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作者:
海棠火火 更新:2024-10-25 20:52 字数:4351
沈莞气跑了孙思景那个大渣男,自己逛集市的心情也跟着受到了影响。
索性,她骑上自行车,去县城里头的华夏药铺。
它已经是整个县城里最大的药铺了,八代中医世家流传下来的,后来成了公家财产,为了不浪费资源,医药局干脆请了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中医在里头坐诊,卖中药的生意也跟着维持了下来。
沈莞还没去过华夏药铺,单纯只是听沈老爷子说过,华夏药铺之前的主人,是他小学同学,只是不知道后来那人哪去了,药铺充公后就再也没见过。
沈莞也不知道具体位置,是一路走,一路打听着去的。
等到了地方,她看着药铺还留有古味儿的黑色招牌,漆金的字面写着【华夏】二字,就确定是这里了。
停好自行车,她直接走了进去。
“看病先挂号,买药去那边排队。”守在门口的招待员略显强势,直接就给她指明了路。
你要说她周到吧,态度上又敷衍了一点儿。
沈莞既不是看病也不是买药,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对表情冷淡的招待员笑眯眯地问:“美女姐姐,我有几根野参想卖,请问该找谁呢?”
她的嘴甜对招待很受用,扬起手给她一指:“去办公室找陈大夫。”
“好的,谢谢你!”
沈莞走进办公室,就看见一位戴着老花镜的中医正捧着一个木盒,用放大镜研究。
她抬手敲了敲门:“大夫好,我有几根野参,您先看下成色?”
陈大夫抬起头来,拉下眼镜看了她一眼,点头,用手示意她坐在对面。
沈莞立即把东西拿出来给对方查验,片刻,陈大夫放下老花镜,问道:“新挖的?”
“嗯,我自己风干了一下,咱们这儿收的是什么价格?”
陈大夫放下了最大的那颗,垫了垫手里的两个小的:“这两颗年头少,一口价,一个20,两个四十。”
“那这根大的呢?”沈莞迫不及待的问。
对方却不慌不忙,又拿起来看了一阵儿,才开出价格:“这个年头倒是够了,就是成色一般般,给你五十。”
沈莞闻言笑了一下,“大夫,六七十年的老参,您给五十块是不是太便宜点儿了?”
后现代电视剧里面说的,什么价值连城的千年人参、千年灵芝,其实都是夸大其词。人参入药,百年就已经弥足珍贵,而超过几百年,或者三千年的人参,作为古董收藏倒是可以,论药用价值,已经没有什么了。
这是内行都十分清楚的真相。
“呦,你还挺识货的,行家?”
“也不算吧,为了挖它,我差点把小命都丢了,您要是光给我五十块钱,那我就不卖了!”沈莞作势要拿回来。
陈大夫把手往回一缩,另一只手安抚性地将她手按了下去。
“哎呀,好吧,既然你丫头知道它的价值,那你自己开个价吧。”
“五百。”沈莞不含糊,先要到顶格,给他一个还价的余地。
陈大夫就差当着她的面翻白眼了,“二百。”
“四百八十块钱,它绝对值这个数的!”
“我最多给你三百。”老头给她伸出三个手指头。
“四百五!”
“三百五十块钱,真的不能再加了,你要是不卖,那就去问问别家,我敢保证,这偌大的古成县,没有人能给你这么高的价格。”
“四百二十块钱,那您也得考虑考虑,错过了我这颗参,再想找这么新鲜,年头还这么久的野参,容不容易?”
“啧啧啧,你这个小丫头,还真是牙尖嘴利!”陈大夫即将败北,从旁边拿出纸跟笔,准备写单据了。“这样吧,咱们再各退一步,我给你三百八十块钱,这参啊,我就收了,下回你再有东西来,价格咱们都好商量。”
“不行,我就是一个小农民,几十块在您眼里不算钱,对我们来说可是半年的口粮,就十块二十块,一分不能少。”沈莞直接按住纸张,不让他落笔。
哼,这个老头,怪不得头上没几根毛,明明都已经决定收了,还愣是要赖她几十块钱,当真是老奸巨猾!
