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时自带滤镜 第12节
作者:
孟中得意 更新:2024-02-18 15:59 字数:6516
第24章 第 24 章
◎眼神◎
于戡并没有说再见的意思。谭幼瑾发现, 如果她不说要回家,他们好像可以在小区里一直转下去。
“不早了,我要回去了。”伞仍打在她自己一个人的头顶,越发凸显的她出来送伞像多此一举。
于戡这时倒没显出留恋的样子, 对于她的提议响应得很快:“我送你回去。”
谭幼瑾不由得笑了, 像他们这样送来送去的, 估计道别时天都快亮了。然而她拗不过他。虽然于戡身上的衣服已经湿了,这时候打伞也无法挽回。但谭幼瑾还是把伞收回到了自己手里, 一半遮在了于戡的头顶。因为他比她高, 她举伞的样子显得有点儿努力。谭幼瑾着急往前走,不像之前那么小心, 鞋在冰上打了滑。她还没反应,于戡已经抓住了她的手, 好像他时刻都在注意她一样。等谭幼瑾站稳了,于戡的手并没有收回的意思。
谭幼瑾说谢谢, 于戡的手还是没有收回去。他的手抓她抓得很紧, 好像怕她再次摔倒似的。大概怕她误会, 他解释道:“路上滑, 这样咱们还可以再走快点。我想把你早点儿送回去。”谭幼瑾没有再把手抽回去, 她自己也没有细究这心理。不知为什么,谭幼瑾觉得他有点儿紧张, 他的手本来很凉, 一会儿就热了。这热也传到了她手上。
她并不太擅长和人拉手,这种不擅长不分男女。她小时候从来没有和女同学手拉手上厕所的经历, 以至后来她上大学, 和一个女孩子出门, 女孩儿很自然地拉起了她的手, 她整个人都很僵硬,又不好把手抽回来,觉得这样不太礼貌,于是僵硬了小半路,中途趁机把手放回了口袋,那女孩儿马上和她生出了距离感。在拉她手的女孩儿看来,两个女孩子只要不讨厌就可以互相拉手挽手。但对于谭幼瑾,她总觉得要非常喜欢才能这样。
她和绝大多数人不太一样,认为十指紧扣比亲吻要亲昵得多。不过于戡握着她的手倒跟亲昵没什么关系。
虽然两人走路速度都比之前快,但谭幼瑾还是觉得这百米路有点儿漫长。走着走着,于戡的手放松了些,谭幼瑾趁机把手从于戡手里收了回去,手心还残留着他手上的余温,倒不觉得冷。
两人像达成了共识似的,步子又放慢了些。伞换于戡举着,伞下有一个半人,一个谭幼瑾,半个于戡。
于戡看着谭幼瑾的侧脸,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谭幼瑾照片,照片上的她头发比现在长很多,大概是烫过,眉眼比现在要凌厉,一看就对整个世界充满着无穷的偏见,和现在很不一样。照片上的她大概二十岁还是不到,总之很年轻。他那时候倒不觉得照片上的她很好看,但是一眼就记住了。他看到照片的时候已经到了电影学院,因为这照片记忆太深刻,以至于平时在学校里看见活生生的谭幼瑾,竟觉得是两个人。
他第一次看到谭幼瑾的影评,还是在高三,那时候他并不知道那些东西是谭幼瑾写的。读大学之前,他没有看影评的习惯,在他看来,看电影是吃饭,看完电影再看别人影评,就是吃完饭把别人吃过的东西再嚼一遍,属实没有必要。而且他也没那么多时间,他爸为了维持和贵宾客户的友好关系,把一部分任务交给了他。到周末,他要去教一个他爸女客户的一个小孩子玩滑板,教另一个客户的小孩子弹吉他,都是他爸给他揽下来的,因为他爸认为这两个女客户都是很重要的人脉资源,要积极维护,这对于戡也有好处。于戡并不喜欢这差事,也根本不想维护什么人脉,但是没办法,他爸挣的钱,他也花了。所以做父亲的跟人拍了胸脯把差事揽下了,他也只好去干。
他之前上的学校是他父亲前女友托了周主任的人情上的,感情一变动,也不好再在这家学校继续上下去,因为户口在老家,也参加不了本地高考,索性去上国际学校。他上的这家新学校,学费很贵,他爸要求他为这学费负些责任,他也不好拒绝。
于戡没有和任何人提起他在做的兼职,包括他当时正在交往的女孩儿。他们聊的话题完全不触及生活本身,因为电影可以一帧一帧地揣摩,但他的生活却不是很经得起细看。其他人都觉得,他和女孩儿交往,是因为外貌的互相吸引。但在他,完全不是这样,因为他父母,他对那种因为皮相生出的爱慕甚至有点儿排斥,虽然是本能。事实上也确实不是长相,他自己也奇怪,为什么不见面在网上聊倒尽兴,见了面却没那么多话可说,好像之前聊天的是另一个人。他决定考电影学院,以为女友会支持他,结果并没有。她说,“如果你想要学电影,国外也多的是学校,你为什么一定要考国内电影学院呢?”
