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旨撒娇 第27节
作者:不是风动      更新:2023-04-15 10:46      字数:6499
  这下玉旻不干了:“他们都来了朕就别想安生了,阿慎,你不准说话,此事朕来安排。”
  他凑过去吻了吻明慎的嘴唇,而后闭上眼。
  明慎也安静不说话了。他其实不困,所以一直都没睡着,就看着落日辉光照进来,将碎金洒在床尾,在玉旻的眼睫下涂抹上温和的颜色,他从金光笼罩看到黑幕降临,等到能听见隐约虫鸣,看见外边的星子闪闪发亮时,他就叫了玉旻起身,给他整理衣衫,和他一并漱口,而后和玉旻共乘,准备回到帝王的营帐。
  他没骑过马,也不会,玉旻拉他上马时,他全身僵硬不敢动。玉旻从身后揽着他的腰,单手握着缰绳,带他先去白日玉玟去过的山头晃了一圈儿,夜幕漆黑,唯独月色明亮,明慎生怕马蹄踏空,一路大呼小叫的,玉旻却很沉静,只是将他抱得很紧,轻声安抚道:“没关系,还有点时间,朕先带你来转转。”
  他们到了白日玉玟来的那个长满花的山谷。
  只是与白日不同,明慎当时担心着小公主的安危,和神官一起拉着没让小姑娘往深里走,这回玉旻却直接将他带去了这片山谷的尽头,走到深处,道路叠成峰峦,一路曲折攀升,最后弯成一枚钩子,勾住了天边的一轮悬月。
  玉旻下了马,立在花海中回头看他:“下来,阿慎。”
  那马太高,明慎不敢下来,犹豫了很久。玉旻道:“别怕。”冲他伸出手,明慎咬咬牙扑下来,正好扑进了他怀中。
  明慎有点好奇:“您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玉旻道:“给马找饲料,听说这儿的苜蓿草长得好。”
  明慎瞅了瞅那匹马——男人爱车马,他是知道的,霍冰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买一匹照夜白回来显摆,可惜至今未能如愿。
  玉旻的宝马则正是乌云氏养出的那匹青宫,的确神采不俗,俊美飞驰,是明慎见过的最漂亮英挺的一匹马了,它此时正在悠闲地低头吃草。
  明慎道:“哦。”
  玉旻看着他,最终还是没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也是来为你采花的。”
  明慎没反应过来:“啊?”
  “玟玟今日跑来告诉朕,说嫂嫂至今都没有被皇兄送过花,简直是太惨了——她最近怎么看你怎么惨,朕自然只有将自己检讨一番。”玉旻这么说着,倒当真弯下腰去,开始替他摘花。
  他知道明慎喜欢什么样的花——喜欢花瓣小巧玲珑,满满地绽开的,不爱石竹米粒般大小细碎的模样,也不爱雍容华贵的春菊,姹紫嫣红的,夺目亮眼的,一切生动的颜色他的阿慎都喜欢。他给他找到了含笑与萱草,又捡了一些木兰和其他不知名的花朵,兜了满满一大捧,不由分说地都装进了明慎的袖子里。
  明慎怕压坏了,于是攥着袖子,两只手也不敢放下来。等到回了帐篷里,他赶紧脱了外袍,开始把花拿出来,仔仔细细地铺开放好,又找玉旻要书:“旻哥哥,我想把花起来,等干了以后还好看的,你有没有可以借给我的书?”
