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愿沉沦[先婚后爱] 第30节
作者:泡沫红茶      更新:2024-08-09 16:07      字数:3536
  “还有我们家七喜。”
  女人自然愿意接受她这个提议,连给七喜鞠了好几个躬,比拜佛都诚信,嘴里不断说着道歉的话。
  事情搞定,温絮他们也没心情继续运动下去,收拾完东西,便转身出了俱乐部。
  温絮被陆时谦抱上车后,系好安全带,这才抬头问他:“你怎么这么快就过来了。”
  现在才不到五点。
  陆时谦双手转动方向盘,平稳使出俱乐部停车场,从后视镜看她一眼:“今天律所没什么事,就提前过来了。”
  “哦。”
  温絮垂眸看了眼,不知何时跳到自己怀里的七喜,想到刚刚与女人吵架的画面,抬手揉了揉鼻尖:“其实我平时……不这样。”
  虽说事已至此,但温絮还想在他面前挽回一下形象,平时在家已经够闲散了,再不能让他觉得自己像个泼妇。
  “什么?”
  陆时谦驶出人行道,汇入车流后,回头看她:“是指跟人吵架那事?”
  “不是吵架,我是在跟她讲道理!”温絮拧眉,纠正他的措辞。
  陆时谦转头目视前方时,嘴角很轻地扯了下:“嗯,是在讲道理。”
  顿了会儿,他才正面这个回答:“温絮,谢谢你。”
  “……”
  温絮微愣,不明白他突然说声谢谢是什么意思,抬头看他:“干嘛谢我。”
  “你能在外面如此维护七喜,我很高兴。”
  还未踏入后院,他就已经听到里面传来争执声,当听清是温絮的声音,脚步不自觉加快。
  距离越近,女人不堪入耳的言辞更加明朗,他抬脚刚要上前,就瞥见坐在轮椅上,看似娇弱的温絮梗着脖子与女人争论。
  她嘴里句句护着七喜,特别是那句“我家猫吃你家猫粮长大了,长得黑我们自豪,你管得着吗”。
  这句话落下,她嘴角没忍住,笑了。
  女孩仰着头,脸上尽是一副不服气的表情,阳光从她发顶洒落,清丽脸庞在阳光下漂亮到的晃眼,小嘴开开合合,像极努力护住自己幼崽的猫妈妈,有种母性的光辉美。
  “谢就不用了,我跟七喜有着革命的生命友谊,我不可能让人欺负它的。”
  温絮说着,抬手去揉怀里的七喜,嘴角翘起:“七喜,你刚才可是怂蛋一枚啊,是人家撞的你,你还傻愣着干嘛,以前的威武哪去了!”
  七喜喵呜一声,委屈地往她怀里钻。
  陆时谦从后视镜瞥了眼,正在逗闹的一人一猫,嘴角浅浅勾起。
  -
  回到雅江别苑,澜姨就开始张罗做晚饭,在陆时谦准备上楼时,扭头忙喊了声:“陆先生,您今晚还是吃简餐吗?”
  心里惦记温絮中午所说的话,她便特意问了陆先生一嘴。
  虽说他吃的素食营养搭配很健康,但她还担心温絮会营养跟不上,毕竟腿骨折需要温补的。
  陆时谦上楼动作稍顿,看了眼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的七喜跟温絮,低声开口:“今晚我跟太太吃一样。”
  “好嘞。”
  澜姨心里高兴了,先生能将就温絮吃,这样她就不必担心营养不够。
  等饭菜做好,已经是半个小时后。
  温絮看到桌上那碗骨头汤时,偏头去看拿碗筷的人,撅嘴撒娇:“澜姨,我不是说跟陆时谦吃一样的嘛,你怎么还炖汤啊。”
  “陆先生说今晚跟你吃。”
  澜姨笑着将两人碗筷摆好,又道:“再说,这骨头汤对你的脚恢复好。”
  “可我都喝腻了。”
  温絮垂眸盯着碗里的那条大棒骨,心里暗想,陆时谦什么时候改口味,竟然会跟她吃同样的饭菜。
  只是还没想明白,男人已经拉开对面椅子坐下。
  她抬头盯着他看了几秒,直接开口:“你干嘛跟我吃一样的?”
  陆时谦拿过瓷盘里准备好的毛巾净手,抬眸看她一眼,面不改色道:“每次要澜姨做两份晚餐着实辛苦,以后就做一份。”
  “你不是跟我口味不同吗?”温絮反问。
  “若是这样的,还是能吃。”
  只要不是满盘辣椒红油,他可以试着去尝试。
  温絮见人慢条斯理吃了起来,也默默拿起筷子,低头时,心里却在嘀咕。
  真要觉得澜姨做饭辛苦,多给她一份薪水不就好了,干嘛要委屈自己的胃。
  饭后,温絮上楼去洗漱,这段时间住院期间睡觉比往常都要早,现在到点了就犯困。
  等陆时谦从书房忙完工作出来,洗好澡,准时进入健康睡眠。
  柔光似水,温暖的月光照亮床上熟睡的两人。
  半梦半醒间,温絮总感觉耳边好吵,几次抬手捂耳,萦绕在周边的声音依旧挥之不去。
  欲有一种她不醒来誓不罢休的架势。
  她猛地睁开眼,盯着天花板醒了会神,这才发现是她手机在响。
  温絮下意识看了眼窗外,此时天空日光熹微,银装素裹,而身旁早已不见男人身影。
  温絮揉了揉发胀的眼睛,摸过桌上手机看了眼,当她看清来电人时,忽地睁开。
  “喂,闵院长,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是有什么事吗?”
