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205节
作者:
似伊 更新:2024-06-30 17:07 字数:3303
刚开张第一天,老北京火锅店就坐了几桌,也是到了后面火锅煮开后,沈美云让人在楼下支了三张桌子,那火锅底料的味道,传出去老远。
一下子吸引了不少顾客过来尝鲜。
老北京火锅这才算是正式打开市场。
最后开张的则是鲁家菜,鲁家菜吸取了南方菜的特点,在北方菜的基础上,加上了烧鸭,烧鹅,蒜蓉菜心,以及各种清蒸白灼的海货。
当然,干锅海货也少不了。
这是给外地人吃的。
鲁师傅在鹏城的鲁家菜待了半个月,他和沈美云感慨,“这才是做海鲜菜的好地方,不像是北京,运送过去的海鲜不是干货,就是死货。”
哪里像是鹏城,这海鲜都是活蹦乱跳的,这对于一个厨子来说,简直是天堂。
沈美云在盘账,她闻言,看向他,“那留在鹏城?”
鲁师傅顿时摇头,“那不行,北京才是我的大本营,等我在待半个月,到时候老七就能出师了,他将来就是鲁家菜的大师傅了。”
老七还有些害羞,“师父,我怕自己不行。”
“我不在了,你不行也要行。”
旁边的黄豆出摊看到这一幕,他有些羡慕,只是想到自己荷包里面的钱,顿时又不羡慕了。
他来南方三年,攒了快一万块了。
在攒一攒,他就能在鹏城买一个大房子了!
不过,他不喜欢筒子楼,他就喜欢目前出租的那种小院子,还能自己种菜,这才是他的理想状态。
注意到黄豆的表情后,等晚上鲁家菜下班后,沈美云特意找到黄豆聊了聊,“你想回来鲁家菜吗?”
黄豆犹豫了下,“老七他们工资是多少?”
沈美云,“和北京差不多,不过他们每个人有五十块钱的差旅费补贴。”
一听到这,黄豆顿时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那算了,我还是在小吃摊吧。”
虽然辛苦了一些,但是钱多啊。
在师父手底下干活,看不到钱的,也只有单独独立出来,嫂子才会给他们开这般高的工资。
沈美云看着他,“不羡慕?”
“羡慕。”黄豆笑了笑,“但是不后悔。”
他要多挣钱呀,在鹏城买房子,自然不可能在回到鲁家菜了。
沈美云,“想清楚了就行。”
转眼到了十二月份,快到了年底。
今年的年底是特殊的,因为八三年是春晚播出的第一年,这一年的春晚空前绝后的热闹。
而沈美云要抓住的就是这么一个机会。
她在回北京之前,请林芳歌在把整个大华全部拍摄了一个小短片,从大华宾馆,在到大华商铺,地摊。
其中,商铺里面又以衣家,鲁家菜和老北京火锅为主,等录像拍完后,沈美云看了一遍,她朝着林芳歌提出建议,“能拍一镜到底吗?”
林芳歌还有些茫然,“什么是一镜到底?”
在八零年代初,一镜到底还没有被人广泛运用,当然,一镜到底本身就存在一个技术性的难度和高度。
沈美云简单的和她说了一遍,林芳歌听完,陷入沉思,“你让我想想。”
约摸着过了三分钟左右,她才开口,“我可以试下,但是不能保证成功,因为这个有难度。”
沈美云,“可以多尝试几遍。”
“还有时间。”
林芳歌点点头,就开始陷入了茫然的状态,沈美云也知道她在想问题,没在打扰她。
第二天的时候,林芳歌就开始扛着一个摄像机,开始一镜到底的拍摄。
第一次在拍摄到前台的时候,遇到有人说话,失败!
