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作者:醉笑浮生      更新:2024-04-02 20:58      字数:2039
  “我没有忘,所以我才觉得,我真正的爸爸早就已经死了。”苏淮低垂着眼望着他,视线一眨不眨地轻声说,“现在的苏义明,只是个披着人皮的赌棍罢了。”
  说话间,外面警车的警笛声已经隐隐穿过雨声传了进来,苏淮朝外看了一眼,良久,缓缓起身走过来俯下身,凝视着他狰狞凶狠的一张脸。
  “接下来的话,我不想听了。”
  “到警察局里慢慢去和警察说吧。”
  作者有话说:
  路与北(冷笑):趁警察没来再补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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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天上夹子,凌晨的更新挪到当天晚上11点,会是很粗长的双更噢么么啾!
  第二十六章
  他为什么一定要拒绝苏淮呢?
  陈玉清和老郑带着警察冲上来的时候, 苏义明已经被路与北控制住了。
  去派出所录完口供,在苏淮拒绝了私下调停和解后,苏义明因为涉嫌非法拘禁被警方直接实行了行政拘留。
  隔着玻璃门,苏淮静静看着苏义明戴着手铐蜷缩着的身影, 许久, 才转身抬步走了出去。
  路与北在门口已经打好了车等他, 见人出来,直接把人往车里一塞, 对着前面的司机说:“师傅,麻烦调头去市第一医院。”
  苏淮单手撑着坐垫, 用另一只手扯他:“不用, 我感觉身体没什么事了。”
  “万一有什么内伤呢?”路与北将他按下来, 看着他严肃道,“而且乙.醚是麻醉性药物,不知道货源是他从哪里弄来的,不去做个检查我心里放不下。”
  苏淮虽然觉得应该不至于,但看着路与北认真的神情,到底还是没拒绝他的好意。
  下了一上午的雨终于渐渐小了, 苏淮下车时, 天上竟然露出了点阳光。虽然风声依旧不小, 但是心情却仿佛随着天气而疏朗了许多。
  去体检中心做了个全身检查,拿到报告出来已经是傍晚。
  刚刚得到消息的白书瑶匆匆忙忙地赶到医院, 看见苏淮,冲上去将人抱进了怀里。
  “阿淼!”
  白书瑶眼圈通红,手臂忍不住地轻轻发抖, 一向温柔的声音因为含着巨大的恨意而变得尖锐起来, 竟从羸弱的身体里爆发出一种凶性, “苏义明——我不会放过他,我要杀了他!……他怎么能、怎么敢对你动手?”
  苏淮担心白书瑶着急,原本还想暂时向她隐瞒这件事,以后再另找时间告诉她,没成想这才半天没到就漏了馅。
  轻轻拍着白书瑶的后背低声安抚着她激动的情绪,他抬头询问地看了一眼路与北,路与北接到讯号,赶紧摊了下手,表明这件事与他无关。
  苏淮无奈地把视线收回来,将白书瑶拉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妈,不用担心,我没事。”
  他把手里的报告递过去:“全身检查都做过了,除了一点不小心擦破的皮外伤,剩下都没什么,回去好好休息一晚上就行了。”
  白书瑶颤着手把包裹接过来,直到将里面的每一条反复看过好几遍,确定他说的是真的,激动的情绪才稍稍缓和。
  伸手擦了把眼里泛出的泪,长长舒了一口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之前接到警察电话的时候,我差点以为自己的心跳都要停了。”
  苏淮闻言,明白过来到底是谁泄的密:“你去过派出所了?”
  白书瑶轻轻点头:“大概是因为他绑架你的地方是我的房子,所以找我了解情况。”
  路与北拿着纸杯去前台接了一杯水过来递给白书瑶,沉声说:“可惜不能判苏义明私闯民宅,不然至少能多拘留他一段时间。”
  白书瑶抿了一口热水,在缭缭白烟中忽地抬眼问道:“为什么不能?只要那套房间不是我的,那不就可以了?”
  路与北一怔,眯了下眼,明白过来一点她的意思:“阿姨是说……?”
  “那间房子我已经在今天上午卖掉了。”白书瑶说,“所以苏义明就是在非法闯入的民宅里实施了绑架。这件事不会就这么算了。”
  她望着苏淮,苍白憔悴的脸上闪烁过某种几近于冷酷的果决神采:“放心吧,阿淼,这是最后一次了。从此以后,妈妈不会让苏义明再有机会去伤害你。”
  *
  苏淮一直知道,有别于白书瑶单纯柔弱的外表,其实她的内心一直是个极其坚韧女性,比起外强中干的苏义明,她面对命运的磋磨要强大勇敢的多。
  虽然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但苏淮还是请假陪着白书瑶回去住了几天,等运动会彻底结束,过完周末恢复了上课,他才又回到了学校。
  学校方面因为苏淮自己不愿意声张加上学校为自身的名誉综合考虑,这起莫名其妙的绑架案最终并没有传播开,除了路与北、陈玉清和老郑知晓内情外,悄无声息地就结了尾。
  一直忍耐到晚自习结束,等回到寝室,路与北关上了门看着苏淮神情自若地准备洗漱的衣服时,才从后面跟上来问:“事情怎么样了?”
  苏淮好笑地回头看他一眼:“之前不是电话已经和你说过一遍了?”他将洗漱的衣服捡出来,又简单说了下最新进展,“多亏了你的帮忙,体检出来的轻微伤证明成功让苏义明的拘留延长到了十五天。十天后我妈的离婚官司就要开庭,这次应该会顺利。”
  路与北问道:“那房子的事?”
  苏淮说:“都已经弄完了,我妈楼下的邻居出面帮了很大一个忙。虽然过户迟一点,但是购房合同可以证明,在苏义明绑架我之前,那套房子已经属于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