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47节
作者:招耳      更新:2024-04-19 15:18      字数:5604
  崔巍双目放光,抬起拳头兴奋锤了一下简嘉的锁骨位置:“妹子!你可真是哥的福星!你等着,等哥的好消息!”说罢风似的跑出了秦家的大门,欢呼着:“我马呢?马呢?”
  范成章瞅着崔巍癫狂的背影,挠了挠下巴:“你表兄怎么了?”
  萧子初头也不抬:“不知道,他很久之前就这样疯疯癫癫的了,不理他。”
  滤干水分的柿子要保留果蒂和上面的一小节树枝,再细细削去果皮后,用棉绳拴着果蒂上的小树枝悬吊在廊檐下。一串串去皮后的柿子像小灯笼似的垂下,在风和阳光的作用下,湿润的外表很快被吹干。
  秦朗三人忙活了好久才将一箩筐的柿子全部削好,看着廊檐下一排整齐的黄色,他们期待地问道:“姐姐,柿饼什么时候能好啊?”
  简嘉正忙着将削下的柿子皮摊在竹筛上晾干,她想了想:“可能要一两个月?我想年前一定能好。”她之前并没亲自做过柿饼,只是看过不少做柿饼的视频。柿饼晾晒后还要揉捏,然后还要放在木框中用柿子皮覆盖等待它析出糖霜,她觉得至少得一两个月才能做好吧?
  听说柿饼还要等待那么久,三个孩子眼中露出了失望的情绪。简嘉笑着揉了揉他们的脑袋:“美味的食物值得等待,等待的时间越久,柿饼会越甜。等一等吧,不吃亏!”
  听简嘉这么说,三人才开心起来。范成章挠了挠脑袋提议道:“要不,我们去山溪中再捉一些山螃蟹吧,争取给红将军找个小伙伴?”
  简嘉抬头看了看西沉的太阳,笑嘻嘻地说道:“今天你们看书了吗?明天夫子要抽查的书本背好了吗?该练的字练上了吗?”
  随着简嘉一个个问题抛下,三个孩子脸上的笑容逐渐凝滞。秦朗心中升出了强大的负罪感,他讪讪地对范成章说道:“成章师兄,等下次休沐我们再去捉螃蟹可以吗?现在我们去看书吧!”
  范成章已经迈开脚步向着秦朗的书房前行了:“要命,爷爷明日还要抽查,背不出来要挨骂!”
  三个小朋友回到屋中后,秦易也从山上回来了。他背后的箩筐中背了满满的削尖的木棍,这是他设在陷阱中用来捕捉猎物的棍子。明日起,他就要去崔氏镖局报道了,以后没有时间每日上山了。趁着今天还有空,他将之前设下的所有陷阱都毁了。既然最近不上山,就没必要误伤动物的性命了。
  简嘉本想帮忙拿一些器物,秦易却偏过身躲开了简嘉的手:“脏,我来就行了。”
  秦易的身材很好,猿臂蜂腰的青年弯腰放东西时,腰腹的肌肉臌胀,不难看出蕴藏在其中的强大爆发力。简嘉发现自己最近越来越喜欢盯着秦易看了,没办法,身为半个颜狗的她实在没办法抵挡美色的诱惑。
  见秦易放好了东西,简嘉连忙挪开了视线:“对了,有个事想和你商量一下。你知道我们附近哪个镇子上有马市吗?我想再买一匹马回来。”
  明天起,俊俊将要跟着秦易一起工作了。虽说秦易每天可以顺带着朗儿去上课,可简嘉和二叔想要去镇上就困难了。思来想去,家里还是要有一匹能拉载人的家畜的。
  鸡鸣镇的百姓们一般会买驴子或者骡子代步,比起马儿,它们喂养起来不麻烦,而且结实耐操。但是当简嘉细细看过马儿,驴子和骡之后,她还是想养一匹马。一头也是喂,两头也是喂,简嘉心一横,还是决定再买一匹马回来。
  秦易思忖道:“南安县城倒是有一个马市,不过……若是你还想买一匹俊俊这样的马儿,可能很难。我们这里的马体型小,比较瘦弱。俊俊是军中轻挽马,可遇不可求。”
  简嘉抿了抿唇:“那崔巍家的那种马儿能搞到吗?”崔巍眼馋俊俊的同时,她其实也盯着那匹黑骏马许久了,那么好看的骏马她也想要。
  秦易沉默了半晌,轻叹道:“你知道崔巍家的马值多少银钱吗?”