  玉旻找了一会儿没找到什么合适的书本,于是把自己批完的折子选了几本丢给他:“这几本是官风闻奏事之折,缴回留在宫中的,你拿去用罢,若是觉着压得不够紧,可以外出找几个石头堆着。”
  明慎接过来看了看,道:“不用了,这样刚刚好。”
  他把这些花都洒了点水洗净晾干,而后密密麻麻地用奏本夹起来,最后拿红封条捆了个严实。玉旻边批改奏折边看他忙活,中途还兴致大发地跑过来和他一起做,夹着书本放在炭火边慢慢地烘。
  有一年玉旻给他的生日礼物便是一朵压干的木兰花。最初的一年,玉旻很嫌弃他,这个小弟弟在他看来娇气又矫情,看起来像个女娃娃。说话轻声细语的,长得也十分秀气,后来他和明慎吵架,这个小娃娃哭着说过:“我不是故意要长成这个样子的,没有人规定男孩子应该是什么样子,我娘亲没有教我,她和我爹亲都没有来得及教我就不在了。”
  那次吵架的缘由明慎不知道,玉旻却还记得清楚,是有别宫的小太监在背地里说,废太子给自己找了个童养媳,藏起来每天不知道在干些什么,果然不正经,难怪不是做储君的料子。那时明慎才八岁不到,玉旻被那套说法恶心得两天没吃下饭,连带着也迁怒了小小的明慎。
  他觉得哪里看这个小家伙哪里都不顺眼:男孩子的眼睛怎么能这么大这么亮?更重要的是,还时刻水润润的,像一只无辜的小奶猫,说话也奶声奶气的,睡一条小破毯子,都还要娘不唧唧地把褶皱一一抻平,睡醒后再折起来。
  后来再想——还会给他缝补袜子,会软软地叫哥哥,拱在他怀里抓着他不放时,夏日虽然闷热,冬天却很温暖。
  他便在明慎八岁生日那年送了一朵花给他,觉着这娇气的小家伙会喜欢花,送给他算作和解,明慎果然很喜欢,也忘了记仇,改天又巴巴地过来,扯着他的衣袖喊哥哥。
  玉旻想到这里,突然低声问:“阿慎,你的十八岁生辰是不是要到了?”
  明慎想了想:“好像是。”
  玉旻又问:“想怎么过?”
  明慎又想了想:“和,旻哥哥一起过罢。”
  就这么简简单单地决定了。
  明慎陪着玉旻一夜未眠,中间玉旻小睡过一次,明慎也守着,给他换汤婆子、添炭盆。到天明时,他其实已经很困了,也因以显得越发乖巧,简直想让人抱进怀里揉一揉。
  玉旻道:“快些回去睡罢。”
  明慎乖乖答道:“好,旻哥哥,我下午就回去啦,我三天不在家,现在要去看看哥哥,可以吗?我会认真上朝,去御史台工作的。”
  玉旻吻了吻他的额头:“好,去罢。”
  两个人在帐篷门口前告了别,今日春猎后恰逢两天不上朝的日子,便是三天的别离。两个人谁也没提,一个走了还一步三回头,一个立在原地,始终注视着他,等到明慎第三次回头瞅他时,便冲他扬了扬下巴,示意他放心离去。
  程一多过来替他牵马,看见玉旻仍然站在那里,道:“三日后阿慎便回来了,陛下,您不必担心。禁军统领已经布置了暗卫保护他与霍冰大人。”
  “朕不是在想这个。”玉旻看着明慎的背影,轻声道,“朕是在想,阿慎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乖的?他刚来朕这里的前几年,也是常与朕吵架的一个小霸王。现在倒好,回个家都要跟朕这样小心报备。”
  程一多只是微微笑着:“陛下,循序渐进的好。”
  玉旻看了一会儿,不再说什么。
  他看着地面上细碎飘落的花瓣,想起当年的自己是怎样找到一朵完整好看的木兰,小心翼翼地压在书里,给平日里没少受他冷眼地小伴读送过去的时候,那一瞬间,他看着明慎亮起来的眼睛,什么话也没说,因为紧张而微微捏紧的手指也终于舒缓。
  明慎在他面前乖巧的理由,是否或许和他在他面前寡言的理由是一样的呢?