因为国内学费便宜,他对女孩儿说。这对他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甚至是最重要的原因。他不想再花父母的钱,而且他的父母也不会花钱让他出国读电影。他一点儿都没撒谎,但女孩儿却觉得他在开玩笑,让他认真一点,她不想谈异国恋。
后来,他进了电影学院,女孩儿去澳洲留学,两个人的联系也就断了。等到他开始留意电影批评,才知道,但凡他们的聊天涉及到电影,大都是女孩儿辛苦从别处搜寻来的材料,谭幼瑾本人对此有很大贡献,都是她做学生时写的。
他开始搜集谭幼瑾早期的影评,她早先写的东西很有锋芒,一句话恨不能得罪一百个人,越往后这把刀越钝。等到他考到导演系,谭幼瑾的笔锋,对于他来说已经可以称之为圆润了,像是被招了安,但确实也不是被收买的文章,捧人也不是这么捧的。他去旁听她的课,坐在最后一排。她每个字都在力求中立客观,好像要把她所有的偏见压下去,太客观了,不像个人,倒像是个机器在讲,简直要把他的瞌睡勾出来。
这之后,他没再去旁听她的课。她的影评刊在杂志上,照例买了看,但随便看几眼就扔到了一边。后来选课,他仍选了谭幼瑾,但一节课都没去上过。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因为别的不喜欢的课,也多少去上了几节。
即使这样,当谭幼瑾在路上主动跟他说话的时候,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不过当她推荐他演一个叛逆的儿子时,他觉得她的眼神大概有点儿问题。
【📢作者有话说】
抱歉,这个晚上太晚了哈。
第25章 第 25 章
◎伞◎
一个人在伞底下空间很宽裕, 两个人就有点儿挤。开始于戡只是象征性地在伞底下呆一呆,小半个身子还在外面,大概是领略到了有伞的好处,他整个人都挤进了伞里。
为了两人同时能享受到一把伞的遮蔽, 谭幼瑾盯着地面, 努力和于戡的步调保持一致。她注意到于戡也在调整他的步子, 他腿长,步幅大, 好像为了迁就她, 把步子走得委委屈屈的,一点儿都不伸展。伞顶比她高一截, 因为于戡比她高一截。
他瘦是瘦,可架不住骨架子大。一把伞下, 两个人无可避免地挨到了一块。天很静,谭幼瑾甚至能听到两人衣服摩擦的声音。摩擦生热, 她觉得自己皮肤也和衣服发生了摩擦, 整个人有点儿热。这声音不大, 不用心根本听不出来, 却跟了她一路。她特意避开他些, 身体有一部分到了伞外,伞马上又跟了过来, 两个人又挨在了一起。
谭幼瑾眉毛旁边长了一颗痘, 是今天新长出来的,于戡昨天没发现。再次见面之后, 都是他找话题, 但电影又不能谈, 自己没拍出满意的, 不好意思谈别人的,好的坏的都不想谈。
“你的痘好像每次都长在一个地方。”
“嗯?”