第二次拍到大门口的时候,刚好有客人进来问林芳歌事情,又失败。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一直拍到第三十九次,林芳歌像是入魔了一样,彻底沉浸在拍摄的状态中,不管外面在和她说什么,她都没感觉一样。
她的眼里只有面前巴掌大的镜头。
“首先,我们看到高耸入云的建筑便是大华宾馆,从一楼到十二楼,每一层它都有自己的特色,大华的口号是给顾客家一样的感觉。”林芳歌俏皮一笑,“我自己亲自居住过,床又大又软,这里的体验确实不错。”
她扛着足足几十斤重的摄像头,又往下继续走,“接下来便是大华广场,这里充满着烟火气息,尤其是到了晚上,会有上百个摊位供人挑选,总之是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镜头闪过一道道摊贩老板,每一个摊子面前都有着等待的顾客,镜头朝着前面继续走。
“现在我们来到了大华的商铺,这里最出名的有三家,第一家便是鲁家菜,我们进去看一看,宾客满朋的鲁家菜,到底有什么神秘的特性能够吸引大家。”
林芳歌扛着镜头,特意把镜头放在了一桌子的美食面前,“哦,原来是这里藏着无数好吃的,引得人流连忘返。”
“来瞧瞧有什么,哦,是外焦里嫩的烧鸭,还有细嫩爽滑的白切鸡,以及鲜甜无比的清蒸兰花蟹,香脆可口的椒盐皮皮虾,以及鲍鱼大虾青蟹八爪鱼海鲜干锅,这一锅啊,吃下去神仙都不换。”
林芳歌的镜头从鲁家菜的门口,穿越到了鲁家菜的后厨,“关于后厨的卫生,大家也可以放心的,可以看到我们做菜的师傅,统一都穿着白色的厨师服,还带着白色的帽子,保证一根头发都不会掉落进去。”
“好了,看完了色香味俱全的鲁家菜,我们再去一下看下老北京或国有什么?”她压低了嗓音,“据说大华二街道的这家老北京火锅,可是每天都在排队的。”
她扛着摄像机,直接来到了露天地,因为处于下午五点多,桌子刚摆上,一锅红油煮到沸腾的地步,刚好有客人下了毛肚和猪脑进去。
当毛肚进去的一瞬间,红油爆椒升起来的烟雾,瞬间迷人眼了去。
“香。”
林芳歌把自己置于镜头前面,“这个火锅是真香,难怪每天下午五点多开始就有人在外面排队了。”
她笑了笑,“迎着夕阳的光芒,在露天地里面吃着火锅,在来一瓶健力宝,一口酸辣毛肚,一口清爽刺激的健力宝,那滋味真是绝了。”
“光想想就让人流口水。”林芳歌顺势吸溜了下,“走,让我们走进老北京火锅店,看看里面的人到底在吃什么神仙级别的食物。”
随着她话落,人便扛着机器进去了。
沈美云在不远处看着,她朝着宋玉书道,“芳歌进状态了。”
宋玉书也觉得惊奇,“她一个人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从头到尾一人录像,一人解锁,而且还一镜到底,她是真厉害。”
林芳歌在摄影方面有着绝对的天赋,之前还没有被彻底挖掘出来。
在来羊城的这几个月,她那隐藏的天赋,被沈美云这个魔鬼老板,一点点压榨出来。
沈美云嗯了一声,她叫了一个火锅,喊着宋玉书在外面一起吃,“她是天生吃摄影这行饭的人。”
半个小时后。
林芳歌一镜到底拍完了大华的每一个角落,当镜头关掉的那一刻,她整个人像是泄气了一样,一屁股跌落在地上。
“娘的,累死了。”
从头到尾撑着一口气,不敢中断,她的思想从未这般集中过。
沈美云招呼她过来,“芳歌,来吃火锅。”
鹏城的十二月带着些许凉气,混着街头火锅的热气,那种烟火气息瞬间扑面而来。
“对,就是这种。”
林芳歌拿起镜头,瞬间做了一个补拍,“看,这就是鹏城的烟火气息。”
她顺势拿了一盘切好的五花肉偏片倒了进去,肥瘦相间的肉片倒入火锅的那一瞬间,跟着打卷起来。
“好了,今天的解说就到这里,我要去吃火锅啦。”
连带着语气都带着几分期待和向往。
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摄影师,她能够用镜头和语言去感染每一个人。
等摄像头关掉后。
沈美云朝着她竖起大拇指,“芳歌,你是这个。”
林芳歌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我快要饿死了。”
“来来来,我一个人要吃三盘肉。”
这种红油辣锅涮毛肚真是太好吃了。
沈美云,“想吃多少有多少。”
等吃完饭后,他们这才去看这条录像,“拍的真好。”
录像里面每一个角落,都真实的展现了大华的一切。
“不过好像有点长了,按照这个时间点,我们怕是投放不起春晚的广告。”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春晚的广告是按照秒来计算的。
“可能还要缩减,估计最多缩减到一分半左右。”
这也太难了。
林芳歌歪着头沉思了下,“让我想想剪掉哪一部分。”
宋玉书和胡夏兰说,“我觉得每个地方都很好,缩减掉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她们齐齐的看向沈美云,“能不能全部播放?”
沈美云面无表情道,“要不,你们把春晚买下来?”
天瞬间被聊死了。
大家陷入诡异的安静。
“三分钟吧。”
林芳歌说,“极致的缩减,最少也要三分钟。”
沈美云咬咬牙,“行,你先去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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