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6章
作者:骑马钓鱼      更新:2024-03-27 15:29      字数:1955
  而且我从那金光上也是感觉到了那只金鸡身上的佛性。
  玄晶鬼王就道了一句:“比想象中轻松,既然找到了印记,那我就通过那印记与那只金鸡联系一下吧。”
  鬼王这边施展神通,就彻底惹怒了那妖王,不等鬼王再出手,一只巨大的黑色雾状蜈蚣就盘旋升空,对着天空中的紫色巨眼扑咬过去。
  鬼王这边就冷哼一声道:“自不量力,这等程度的妖气还想伤我仙瞳!”
  说完他就捏了一个指诀道:“灭!”
  瞬间几道紫色的天雷就从那巨眼的瞳孔中射出,“轰轰轰”,随着一阵轰鸣声过后,那妖气所化的蜈蚣也是瞬间被劈散了。
  不过鬼王也没有继续开着那巨眼,而是左手飞快捏了一个指诀道:“收!”
  瞬间那巨眼又化为一道紫光飞回玄晶鬼王手上,接着又化为光影符箓钻回了鬼王的身体。
  这一幕看的我是目瞪口呆,这是什么神通符箓,还能重复利用,太逆天了!
  第309章 金鸡对妖王
  鬼王的符箓神通让我吃了一惊,我自然下意识地就问它这神通的由来,它也就笑笑回答我:“这是生前所创的最后一道神通,其中玄机不是你这种程度的小子能够理解的,跟你说了也白说。”
  击溃了那黑雾蜈蚣,封印下的妖王也是再一次怒道:“好本事,等这封印全开,本妖王出来之后再与你较量。”
  玄晶鬼王也就道了一句:“求之不得!”
  说完它又捏了一个指诀,再往那封印上一点,片刻之后我就看到封印之上闪出了一个“卍”字的符印。
  再接着我就听天空之中响起了一道嘹亮的公鸡打鸣之声——“喔喔喔喔”。
  鬼王笑了笑就说:“跟我想的一样,这封印一动,那只金鸡就能感觉到,上次来的只是一道残影,这次怕是正身要来了。”
  我心里好奇问鬼王:“你不是说跟它沟通的,难道你是用打它印记的方法跟它沟通!?”
  玄晶鬼王依旧笑着说:“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喜欢嘚嘚嘴吗?打两下就把正主叫来了,我又何必跟它废话半天呢?”
  好吧,鬼王就是这脾气。
  果然片刻之后天空之中传来一个男子嘹亮的声音:“下方何人,竟然妄动本座封灵印记。”
  在直接一道金光就从天而下,直接对着鬼王就打了过来。
  鬼王也是飞快举起桃花镜轻易将那道金光给吸收掉了。
  再接着又是一道金光落下,径直落在玄晶鬼王身前六七米的位置,那金光也是在片刻之后幻化成了一个身披金色长衫的古装男子,他看了看鬼王就道:“封位鬼王!?敢问你的封号,为何会出现在这尘世间,妄动我的封印,你可知道这下面封印的是什么吗?”
  玄晶鬼王打量了那个男子几眼就道:“在问我封号之前,你是不是应该先把自己的封号报上来?至于这下面的东西我自然知道,是你的朋友,一只蜈蚣妖王的残魂。”
  那个金衣长衫男子打量了鬼王几眼后就道:“我乃金鸡佛仙!”
  玄晶鬼王则是淡淡说了一句:“玄晶!”
  金鸡佛仙看了鬼王几眼就道:“你就是跟九殿平等王打架的玄晶鬼王?说吧,你这次来解开这封印的目的是何为?”
  玄晶鬼王就道:“要么带他回归正途,要么打散了它!”
  金鸡佛仙和玄晶鬼王对话之际,封印下的蜈蚣妖王也是“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忽然就说了一句:“金鸡,你终于肯用真身来见我了,师父恩泽我等数百年,师父死了你不管不问,反而安稳去做了一千多年的神仙,你对得起师父吗?”
  金鸡佛仙回头看了看封印就道:“师父坐化之际该说都跟你说了,你难道还这么执迷不悟吗?你说我对不起师父,难道你渡劫之际,吞下师父的佛体,就对得起师父吗?”
  传说中那仙人的身体不知所踪,原来是被蜈蚣妖王给吞了下去,听到这里我也是略微吃了一惊。
  而蜈蚣妖王那边则是反驳金鸡佛仙:“我是要师父永远留在我的身体里,我要师父看着我替他报仇,我要柏庄村的人永世不得安宁,我要他们为当初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金鸡佛仙又是报了一句佛号,然后对着蜈蚣妖王就道了一句:“冥顽不灵!”
  说着金鸡佛仙单手捏了一个佛家的指印,然后一个手掌大小的“卍”字印记对着原本的封印盖了上去。
  不过不等那佛印盖上去,玄晶鬼王这边就捏了一个指诀指出一道紫色的灵气,将那佛印给挡了下来。
  金鸡佛仙瞬间怒道:“玄晶,你我同为天道封位者,你这是何故!”
  玄晶鬼王就道:“我刚才不是说了吗,要么给他一个机会送他回归正途,要么就地打散他,再封印它只会让他仇恨越来越深,于事无补的。”
  金鸡佛仙愣了一会儿就道:“也罢,我守护这封印千余年,今天也就做个了解吧。”
  说完金鸡佛仙也就又捏了一个佛印,顿时地上的妖王封印也是瞬间消失了一大半,再接我就听到封印下面妖王的笑声传来:“哈哈,好啊,放我出来,金鸡,咱们今天就做了了解,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片刻一股铺天盖地的妖气就从封印下溢出,鬼王笑了笑就道:“这妖王残魂这些年在封印下修行也是增了不少,虽然只是残魂,可本事与刚渡劫的普通妖王无异了,当年教化金鸡和蜈蚣妖的那位仙人可真是佛法了得啊,两个弟子竟然全部渡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