沈莞不肯让步,陈大夫没法儿,一手攥着野参,一手握着笔,真要落下去就得多掏几十块钱,也够让他进退两难的了。
“陈大夫,这边儿有个病人针灸完突然就抽了,快,您过来给看看!”接待员焦急地跑过来说道。
“这帮老东西,说多少次了,针不要乱扎,就是不听,你等我一下,我这里马上就好。”陈大夫叹了口气,最终还是没舍得放下野参,给沈莞一共给她开了张四百六十块钱的票子,让她拿着去找院长兑换,随后就跟招待员走了。
……
沈莞从药铺里出来,揣着四百多块钱‘巨款’赶路,实在不安全,她干脆去了邮局,给自己留下十块钱零花,剩下的四百五十块钱都存上了。
有了这笔钱,她瞬间感觉踏实了,初来乍到的她想要在这里安身立命,兜里没有本钱怎么能行?
沈莞到家天都要黑了,这几日她动辄就没影,沈建国跟孙如都有些不安。
“莞莞,你过来,妈问你。”孙如把沈莞叫去了一旁,纠结了一会儿才问:“你跟妈说实话,今天是不是去找孙思景?你可是已经跟霆宵结婚了,千万不能犯糊涂,做出什么傻事,以后可是要后悔一辈子的!”
“妈,你想多了,我今天是去赶集的,跟孙思景纯是偶遇!”沈莞说起管孙思景要钱的事儿,咬牙切齿的攥着小拳头。
孙如这时候才知道,孙思景一直管闺女‘借’钱。
气的手直发抖:“好一个不要脸的东西,把我闺女当什么了他?闺女,这些钱必须管他要回来,正好他今天下午带对象回来,现在就在家呢,妈陪你,咱们就去管他要!”
沈莞点点头,怕孙思景走了,她去城里找还要折腾,现在不要更待何时?
“那些欠条都在我那个首饰盒子里呢,我这会儿就找出来,非得让他把钱拿回来不可!”
第10章 老死不相往来
沈莞跟母亲来到孙家,刚进门,正好孙思景从屋里出来。
他见到沈莞就右眼皮子猛跳,脸也拉了下来:“婶子,莞莞,你们怎么来了?”
“孙思景,你说我们咋来了,你自己干了啥事儿,你心里没数?”孙如眯起眼睛,若不是顾念多年邻居关系,孙如是不会跟他客气的。
孙思景抿着嘴角,往屋里看了眼,跟孙如商量:“婶子,我想跟莞莞单独说几句。”
孙如一挥手,直接拒绝:“我闺女没啥跟你说的了,我过来就一件事,你从我闺女儿那儿借的钱,全都给我还来!”
“婶子……”孙思景叹了口气,为难的开口:“我承认我是从莞莞那儿拿了钱,可那都不是我主动借的,是她主动要给我,并且当时也说过,不用我还的。”
转而,他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沈莞,想故技重施博取她的同情:“莞莞,你明知道我现在的情况,现在却非要管我要钱,难道之前跟我说的那些话,都不做数了吗?”
可惜沈莞不是原主,光是看他这副绿茶的表情就反胃。
“你少给我说没用的,孙思景,我借你钱是因为天天跟我耳朵根子卖惨,我可怜你,你还真拿我当冤大头?”说完,沈莞从口袋里掏出一堆纸,在他面前亮出来:“欠条我都给你带来了,你对象还在这儿呢,要是不想闹的太难堪,就把钱还给我。”
“我,可是……我现在没有钱还你,你等一等,过段时间行不行?”孙思景无奈,只能使用拖延策略。
“等等?你让我等到啥时候?你最先借的都已经过半年了,今天我不管你是拿东西抵押也好,出去借也好,这钱必须得有个了断!”