  温絮问出这话时,心里也隐隐猜到一些事,而对方又这般吞吞吐吐,更加证实她心中猜想:“是孩子出事了?”
  闵院长轻叹了口气,看着怀中高烧不退的小亮,艰难开口:“小絮,这么早打扰你真不好意思,但小亮高烧一夜不退,现在医院又说要我们转去市里看看,我问了一圈,实在没办法,才给你打了这个电话。”
  温絮只是孤儿院的一名好心捐助者,说白了,孩子发烧她不应该来找她,但查找了一圈,能帮忙的也就只有她了。
  她这才扯下老脸,天还没亮全,就跟她打了这个电话。
  “闵院长,您别这样说,您能第一时间找到我,是我的荣幸。”
  温絮说着掀开被子下床,拿过床头的拐杖,一瘸一拐进入衣帽间:“您现在把所在的地址发我,我现在过去接你们。”
  闵院长急忙道谢:“好,我这就发,谢谢你了小絮。”
  温絮说了不用客气,又安慰她两句,便着急忙慌换上衣服往外走。
  只是还未踏出卧室门,就碰到穿着运动衣返回来的陆时谦。
  他额前还挂着细密的汗水,头发半湿,脸颊两侧的汗珠随着脖颈隐入里面那件速干衣,最后消失不见。
  看样子是刚运动完。
  他用毛巾擦了把脸,抬眸问:“要出去?”
  “嗯,有点急事,需要出去一趟。”
  情况紧急,温絮也没时间跟他多聊,拄着拐杖越过他,正要拐出房门,男人低声开口:“要不我送你。”
  温絮犹豫地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眼他身上这套半湿的衣服,知道运动后不洗澡又出去吹风,感冒几率变高,但想到自己这个点出去不一定能那么快打到车,动了动唇:“……你这样出去能行吗?”
  “没事,等我五分钟。”
  温絮还没点头答应,就见男人快速转身进了衣帽间,再出来已换上了一套板正的黑色西服,惊人的速度堪比消防出警。
  她看了眼墙上时间,不多不少刚好五分钟。
  两人上车后,温絮报了个地址,陆时谦没多问,只是默默加快了行驶的速度。
  早上路段车流不大,他们抵达郊区医院,半个小时都没用到。
  温絮开门下车,一眼就看见抱着孩子坐在石阶上的闵院长。
  听到脚步声,闵院长徐徐抬头,看清是温絮那一刻,布满皱纹的眼角上扬,眼底露出了希望:“小絮,你来啦。”
  “嗯,闵院长,你先抱着孩子上车,我们现在就赶去市医院。”
  闻言,陆时谦忙不迭上前接过闵院长手里的孩子,抬眸时,才看清她的面容。
  她年龄看似不像高龄,然而两鬓斑白,脸色暗淡无光,焦脆的脸上还布满了沧桑的痕迹,身上那件清薄外套,已经泛了白点。
  上车后,他才了解到孩子的情况,出发赶往市医院前,就找人联系了发热门诊的专科主任。
  几人刚下车,就有医生和护士跑了过来,将孩子抱进了急症室。
  看着紧闭的大门,温絮扶着闵院长坐下,又去给她倒了杯温开水,轻声安慰:“闵院长,小亮会没事的,您别担心。”
  闵院长接过她手里的水,红着眼感谢:“小亮能遇到你们,是他命大,也是他的福气,还是得谢谢你们。”
  如果不是温絮跟那个小伙子,小亮也不能那么快就被专家接手诊治。
  温絮弯唇:“您不用客气,跟您比起来,您伟大多了。”
  闵院长年轻时就跟丈夫离了婚,婚姻中两人没有自己孩子,她年纪轻轻没选择再嫁,而是把自己大半辈子的人生,都奉献给了这群可怜的孩子。
  陆时谦拿着缴费单回来,就看见走廊这一幕。
  温絮半弯着身子,低头看着眼前的闵院长,等她喝完水后,微笑着接了过水杯,轻声细语说着安慰人心的话。
  春日的晨光徐徐升起,洋洋洒洒洒落在她的肩头,整个人像染上了一层金光,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这一刻他才发现,温絮本身就拥有着多副面孔。
  明媚,乖巧,洒脱,脆弱,安静,这些词汇全集她身上,不显突兀,反而完美融合到了她的骨子里。
  四十多分钟后,小亮被安排到了一间普通病房。
  主治医师说,小亮之所以高烧不退,是得了一种红斑狼疮的皮肤病,从他的抽血结果得出,有可能是遗传了他父母中的其中一位,当免疫力下降病症就会显现。
  闵院长听到是这个病,失望地埋下头,这个病她听过,说是很费钱的一种病,不仅根治不了,还会伴随一生,期间需长期服用药物才能控制。
  然而就目前孤儿院的条件来看,这孩子算是彻底毁了。
  温絮从未听过这个红斑狼疮,就算听完医生的解释,也是半懂状态,不明白皮肤病也能殃及到身体其它器官。
  她垂眸看了眼,此时已经安稳躺在病床上的孩子,闵院长说他还没满七岁,人生才刚刚开始,现在就要承受这种病带来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