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作者:余生田      更新:2024-10-25 20:44      字数:2060
  遥云嘴上没有多说,但余冬槿看得出来,他对此好像挺犯愁的,每次搂着他入睡之前就喜欢摸摸他肚子和腰窝,试试他有没有长肉,他每次都觉得痒痒,每次都会闹个大红脸。
  想到这里,余冬槿挠挠脸颊,连忙收回了思绪,夹了一筷子茵陈沾了酱汁儿尝了尝,觉得好吃后,他对遥云与陈樾说:“这个你们也尝尝,看看吃不吃得惯。”
  这类粉蒸菜有些人可能会不喜欢,余冬槿担心他们不爱吃。
  遥云学他一样夹了一筷子尝了,点头,“味道不错。”
  陈樾也吃,说:“口味清新,我很喜欢。”说着又夹了一筷子,他以前还没吃过这种野菜,昨天凉拌的他就挺喜欢的,今天粉蒸的他也觉得不错,很合他的口味。
  余冬槿笑了,“那就好。”
  桌上,鸡汤味道鲜美,卤味有滋有味,茵陈清新自然,三个人吃了个肚子溜圆。
  这场被遥云唤来得磅礴大雨并没有下多久,它在很效率的浇灭了山火,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之后,与来时的它一样,它也很迅速的走了。
  雨停之后,月亮与满天星辰便出来了,余冬槿看了看天,估摸着现在应该刚到子时。
  因为明天要出门,余冬槿与遥云也没顾已经是天黑,去了溪边摸着黑,把被雨打翻在地的衣服,和遥云新换下来的衣服,还有余冬槿这晚洗澡换下来的里衣拿去洗了,还好原身没有夜盲症,遥云又夜能视物,不然肯定没法这么干。
  把衣服重新晾好之后,两人才回屋躺下。
  第二天,又是遥云先起,他轻手轻脚的起床,做好早餐收拾好行李,余冬槿才睁眼。
  这时已经是早上大约七八点的时候了,他们快速吃完早餐,把陈家大哥抬上了马车,陈樾与遥云各负责一辆马车,在这天上午锁好了余宅的大门,带着一头猪离开了这里。
  走在余宅门前的大路上时,余冬槿掀开车帘看了眼余宅后头的大山,还好,那山瞧着并不算凄惨,昨夜的那场火烧的时间不算久,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这样余冬槿就放心了。
  第57章
  因为车上有个在养伤口的病人,加上陈樾身体还虚,也无法长时间赶车行路,所以他们走的慢极了。
  这条原本余冬槿与遥云两天半就能走完的路,现在行路的时间如今被足足拉长了一倍多,他们一路并不轻松的走了六天半,在这天中午终于到了留云县外。
  可留云县门口却戒严了,正如他们那头在听云县城看见的那样,有穿戴着皮甲的兵士替代了原本守在县门口的县兵,检查问询着每一个人的身份与来历。
  遥云老远就发现了这一点,喊陈樾一起把马车拉停在了路边,其实他们几个早就商量过怎么进城的事儿,大概是因为这边几个县以前都土匪横行的缘故,这里的守城县兵对于路引的查看很是严格,他们这样赶马进城的,是肯定要被看过查探一番的。
  陈樾与陈家大哥本就没有路引,也能说是有也不能用,所以之前路上他们就商量,看看情况,不行就直接先回遥云村。
  如今这般,余冬槿掀开帘子远远瞧了眼,说:“哎,没办法了,咱们就带他们直接回村吧,明天咱们再过来接爷爷和大黄。”这个点回村里,赶路又不能太慢,后头那段山路马儿走起来也不快,他们今天肯定得很晚才能到家,只能明天再来接人了。
  遥云点头,拉转马车掉头在前,带陈樾一起绕路回了遥云村。
  这天回到遥云村的时候,果然已经是繁星漫天的时候了,余冬槿打着哈欠被遥云抱下车,站在原地蹦了两蹦,活动了一下身体,就赶忙过去和遥云陈樾一起抬陈家大哥陈颂下车。
  没错,陈樾的大哥在他们上路后的第三天一早,就醒了过来,只不过在睁开眼看见弟弟安全无虞,见过两位救命恩人并简单的自我介绍,吃过饭之后就又昏睡了过去。
  但即使如此,接下来几天,他都能醒来一段时间,便终于能自主进食了,这叫一直看着他慢慢消瘦下去的三个人都松了口气。
  他现在这会儿就是醒的,但因为失血过多,他身上没什么力气,所以下车还是得让人半抬半扶才行。
  因为天色已晚,晚上他们就随便吃了点面皮烙饼,余冬槿让陈家兄弟俩暂时先住在爷爷的房间,明天再另做安排。
  第二日一早,因为余冬槿一晚上都一心惦记着要进城接爷爷,所以很早就醒了。
  他醒的时候,遥云难得还在睡,遥云闭着眼睛,用怀抱把他搂的很紧,他个子又比余冬槿大一圈,所以余冬槿感觉他抱自己好像是抱小孩似的,搞得余冬槿有点懊恼,他是真的要长胖点才好些。
  屋里还很黑,外头天应该还没亮,余冬槿动了动脑袋抬起头,看了会儿遥云额脸,伸手去拨了拨遥云那不仔细看,不会发现其实很是浓黑密长的睫毛,这人的面相虽然叫普通人第一眼瞧着会觉得凶,但其实多看几眼就会发现他其实长得极其的英俊,是那种眉眼深邃鼻梁高挺五官精致的英俊。
  与余冬槿不一样,余冬槿也是从小就被人夸长着一副好相貌长大的,但余冬槿长得不是英俊,而是一种俏,当然并非女孩子的那种美丽漂亮,而是另外一种男孩子的长相,长大了轮廓深了,就更是俊俏好看了。
  可余冬槿大概是看自己看习惯了,他也不自恋,所以并不是很吃自己的长相,身为一个gay,他更喜欢遥云这样的,与自己迥异的另一种的英俊舒朗,而且,遥云身材还那么好,余冬槿就喜欢这样的大高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