  简嘉好奇道:“多少?”
  秦易伸出一只手:“最少五百两白银。”崔家的马厩中没有低于五百两白银的马,崔巍离开崔家时,特意从马厩中挑选了品相最漂亮的那一匹。别看那马平时看着傻乎乎的,真迈开四蹄时,普通马儿根本追不上它。
  简嘉:……
  对不起,是她高攀了。
  五百两银子,她就算压上全部身家,都买不了一个马腿。
  告辞!
  简嘉悲伤道:“那就退而求其次吧,买一匹好看一些的,年轻一些的马儿。预算十两能行吗?”
  秦易点了点头:“应当差不了多少,到时候我先去探探价格。”
  话音落下,就见简嘉正瞪着自己,秦易不解地摸了摸脸颊:“怎么了?”
  简嘉咬牙道:“一批普通的马都要十两银子,俊俊那么好的马,你当时只卖五两,你怎么舍得?”
  说起了伤心事,秦易委屈又无辜地看了简嘉一眼,而后加快脚步向着厨房的方向走去:“天色不早了,今晚吃什么?”
  简嘉气呼呼跟在他身后嘀咕着:“就说你傻乎乎的,你去买马还是带上我吧,我怕你太仁厚被人坑了。喂,你理我一下,你倒是说话啊。”
  “好。”
  *
  秦易骑走了俊俊之后,接送朗儿和日常出行果然变得困难许多。不过简嘉找到了好帮手,只要在大黑脖子上套好了绳套,它就能拖着螃蟹车稳稳跑到达范家庄。虽说拉人有些勉强,但是帮简嘉送个饭绰绰有余了。
  正好最近太子在范夫子家养伤,简嘉也怕接送朗儿时会和他碰面。虽说自己只是个平头百姓,和萧清旭并没有面对面的接触过,但是难保剧情大神会有什么骚操作,万一横生枝节反倒是不好。
  大黑能送饭,真是帮了简嘉大忙,它跑得又快又稳,不用半个时辰,就能送完饭回家。不过今日大黑送饭的时间格外长,简嘉站在院门外看了好一会儿了,还没见到它和螃蟹车的影子。
  就在简嘉带着小菜刀准备出门时,就见大黑拖着螃蟹车急急跑回了院中。除了秦易出事那一回,这还是简嘉第二次看到大黑神情如此急切,刚松开绳套,大黑就像离弦之箭那般冲出了家门,没一会儿就消失在了山道上。
  简嘉摸着下颚抬头看了看天,难道是到了大黑找媳妇的季节了?这也不奇怪,大黑是一条威猛的猎犬,总要在十里八乡撒一些种子下来的。就是不知哪家的母狗能入了大黑的眼,若是可以的话,她倒是有心抱一条小狗回来养。
  哪知几盏茶后,简嘉的想法就成了现实:大黑领着一只小狗走进了家门。
  那小狗体长只有一尺多,奶胖的身体上覆盖着黑黄色的绒毛,看起来像是毛团子一样。一进院门,它便规矩地站着,远远的冲着简嘉摇着小尾巴。见简嘉靠近,它还奶声奶气唤了两声,黑亮的眼睛中满是警惕,看起来机敏又娇憨,可爱极了。
  简嘉:……
  没看出来啊,大黑竟然是个行动派。简嘉以为它还在找媳妇,结果它的娃都这么大了?看样子,它媳妇还是一条黄狗,不然怎么生出黑黄色的花色呢?
  只是这小狗花得让人眼花缭乱的,简嘉从没见过掺杂得如此均匀又混乱的黑黄色。细细看去,小狗身上黑黄色交加的条纹竟然让人觉得晃眼。
  这得多强大的基因才能做到这种地步啊!明明黑狗那么帅,黄狗那么飒,杂交出来的小狗这么花!
