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483节
作者:
南希北庆 更新:2024-06-30 00:40 字数:2633
你要是愿意多讲一点,你干什么,我们都没有意见,就怕你说到一半然后就下课。
谁也不敢说不准。
你不准,口干就下课。
“多谢各位的谅解。”
张斐连连拱手。
李四、龙五抬着一张小茶桌放在里面的角落里面,又置上一个小火盆,许芷倩低头匆匆过去,跟个女婢似得,开始忙活起来。
而随着张斐来到讲台上,便再也没有人关注她,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张斐身上。
美女?
在法制之法面前,美女就是个屁。
在这个教室里面,最迷人的无疑是张斐,虽然大家都是男人。
张斐站在讲台上翻开自己的小本本看了看,抬起头来道:“上节课我们已经清楚的阐述法制之法、儒家之法、法家之法三者的关系和区别,以及为什么大家要以法家之法为戒,因为在法家之法下,是不存在的法制之法的,这节课咱们就拿一些具体案例来分析。”
“老师!”
蔡卞突然开口道。
张斐瞧他一眼,“什么?”
蔡卞是忐忑不安地问道:“其实,其实上堂课我们还有一些问题未弄明白。”
张斐的吐槽,无形之间,已经给他们留下阴影。
关于谁提出这个问题,他们私下都还抽过签,最终抽到是蔡卞。
张斐听得眉头一皱。
蔡卞顿时慌得一批,“学生愚钝,老师见谅。”
他们现在已经产生自我怀疑,他们真的不知道张斐到底有没有解释这一点,还是说他们自己蠢,无法理解。
张斐问道:“什么问题?”
蔡卞立刻道:“就是关于正当权益,上堂课,老师说儒家之法遇到法制之法,应当以法制之法为先,可自古以来,朝廷与百姓的矛盾,往往都出现在税收上面,若依老师之言,在很多情况下,比如说横征暴敛,百姓不交税,应该也算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吧。”
这一上来就扔重磅炸弹。
所有人都期待地看着张斐,这几天,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他们。
法制之法怎么去解释税收问题。
这才是矛盾的根源所在啊!
张斐又来到讲台边上,斜靠在讲台边,双手抱胸,摆出自己的招牌动作,沉吟半响,突然开口道:“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想我们应该先探讨,我朝存在法制之法吗?”
大家先是一愣,然后纷纷点头。
“嗯?”
张斐看着他们。
大家又不太确定地摇摇头。
张斐不满道:“你们在干什么,到底是存在还是不存在?前面两堂课说了那么多,你们连这个都分不清吗?”
上官均突然道:“当然存在啊。”
张斐问道:“比如说。”
上官均道:“关于这一点,老师在第一堂课就已经说过,如偷盗抢杀,都是属于人们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是属于法制之法,这些罪名也列入宋刑统中。”
其余人也纷纷点头,这当然存在,你问这个作甚。
张斐笑问道:“你读过宋刑统吗?”
上官均立刻道:“学生读过。”
张斐又问道:“关于盗律、贼律的一些大概律例你都记得吗?”
上官均羞涩道:“学生可以全文背诵。”
“真的假的?”张斐惊讶道。
“真真的。”
上官均红着脸道。
张斐点点头道:“那你真是厉害,我连第一页都背不全。”
此话一出,大家很是惊讶。
你一个律学老师,竟然连第一页都背不全?
蔡京谄媚道:“老师谦虚了。”
张斐摇摇头道:“没有谦虚,打官司可以看书的,我为什么要去背。”
大家是恍然大悟。
难怪这小子打官司,带的文案比谁都多,原来是记性不好啊!
“这些先别说了。”张斐咳得一声,又向上官均道:“那行,我考考你,盗取三匹布以上,怎么判?”
“死刑。”上官均答道。
张斐点点头道:“然后了?”
上官均错愕道:“什么然后?”
张斐道:“还有没有其它惩罚?”
上官均愣了愣,道:“这都已经判死刑了,还需其它惩罚吗?”
张斐又问道:“那你觉得是否合理?”
上官均谨慎地回答道:“我朝宋刑统多半是承唐律,若依唐律,是依持杖与否,得脏多少,来量刑,但由于我朝贼盗过多,故而刑罚较重,但是许多官员在审判的时候,还是会酌情考虑的。”
蔡京立刻道:“我主圣明,去年就曾发布赦令,减免关于贼讼的一些罪行。”
其实宋朝在立国之初,就还是采取重典治世,但是从真宗开始,朝中大臣就觉得天下安定,不能再用重典,得慎刑、少刑,这二三十年来,宋朝刑罚多半还是往这个方向发展。
张斐瞧了眼蔡京,微微一笑,又问道:“那你们认为,这是属于法制之法吗?”
上官均道:“当然属于。”
张斐问道:“什么是法制之法?”
上官均立刻道:“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
张斐道:“你去偷盗,自然是有受害人,那么在这条律例中,可有提过受害人?”
上官均眨了眨眼,又想了一会儿,摇摇头道:“没有。”
张斐又问道:“那么这是捍卫谁的利益?”
上官均眨了眨眼,“虽然没有提受害者,但也是扬善惩恶啊!”
张斐道:“假如你是受害者,你被盗了三匹布,你最渴望的是什么?”
上官均想了半天,道:“我我应该,应该是渴望要回我的布。”
张斐道:“难道不是杀了偷盗之人吗?”
上官均赶忙道:“如果只是三匹布,又未有伤及我的亲人,倒不至于让我想杀了对方。”
张斐点点头道:“如果基于法制之法,捍卫个人权益,那是应该以什么为先?”
这个问题一出,王安石、司马光、富弼他们纷纷陷入沉思中。
赵顼似乎还未反应过来,还在左右看了看。
上官均又思索好一会儿,不太确定地答道:“应该以偿还我的布为先。”
张斐道:“但是这条律例中,对此是只字未提。”
蔡卞立刻道:“但在贼盗律中,有不少疏议,提过官府要归还失物,而通常情况下,官府也会将赃物归还给受害者。”
张斐又问道:“如果赃物被花了,又该怎么办?”
蔡卞讪讪道:“那那就没办法了,但是他都已经偿命了,这三匹布又算得了什么。”
张斐道:“如果你这三匹布是拿去给父亲救命的呢?”
“!”
蔡卞不做声了。
这是杠精啊!
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啊!
张斐目光一扫。
众人皆是不语。
那能怎么办?
认栽呗。
在律例中,就没有赔偿条例。
张斐道:“我问你们,在此案的过程中,你利益的是不是有损失?”
“是。”
“那么有没有赔偿你?”
“没有。”
“那么朝廷杀他的目的是以你个人的利益为先,还是国家利益为先?”
“国家。”
“那这是属于法家之法,还是法制之法?”
“法家之法。”
“那么问题来了,在宋刑统中,有哪条律法是属于法制之法?”张斐快速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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