“今年春天我在路上看见你,你眉毛旁边也长了一颗痘,离着远了我还以为是一颗痣。我刚要跟你打招呼,你就转身走了。”于戡记得,那天她穿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背着她今天白天还在背的一个大单肩包,手里捧着一个色块凌乱的杯子。他记得,谭幼瑾买咖啡大多时候都是自己带杯,她也曾建议他这么做,自带杯子环保,而且能便宜一点。
“我现在视力下降,那次应该是没看见你。”
于戡确认谭幼瑾认出了自己,否则不会走得那么快。
“去年秋天我有一次看见你,你也是眉毛边长了一颗痘,你见了我脸还红了。”于戡忘了是哪天了,只记得她穿了一件橄榄绿的卫衣。她很少穿这种颜色,一般都是黑白卡棕以及靛蓝。那天她好像蛮高兴,见到他立刻板起面孔,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和他打了招呼,疾步而过。每次遇见他,他都能重新体会一下“疾步”到底是怎么样个步子。
“那应该是皮肤过敏。”冬天可能是冻的,秋天只可能是皮肤过敏。这是实话,说出来好像在遮掩。她有点儿奇怪,于戡竟记得那样清楚。但是她知道他记忆力好,见到什么,能在脑子里马上生成画面,一帧一帧都是动起来的,且自动削减了他不需要的素材,很连贯。当于戡还她投资的时候,她很纳闷,于戡到底把两个人的相处剪接成了怎样的影像。
她刻意以一种师长的口吻问:“你当初选了我的课,为什么一节都不来?”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你”谭幼瑾顿了顿,“那你还是先说假的吧。”
“我不想在讲台下听你说话,我想跟你面对面说,就像现在这样。不过后来我还是有点儿遗憾,因为坐在讲台下,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你,你不仅不会躲,大概还会觉得这人孺子可教。”
仿佛是为了验证她除了皮肤过敏,也会脸红一样,谭幼瑾感觉于戡的目光像雪花似的往她脸上扑,躲无可躲。谭幼瑾有点儿不自然,她不喜欢这不自然。换了别人,她会迎着目光盯过去,直到对方不敢再看她。
“你好像怕我觉得你太好,又不肯把你不好的一面给我看。”
于戡这句话说的很突兀,谭幼瑾没否认,只说:“这都是我的职业道德。”她进一步笑着解释:“前者是我希望你对人性能有更深刻的理解,扩展你看人的厚度;至于后者,当然也是职业道德的一种。”
“可我又不是你的学生。你在我面前,不用讲什么职业道德。”
谭幼瑾对着空气笑,心里呵了一声。在那些她看他一眼就觉得心烦的时间里,如果不是他每次见他,都叫她一声“谭老师”,她根本不会克制住自己对他的不屑,忍着不耐烦回应他。现在他说他不需要她的职业道德。
不过严格来说,他确实不算是她的学生。但是于戡是一个导演,一个自己写剧本的导演,她可不想把她的弱点暴露给他,成为他的素材库。他发现是一回事,但她主动暴露是另一回事。把自己的经历拿来安慰别人,结果反手就成了人家创作素材,被当做一个有心理问题的缺爱女配画在漫画里,那是她十来年前才干的傻事,这样的事情她不准备来第二次。她一向觉得安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是,告诉对方,同样不好的事她也经历过,现在走出来了,你也可以。漫画作者特意送了精装版给她,大概是觉得她会喜欢,因为漫画里给缺爱的女配配了一个霸道多金的老男人,过上了传说中的幸福生活。
“就算你把本性全都暴露出来,也比我好得多。所以你在我面前真不用有什么包袱。”
这话过于坦诚了,谭幼瑾笑道:“那你得坏到什么程度啊,我得离你远点儿。”她往伞外偏了偏。伞又移过来,完全遮住了她整个人,但于戡并不移动。谭幼瑾见他淋着,又往中间凑了凑,于是两个人就都在伞下了。
于戡把谭幼瑾送到门口,谭幼瑾没说再见,这一天她说了好几次再见,于是再见了不止一次。向着电梯走了两步,谭幼瑾想回头看看于戡有没有打伞。回头,正发现他站在玻璃门外面看着她。趁着大堂的灯光,隔着玻璃门看他,看着并不真切。
谭幼瑾拿出手机,打开相机,先是5倍放大再调到10倍再调到15倍,在一次次放大之后,于戡的脸离她越来越近,仿佛就在她眼前。她略微变换了一下手机的位置,他的眼睛眉毛跑到了镜头之外,相机对准的是他的鼻子嘴巴下巴颏,本来他的嘴是闭着的,可能是注意到她,嘴角动了动,像是故意装深沉,笑的时候没有露出牙齿。谭幼瑾按了拍摄键。她抬头看玻璃门,发现于戡还站在那儿,她忍不住笑了,隔着玻璃门,她仿佛看见于戡也在对她笑。
她转身走向电梯,进了电梯,手机又响了。接了电话,那边只说了一句明天见,大概是电梯信号不好,之后便没了声音。出了电梯那边还是沉默,谭幼瑾仍归结于信号不好,她在电话里说:“我听不到你说话。”
“明天见。”
又是沉默。谭幼瑾愣了好一会儿才搞清楚,于戡特意打电话就是为了说一句明天见,之后长时间的沉默都是在等她先挂电话。表达告别,有人说拜拜,她说再见,于戡从以前到现在总是对她说“明天见”。
她回了一句“明天见”,没给对方反应的时间,就挂了电话。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第 26 章
◎明天再看吧。◎
谭幼瑾把录节目当作上班, 她的新同事比她工作要积极得多。她在楼上还没准备好下楼,新同事已经到了楼下。
大冬天,从有暖气的房间转移到寒冷的室外,同事见到她第一个字便是:早。这早含着白雾, 于是她也回了一个早。班上到一半, 就接到了编导发来的新任务, 说是今天要直播,明天去儿童福利院, 而明天他们送给儿童福利院小朋友的捐赠物资取决于今天直播的观看人数。另两位女嘉宾都是公众人物, 而他俩都不算严格的幕前人士,跟人比直播观看人数罕见地没有优势。
谭幼瑾对直播不算太陌生, 早前她还做过几节直播课,但在直播之前稿子已经准备好。现在有什么可直播的, 难道直播她和于戡随便闲逛?
