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作者:
刘新宇 更新:2024-11-08 16:34 字数:2952
何佳良回家了。何佳旺在韩健副书记家里筹划着干片生产厂的挂牌开业事宜。这个时候,有人捎话来了,佳旺匆匆赶回了家。问了哥哥,并热情地同哥哥带回的客人握了手,随后一同坐了下来。
“佳旺,干得不错,但我总感觉到还有一点不足,就是新农村建设的气息不够浓,好像是缺点啥的。”佳旺的哥哥对佳旺说。
“宣传上的问题,我们所到之处,没见一个标语或横幅,我看应该造一点声势。”江怀智说。
“这是咱县委机关的一个科长,他对农村工作是很感兴趣的,也是挺内行的。”何佳良指着江怀智介绍道。
“那好啊!农村工作千头万绪,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今后还得多多关照。”何佳旺知道江怀智是哥哥的同事后,非常恭敬地对江怀智说。
“村主任这个位子,是不同于一般的职位的,最大的区别点在于他是村民直接选出来的,他是中国民主政治在农村的具体体现,他代表了这个村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代表了这个村的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村主任的职责就是围绕着如何带领村委会一班人,为村民谋幸福这个主线而工作,具体到制定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引导村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等。当然,村委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二是调解民间纠纷,三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四是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江怀智点到了这次来万隆的主题。
“村委会是一个法人组织,但它又与一般的法人组织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就是说,村委会主任不能个人说了算,特别是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否则,与外界发生的一切业务,如签订的合同等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这个角度看,村委会又是一个执行机构。”何佳良听了江怀智的一番话后认真地说道。
“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个性质特点决定了它不是国家政权机关,也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构。所谓的自治即村民自治,其含义就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又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几个内容,它们相互间是有机统一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江怀智在何佳良谈的基础上,又向纵深说了说。
此时的何佳旺,一言没发,只是认真地听着,而且认真地想着,他似乎觉得是哥哥他俩在讨论问题,又似乎觉得是在给自己上课,不管咋说,这是难得的机会,他要把哥哥和江怀智的话记下来。就在这时,韩健副书记、常奋副主任和张牢娃、李三柱委员也来了,他们要见见何佳良,想听听外边的世界。何佳良呢,非常客气,他递给韩健、牢娃和三柱一支他平时最喜欢抽的软猴烟,并热情地拉他们坐了下来。
“我看你们县委大院都抽一枝笔、芙蓉王什么的,你还是老习惯。”韩健接过佳良递来的烟,很不理解地说道。
“那没关系,我也不讲究,能抽软猴也就可以了。”何佳良无奈地回答。
“如今的机关干部,薪水不过八、九百元,能干什么?能顾上基本生活就很不错了。当然,佳良算是有资格的了。”江怀智说。
“常主任,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搞出来么?我哥他俩是县村民自治工作的专家,还是请他俩给咱指导指导,特别是老江同志。”常奋主任的到来,何佳旺想到了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的事,特别是新班子成立后,如何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成了一件头痛的事,对这项工作,他专门作了安排,但至今没有拿出一个成文的东西来,正好,哥和老江提及这个话,所以,佳旺借机说道。
“这个事嘛?是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还是请怀智说说吧!”何佳良说。
“村规民约属‘公约’的一种形式。它一般由名称,正文和结尾三部分组成。目前较普遍使用的,也是较为规范的村规民约的名称为《某某村村规民约》,正文的结构形式为比较规范明确的‘条款’式,即具体分为第一条、第二条……村规民约的结尾部分,一般在右下方写上通过的具体时间,正文部分是不能千篇一律的,但也有一定的共性。”说话间,江怀智从包里取了一本资料,给常奋主任看。常奋接过资料,一看是个范本,认真地读了起来。
村规民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
二、履行村民义务,依法按时完成村、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遵纪守法、不偷盗、不赌博、不打架斗殴,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四、爱护公物,爱护集体财产;
五、讲礼貌,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帮助五保户、困难户,不虐待妇女儿童;
六、讲文明,讲卫生、搞好环境美化、绿化;
七、学科学、学文化、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
八、提倡晚婚,少生优育,搞好计划生育;
九、尊重自己的民主权利;
十、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年月日
“好,全面,切合实际,略加充实就行了。”常奋副主任读完村规民约的范本正文后连连称好。
“另外,还要注意,制定村规民约是村民会议的一项重要职权,具体制定时是要走一定程序的。首先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制定,征求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不能由村委会少数几个人说了算。一般情况下,分五个步骤进行:一是宣传教育,提高认识,明确村规民约的性质、作用和意义;二是广泛讨论,提出意见,特别是本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集中意见,拟定草案;四是召开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使其具有约束力;五是张榜公布,并报乡镇政府备案。”江怀智非常认真地说道。
“制定个村规民约还这么复杂,我总认为是叫个人拟几个条条就行了。”张牢娃说道。
“那不是走形式,走过场了吗?”何佳良说。
“村民自治章程咋写?能否给我们也讲讲。”韩健副书记说。
“村民自治章程,是我国农村在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中极具意义的新生事物,是实现村务规范化管理的好办法,也是目前农村村务管理中层次最高、结构最完善的规章,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性规章,村民形象地称之为‘小宪法’。从已有的实践经验来看,村民自治章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村民组织。重点规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职权和会议制度;规定村委会的产生、职责、工作制度和下设工作机构;规定村民小组的划分和村民小组长的职责;规定村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村干部的行为规范。二是经济管理。重点规范劳动积累、土地管理、承包费的收取使用、生产服务、财务管理、村办企业管理办法。三是社会秩序。重点规定社会治安、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等。”对于村支部副书记韩健的提问,江怀智讲的是头头是道。接着,他又讲:“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都是目前我国农村实施村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规章,它们的相同地方是目的、制定过程、制定原则和总的要求一样。不同地方是村民自治章程是村规民约的延续和发展,村民自治章程相对于村规民约来说,村民自治章程更为规范,更为全面,也更为系统。例如,在制度规定上,村规民约只讲‘几要’、‘几不要’,多属于正面提倡,而村民自治章程则讲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反对什么,违反了怎么办。”江怀智说到这里,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也就在这个时候,何佳旺的妹妹何小宁通知大家吃饭了,端上来的果真是酸汤饦饦,正宗的油泼辣子生姜蒜,够味。自然,凡到家里的人一个都没有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