孙思景见她油盐不进,气的直磨牙,脸红脖子粗的说道:“拉屎还带往回抽?沈莞,算你狠!”
说完,他转身就进了屋。
孙思景自然不敢让对象知道这事儿,单独找了母亲,到旁边去说。
沈莞跟孙如在外头等,孙思景进去没一会儿,孙母跟他一起出来。
说起来孙家与沈家多年邻居了,关系一直都不错,平时做了好吃的,都会想着给对方送一些。不过后来因为孙思景跟林娇娇订婚,孙母深知沈莞的心思,怕她一直孙思景,就不再像从前那样走动了。
“孙如、沈莞,你们娘俩明知道娇娇在,存心上家里找为难来了是吧?就因为陆霆霄不要沈莞,你就见不得我们家思景好过,这世界上怎么有你这样心里阴暗的人呢?”
沈莞听完心里咯噔一跳!
陆霆霄跟她离婚的事儿,孙思景的母亲怎么知道?
“妈,你说啥?陆霆霄不要沈莞了?”孙思景也是刚刚听说这件事,诧异的看着母亲。
“那你以为呢?”孙母点头,随即不屑的看向沈莞:“你可不能因为陆霆霄把你赶出家门,就缠上思景,别说他已经跟娇娇订婚了,就算他没有对象,二婚的女人我们孙家也是不会娶的。”
“你放屁,我们家莞莞就是跟我女婿闹了点儿小别扭,才没有离婚,你别给我胡乱造谣!”孙如脸色铁青,本来明明没什么事儿的,要是任由这帮人瞎传,影响的是自家闺女的声誉!
“你别问我从哪儿知道,沈莞,你就说,是不是有这回事儿吧!”孙母轻蔑的问道。
沈莞却不能像孙如那样干脆否认,她看着孙母,心知道这事儿被她知道,那离全村知道不远了!
不行,她更得趁早把钱要回来,不给她机会和稀泥!
“孙大娘,我来找孙思景,单纯就是为了要钱,你扯别的干嘛?难道是想趁机耍无赖,不打算还债?好啊,那我就只能报官了,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她只抓着重点与她争论。
孙母听她说要报官,便有些怕了。
“我没说不给你,只是我们家现在没什么钱!”
“那就用东西抵吧?孙思景从我这儿拿的可不少,我算过了,总共有六百七十块,你们家屋里的电视机,院子里的马跟马车,直到抵到够数!”
孙母一听这还得了?
愤愤不平地刚要发飙,就被孙思景给拽住了。
“行,沈莞,既然你不依不饶的非得现在把钱要回去,那你看看家里有什么东西能抵账的,都往回拿吧。”
“思景……”孙母震惊的看着儿子。
但他给了她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没让她去制止沈莞。
沈莞没想到孙思景会这么痛快就答应了,下意识觉得有鬼,但已经到这一步了,先拿再说!
“妈,您牵马!”
沈莞进了孙家堂屋,走到里面就搬起了电视,顺手还捎带上了孙家新买的录音机。
孙父整个人都愣住了,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林娇娇也是一脸大写的懵。
而沈莞则是抱上东西就走,完全不给他们制止的机会!
“思景,你怎么能答应她们拿东西呢?他们把马牵走,以后咱们家种地可咋办呐?”
“妈,您别着急,沈莞现在正在气头上,咱们激怒她不会好结果,这只是缓兵之计,你想想她跟既然能为了我跟陆霆霄离婚,说明心里是有我的,等回头……”
孙母听了孙思景的办法,虽然觉得可行,可又没把握。
“这能行吗儿子?你招惹她,万一以后缠上你可咋办?”
孙思景安抚的拍她肩膀:“妈,你放心,我不让娇娇发现就行了。”
孙如牵着马车在外头等着,沈莞将拿出来的东西都放在上面,转身,将那些欠条递给孙思景。
孙思景走到沈莞面前,刚要拿欠条,她突然又收了回去。
“从今天起咱们就两清,避免你收了欠条,回头不认账找我要这些东西,得立个字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