  简嘉默默对着大黑竖起了拇指:“你和你媳妇挺厉害啊,你家孩子挺会长的。”
  大黑吐着舌头坐下,满脸求表扬的模样。见小狗还规矩地站着,大黑低头拱了拱小狗。小狗被大黑拱翻在地,等爬起身时,它向着简嘉的方向怯生生地走来,黑亮的眼睛中有渴望也有害怕。
  简嘉:“嘬嘬嘬。”
  这三声犹如信号弹,小狗的眼睛瞬间亮了,尾巴摇得更欢。它快乐地凑到了简嘉身边,仰着脑袋跃起身体求简嘉的摸摸。
  简嘉伸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这一摸可不得了,小狗翻到在地露出了光滑的肚皮。它四脚朝天,黑亮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简嘉。
  不愧是大黑的儿子,聪明又机灵。这小狗得留下!
  不过为了预防大黑时不时再给她来个“惊喜”,简嘉还是要给大黑一点威胁:“这一次呢,我就帮你养你儿子了,丑话说前头,以后可不能随随便便带你的崽回来。咱家条件一般,狗只能养两条,多了实在养不起 ,听懂了吗?”
  大黑顿时不笑了,它一屁股坐在地上呆呆地歪着头瞅着简嘉的脸,大大的眼睛中满是委屈:污蔑!诽谤!它才不是黑哥我的孩子!
  然而简嘉根本没注意到大黑无辜的眼神,她兴冲冲抱起了小狗快步迈进了家门:“二叔!大黑带了它的崽崽回来,你看,这小狗可聪明了呢!”
  二叔慢悠悠的声音响起:“哦!真的,就是这小狗怎么这个色,花里胡哨的。”
  刺客慢悠悠从屋子中走了出来,悠闲地舔着白手套。它抬眼瞅了瞅霜打了似的大黑,啥情况?晚节不保了?
  大黑垂泪,它的冤屈可能只能等晚上主人回来的时候才能洗清了。
  新来的小狗很快成了家中的宠儿,三个孩子同它玩得不亦乐乎。看着他们打闹成一团的背影,秦易还是为大黑正了名:“它应该不是将军的孩子,这是一只斑锦彪,也叫虎斑犬。我们这里不常见,许是从别处跑来的。”
  简嘉一愣:“啊?!不是大黑的崽吗?那现在怎么办?会不会有人上门来要回小狗?”她都抱了小狗拜过灶神爷绕过桌子脚了,小狗都吃过他们家的米饭了,要是再送出去多不好啊。
  秦易轻笑道:“没事的,不会有人来寻它。”这年头家家户户都养着狗,路边随处可见被丢弃的小狗。斑锦彪虽然是一种优秀的猎犬,却因为花色被很多人家劝退,大黑既然带它回家,就证明它是无主的。
  新来的小狗得到了一个威猛的名字“元帅”,以后它将会和将军一起镇守秦家的家宅。等元帅长大后,秦家将有两条猛犬,秦易外出也能安心许多。
  “对了,明天我休息,正好朗儿明天也不上课,我们去南安县看看。你之前不是说要买一匹马吗?明天马市应该会开,我们可以去看看。”
  简嘉双眼一亮:“好啊好啊!”穿越到大景这么久,她到现在只去过鸡鸣镇和西阳镇,南安县是上一级的县城,应该有很多能逛的地方吧?
  *
  第二日,简嘉怀揣着二十两白银兴冲冲的进了南安县城。本以为这笔钱能让她挑选一匹顺眼的马,再买上一些日常用品,结果却令她大失所望。
  马市中的马贵也就算了,可供她挑选的马儿数量少质量还差。难得看上一匹还算顺眼的马,卖马的竟然开价要十八两银子。这已经大大超出了简嘉的预算,同样的价钱,她能买两匹高大的骡子了。
  马儿没买到也就算了,南安县的物价也超出了她的预期。同样的东西,她在镇上杂货铺买只要五个铜板,在县城竟然要六个铜板。镇上的杂货铺售卖的东西还不如鸡鸣镇上的杂货铺品类多质量好。
  城里也没什么好逛的,几条长街一眼就能看到头,路上行人行色匆匆。这让简嘉完全没了逛街的心情,于是在县城中匆忙一转后,众人又踏上了返程的路。
  秦易宽慰道:“没事,骡子也好。回头我把俊俊留在家中,我骑骡子去镖局就是了。”
  简嘉笑道:“还是把骡子留在家中吧,反正我也不用跑太快。你外出行走,有俊俊陪在你身边,我们也放心。”
  闲谈间马车已经到了鸡鸣镇上,秦易掀开了帘子指着路边新开的镖局道:“这就是崔兄的镖局。”简嘉探头一看,乐了:“崔兄可真会找地方。”
  放眼看去,赌坊、当铺、镖局连成了一排,还真是一条龙服务到家。
  就是这么探头的瞬间,简嘉竟然又看到了熟人:许灵生和柳思瑶。
  简嘉咋舌:“这两人怎么总是在鸡鸣镇晃荡?他们没有别的事情做吗?”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乡试就在这几日吧,许灵生不在家中温书,怎么跑到镇上来了?