  他清楚地知道那天因何默然无语,并不是出于愧疚而是其他,久居黑暗的人陡然瞥见光亮,也是不敢出声的。
  第34章
  明慎当天晚上赶回了家中。
  他本以为三天时间过去了, 霍冰应当看好了病回家,没有想到府邸中依然空空荡荡,只剩他一个人。霍冰没有回来过的迹象, 只有他出发当天去看病时托人捎来的一句话:“郎中说我的情况不算难办, 只是针灸过程漫长,需要多针灸几日, 我在这里养一段时间,阿慎乖,勿念。”
  明慎有点愁,他担心霍冰的身体, 想动身去看看,然而医馆远在京城郊外往晋山的偏远地方,单单是来去一趟便要两日不止。他又不好向御史台再请假了——再请下去他就真的要算做消极怠工, 就算是玉旻, 连着两次罢朝,那也是会被言官的唾沫淹没的。
  他正在考虑怎么办的时候,突然听见了另一个消息:卜瑜已经回京了。
  当天晚上,明慎又收到了卜瑜的信件,说是霍冰一切安好,令明慎不必担忧,明日照常去御史台上班即可,其余情况如果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便可以亲自去问他。
  明慎终于松了口气,暂时打消了去找霍冰的想法。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 告诉了霍冰自己有多想念他,封好后让家丁送出去,自己上床睡觉了。
  *
  然而,这封信在多人手中辗转,并未如同明慎分赴辖区的那样,送去晋山东边的医馆,而是绕了个圈子,回到了京城。
  卜家宅邸不算大。这个姓氏在卜氏出了一位连中三元的年轻人之前,从未被人注意到过,更早些时候,这家人是从崤山那边迁移过来的,没什么家底。就算如今卜瑜发达了,也依旧十分低调,仅仅是再寻常不过的一处宅邸,四进院落,挤挤攒攒的,倒是显出十分的烟火气息。
  霍冰道:“你家有点小。考虑过换个地方么?”
  卜瑜接过家仆送来的信,看了看上边的著名,随手就丢进他怀里,而后对他说的这句话挑了挑眉表示疑惑:“?”
  霍冰道:“陛下买了三个宅子给我们家,我去看过,其中一处离宫近,环境也好,卜大人若是想租赁过去,我叫我们家阿慎给您打七折。若是想买下,那就打对折,如何?”
  卜瑜道:“若我买下,你能乖乖去看腿么?”
  霍冰盯着他,眨巴了一下眼睛。
  卜瑜道:“你这样,我也不知道如何向陛下与明大人交代。”
  说是奉旨陪霍冰看病,事实上他们两个人根本没出城。卜瑜起了个大早准备去接霍冰时,就见到这个家伙推着轮椅主动敲门进来了,并且赖在他这里住了两天。
  这两天中霍冰也没少干事,蹭吃蹭喝不说,还格外挑剔,早餐必须吃自家门外的把子肉饼和现磨的甜豆腐脑,还必须保证热度滚烫,用霍冰的原话是“要像我们阿慎一样让人由内而外地感到温暖的豆腐脑”。卜家没什么佣人,卜瑜就只有亲自去给他买。
  更可恶的是,霍冰废话多得要命,没事就过来找他说几句话,明着暗着向他打听如今的宫中事,尤其是和玉旻有关的事情。
  卜瑜被问得烦了,摆出冷脸色对他,隔一会儿后霍冰又会笑嘻嘻地过来找他说话,东拉西扯的,好像根本没发现他不想理他一样。
  霍冰道:“这还不好交代?去过了,没治好,就是这个理。我这腿伤了有十二年了,什么名医没给我看过,治不治都没什么区别,还费钱。”
  他一面说着,一面抽出明慎给他写的信,粗略看了看后,又从头读了第二遍,而后将其塞进了袖子里。
  他不说话时其实看着很令人舒心,这个时候旁人才会发现他与明慎的相似之处——那种安静的气息是如出一辙的,即便容貌并不是特别像,但也没有人能够否认这个说法。
  卜瑜微微愣了愣。
  霍冰接着伸了个懒腰,道:“你不熟悉明家,但对霍家应当是听说过的罢,我祖父在战场上受了伤,后半辈子眼瞎耳聋的,我本来有三个舅舅,但一个都没活下来,都死在了伤寒中,我母亲虽是女儿家,但有着不输给男子的谋略与胆识,不过她在生下阿慎之后便伤到了根骨,只能卧床休养,连久坐都不能……所以你见到的,我们霍家祖传出病秧子。要是我治好了,那不是破了例么?”
