨镜片上,他偶尔托着腮沉思,偶尔又望了两眼身边的几个操盘手,操盘手们立即拿出一个记事本,当众非常认真地做得起了笔记,做得很细致,专心,几乎都没有遗漏掉一种股票的价位,恐怕他们是做好了笔记要拿下去做研究用吧!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静知打开手机盖一看,是子旋打来的,玲声响得很急促,子旋在与那个开发地皮的老板谈判,莫不是没谈妥?
  她急忙拿着手机步出了股票交易大厅。
  “喂,知知,你看今天的娱乐新闻没有?”子旋的询问很急迫。
  “没有,怎么了?”“后天啊!汤斯翰与沈雨蓉大婚呢!香港街头,到处都贴挂了海报,你说,这都什么人,结婚很了不起啊!巴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似的,我想着沈雨蓉那女人能够得到幸福,心里就来气。”子旋尽顾着自己说,这才突然感觉电话另一端的静知都没有啃一句声儿,焦急地呼唤起来。
  “知知,你没事吧?知知。”
  “没事。人家结婚,关你什么事儿?”不待子旋回答,静知已经火速地挂断了电话,老实说,从子旋口里听到这则消息,她心里涌起的情绪太多,心酸,失落,难受,痛苦,众多的情绪齐涌心尖,她不知道该怎么对子旋说,也理不清自己的内心深处的感情,她一直都觉得自己对汤斯翰是没有感觉的,想看着他,不过是想从他那张人皮看另一个人的影子而已,她与他没有未来,她心里非常清楚,可是,听到他即将要与沈雨蓉结婚的消息,她心里还是难受得要死,她没心情再去关心里面的股市争斗,闷声不响地走出了股票交易所,香港街头,车水马如龙,此处正是城市中心地段,街上的亮妹男仔太多,车子也是一辆比一辆豪华昂贵,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今日的阳光很烈,晒得她脸很疼,也许是心里作用罢了,心情不爽,见什么人,做什么事心里都不舒畅。
  “姐姐,买一朵玫瑰花吧?”一支又瘦又黑的手伸到了她的面前,小黑手上握着一支红艳艳的玫瑰花,望着那大红色的花朵,静知无声笑了,笑中却淌出几滴晶莹剔透的泪珠儿来。
  “姐姐,怎么了?”小女孩关切地询问。“没事,给你。”她打开了钱夹,从里面掏出一些港币递给了小女孩,并从小女孩手中接过了那支鲜红的玫瑰。
  小女孩说要找她零钱,她说不用了,小女孩道完稿,又提着花篮子穿梭在人群中。
  她望着手中的这束火红玫瑰,在樱花岛,他才拿着一束七彩野玫瑰与一个狗尾巴草戒向她求婚,刚回到香港不到一天,他就转身与沈雨蓉大婚在即,真是男人心,海底针啊!
  还好,她很明智地拒绝了,汤斯翰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有时,她真的想不明白,站在十字街头,仰头,不经意间,眼眸就扫到了不远处的一则广告灯箱,灯箱很多,里面一直闪烁着无数个浪漫绮绻的画面,画面上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色的燕尾服,戴着黑色的领结,头发做得很有型,五官比平时多了几分立体的感觉,他怀中拥着的女人,穿着纯白色的婚纱,婚纱是露肩式的,款式更是别出心裁,整个美背都露了出来,胸脯很挺,也很硕大,呼之欲出,让过往的男人兴叹,画面上的男人有幸福了。
  一张又一张地变换着,俩人的姿势越来越暖昧,心中的那抹失意无限扩大,不知道被放大了多少倍?
  汤斯翰真的要娶沈雨蓉来了,不是空穴来风,是真的要娶了,大街小巷,到处都可以看到汤斯翰与沈雨蓉两个一起拍摄的婚纱照,帅哥美女,家势背景那么旗鼓相当,谁人不叹是天作之合,锦上添花的一对壁人?
  他不是江萧,他是汤斯翰,他与谁结婚与自己没有关系,在心里,静知已经告诉了自己千百遍,可是,她心里还是压抑不住的酸楚兹兹地往冒,即便他不是江萧,可是,眼睁睁看着长得像江萧的男人与沈雨蓉走进结婚的礼堂,她心里比万箭穿心还要难受。
  视线收回落到了手指尖的玫瑰花上,低下头嗅了嗅,吸进鼻腔是浓郁的玫瑰花香,这花儿真美,可是,到底能绽放到几时?一天,还是两天呢?
  红玫瑰,代表着最纯洁的爱情,她与江萧夫妻一场,甚至她还为他怀过三个孩子,然而,她从未收到过一朵代表着纯洁爱情的红玫瑰花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