  再看许灵生的面色,短短十几日间,他瘦了一圈不说,面色也灰败了许多,哪里有先前半分气定神闲的模样?十里八乡最有才学的读书人,终究是被八百两白银压弯了脊梁。
  而柳思瑶却还是那般娇俏,甚至她看起来比先前还要漂亮了几分。简嘉的目光在她的身上转了一圈,而后落在了柳思瑶鬓发上粉色的蝴蝶步摇上。
  这可是鸡鸣镇上玉石铺子里卖得最好的那款步摇,一整套步摇需要三百个铜板呢。再看她身上的衣料,那可不是普通的粗布衣衫,而是有些质感的纱裙。这一套头面加衣衫,没有一两白银是拿不下来的。
  简嘉轻笑一声:“柳家发达了啊。”
  许灵生和柳思瑶二人在当铺门口拉扯着,身边围了一些人。简嘉本来没想看热闹,却没想到秦易径直将马车停在了镖局门口:“嘉儿,你等我片刻,我取些东西便来。”说罢跳下了马车,直奔着镖局的大门而去。
  简嘉斜斜地靠在车窗上,一眼就见到秦朗扒着窗户看八卦的模样。她差点笑出声:“朗儿何时也喜欢凑热闹了?”
  秦朗本来没想着凑热闹,可是他还偏偏听了一件有关身边人的八卦。再转身时,秦朗眼神愤慨:“姐姐,你记得子初身上的玉佩吗?”
  简嘉一愣,而后老实地摇了摇脑袋,她怎么会关心萧子初的玉佩?
  秦朗气呼呼地说道:“子初当时为了带走他的二哥,就把身上的玉佩压在了柳家。他本来想过一段时间去柳家重新赎回自己的玉佩,可是柳家人把子初的玉佩给当了。”
  简嘉愣了一下:“啊?竟有此事?”
  简嘉坐到秦朗那边时,就听许灵生声音低沉,声音苦涩道:“若不是实在没办法,我也不会对你开口。我并非想要你替我偿还所有的债务,而是想向你借二十两银子先还了崔公子,等我乡试结束,再筹钱还于你。”
  简嘉眉头一扬,原来是这样。崔巍给了许灵生五年的还款时间,这五年中,每年需要还一百六十白银,分到每个月需要还十三两左右。
  许灵生家并不富裕,光是还第一个十三两就将他的家底掏空了。眼看这个月的还款日期快到了,家中老母实在不忍心看着许灵生走投无路,于是拿出了陪嫁时的物件让许灵生来镇上当铺典当了。没想到就在当铺外,许灵生遇见了一身新衣的柳思瑶。
  柳思瑶面色涨红,一双眼睛泪光闪闪:“灵生哥哥,并不是我不想帮你,而是我身上实在没有银钱啊!”
  许灵生眼眶一点点红了,眼底的失望越发浓重:“我写欠条的,我会还你的。”
  听闻柳思瑶救了的那个男人被家里人接走了,临走时那人的家人留下了一块玉佩作为感谢。柳家人当了那块玉佩,得了五百多两白银。因为这笔钱柳家人鸡犬升天,如今在柳家村都能横着走了。
  柳思瑶的家人曾经见自己时有多热情,如今就有多冷漠。前两日他碰到了柳思瑶的兄长,那个往日憨厚的同他称兄道弟的农家汉子面对自己的招呼,只抬起头冷漠地哼了一声。
  许灵生并不需要柳思瑶拿出五百两白银替她还债,他只想借二十两,让他安心度过乡试的这个月。
  可这是这么卑微的愿望,柳思瑶都没办法帮他。
  看着柳思瑶娇俏的容貌,许灵生懊悔又失望,他怎会眼瞎到如此地步,看上这么无情的女人?
  作者有话说:
  阿聋:斑锦彪咋这个颜色,花里胡哨的。
  基友:乾隆的审美你是知道的。
  注:斑锦彪是乾隆皇帝最喜欢的猎犬品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