谭幼瑾想起于戡吉他弹得不错,建议道:“要不你直播教人弹吉他吧。”
“那你呢?”
谭幼瑾笑:“我可以拍你。“言外之意就是她不想出镜。
于戡表现得很谦虚:“我的水平还不足够教学, 估计没什么人看。”
“光看脸也不亏嘛。”
等到于戡的目光射过来, 谭幼瑾才自觉失言。
谭幼瑾问于戡:“你平常看直播吗?”
“不怎么看, 不过你上次的直播课我看了。你那次和现在好像有一点儿不一样。”
谭幼瑾很诚实地说:“上次直播加了美颜滤镜。”上次电影直播课她本来是反对加滤镜的, 因为主办方给直播课定的主题是电影如何让我们直面真实的不完美的自己。一边讲如何直面真实的不完美的自己, 一边给自己加浓重的滤镜让人家看不到真实的自己,有点儿说不过去。但是和她一起出镜的女孩儿却不能接受不开滤镜, 因为她皮肤过敏且因过敏没有化妆。而谭幼瑾化了妆, 她这时再坚持不开美颜,就有些不近人情, 于是她只好一边开着美颜, 一边跟人讲如何直面真实的自己。回家对着镜子卸妆, 心想独处时比在人群里更能直面真实的自己。然而晚上卫生间的光源很好, 镜子里的自己比原相机里的自己要美上几分。
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确实感到了年龄在脸上留下的一点印迹。前阵子周主任拉她一起去美容院,给她做护肤项目的女孩子得知她三十岁后对她说“姐姐,您保养得真好,根本看不出来你三十了。”她并不是幼态长相,一般人猜她的年纪至多差个两三岁,并不至于猜不出来她三十了。她听了这夸赞,并没有一点儿欣喜,这话好像三十岁多老似的,还需要掩饰。但她听了,稍微过了下脑子,也就从耳朵里滑过去了。但周主任却受了些刺激,又劝她赶快恋爱结婚,“前几年可挑得还很多,现在差一点儿,但还来得及,过几年就是真困难了。”同时又让她保持自信,不要降低对男人的选择标准。
她了解她母亲,比起她长时间单身,母亲最害怕的是她和一个不符合她要求的人在一起。
于戡笑:“不是因为这个。”他没就这个话题说下去,反问谭幼瑾:“你平时看直播么?”
两个都不看直播的人打开了直播app,想要借鉴一下别人的直播内容。一开始弹出的都是在卖货,还有教人穿搭化妆以及各类探店,刷到一条做饭直播,于戡说:“要不咱俩直播这个吧。你觉得怎么样?”
谭幼瑾笑:“我的做饭水平远不如你弹吉他的水平。”
“诶,你想什么呢?我做。你想吃什么?”
谭幼瑾收好了脸上的惊讶,“都行。”
“对我有点儿要求行吗?”
谭幼瑾不好麻烦他,便说了几个最基本的菜式,炒土豆丝、番茄炒蛋……
“我给你炖个汤吧。干贝杂菇汤可以吗?”
“可以。”就在谭幼瑾惊讶于戡厨艺的时候,发现他刚下好了一个厨房app,在上面看菜谱。
于戡又说:“来个凉菜吧。”
“凉拌黄瓜。”应该没有比这个更好做的了。
“看来你长了一个经济实用的胃。”不知道是夸奖还是讽刺。
“咱们去买菜吧。”
谭幼瑾本想去超市,没想到于戡提议去菜市场。谭幼瑾从来没和人一起来过菜市场,她自己倒是去过几次。于戡对菜市场比谭幼瑾想象得要熟,起码比她熟。
“你经常来?”
“上次拍戏,在这里取过景。来过几次。”
于戡表现得并不像只来过几次的,他对这里的每一个摊位好像都很熟悉,知道哪一家的土豆和西红柿最好。
【📢作者有话说】
太少啦,对自己有些失望。
第27章 第 27 章
◎作品◎
大多数时候, 谭幼瑾习惯且喜欢一个人行动。一个人去看画展,遇到合眼缘的,可以就站在那儿一直盯着看,干看, 一幅画从一个细节看到另一个细节, 看到闭馆;要是遇不到喜欢的, 绕一圈就走人,买一个冰淇淋边走边吃观察路上的路人也很有意思。和别人一起来, 就不好这么自由。一个人叫自由, 在两个人的关系里也可能被理解成自私,只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