  卜瑜道:“胡说八道。”
  霍冰道:“卜大人便知道我在胡说八道吗?再往上四十六年,人人都祖传病秧子,您不信,随便问一个京中世家子弟,这是人人都知道的笑话。”
  卜瑜心算了一下,四十六年前正是玉旻的爷爷在位的时候,当时皇帝老来神志不清,大兴文字狱,时时刻刻怀疑着有人要造反,为此不惜往开国功臣的家族上动刀子,彼时人人自危,甚至有辞官归隐多年还被拉回去下狱斩首的,至于霍冰说的那个小笑话,他的确是不知道了。卜瑜出身寒门,并不了解这些京中纨绔的讲究。
  他只知道,当年霍家时让皇帝的心腹,玉旻的生父一死,老皇帝立刻就寻了个由头在霍、明两家头顶动刀。
  他低声问:“当年童子科,明大人一句‘长袖惹春风’被点为小状元,你却名落孙山,仅仅两年后,太上皇便道‘春风多事’,指明霍两家有祸心,竟然借童子之口暗讽今上,明大人差点被送入阉人的地方……而你当时什么都没说出来,我听人说你面露惊慌,讷讷不敢言,故而被让皇帝斥责无用,名落孙山……是这样么?”
  霍冰盯着他:“你想问什么?”
  “你背的诗是哪一首?”卜瑜面若寒霜,问道,“你当时就知道,得到让皇帝夸赞的人,必然会被太上皇视为眼中钉,是不是?”
  霍冰看了他一会儿后,懒洋洋地道:“你说是便是罢,我快死的病骨头一个,也没什么替自己争辩的。我已经不记得当年的事了,不过现在一想,大约是当时觉得不对,但也找不到其他办法,只有告诉了阿慎,说他和我两个人各背了一首诗,可也不能确定哪一首更好,故而我将我那首诗也给了他背。当时我跟阿慎说,哥哥不想当官,只想去买一匹照夜白行走江湖,继承家业的事情拜托他帮我做,他便信了。”
  他自嘲地笑了笑:“他信了,或许那时候我自己也信了罢。阿慎这个孩子从小就被我欺负,可是他那么乖,从来都不长记性。”
  “你竟然拿你的亲弟弟顶罪?”卜瑜看着一脸平静的霍冰,觉得有几分齿寒,“他知道么?若是他没有遇见陛下,你的亲弟弟估计连十岁都活不过去!”
  “我和阿慎,总会有一个被拿去当挡箭牌。从他们送我去霍家,而不是送阿慎去霍家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外祖父看中的是我,而非阿慎。”
  霍冰对他的质问显得早有预料,“换言之,如果当时是阿慎被送去霍家养大,那么死的那一个会是我,我也不会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家族的选择,就像外祖父他……同样放弃了我母亲一样。他抚养我长大,希望我能接他的班,让霍家千秋万代熠熠彪炳,却不肯放自己的亲生女儿踏进家门一步,只因她嫁给了无权无势的伶人小子,把他关系着整个霍氏生死存亡的计划打乱了,让他失去了一个联姻的盟友。”
  霍冰又伸了个懒腰,向他伸出手,卜瑜在那一刹那几乎以为他要自己握住他的手,后来才发现霍冰只是找他要一杯茶:“好了,跟你说这些,你这位草根状元也不会懂的,在那些人眼里,只有姓氏高于一切。在他们教给我的那些屁话中,我觉得唯一有道理的是,只要这个家还有一个活人存在,那么就不会完蛋的。”
  卜瑜把手里的茶水递给他,轻声道:“那你也该觉得我说的话有道理,咱们现在的陛下是一位明君,他不会像四十六年前,或是十二年前的那一位那样荒唐。你未免太过草木皆兵。”
  “明君?明君会在登基的第二个月便秘密立下男后?按这个架势,他以后还要搞个女帝出来不成?”霍冰道,“英明的皇帝不会偏选最难的路来走,以我双眼所见到的,双耳所听到的,玉氏代代荒淫暴戾……这位少主,暴戾尤甚,心思深重尤甚。卜瑜大人,你不会不记得当年是怎么被迫和我霍家联手的罢?”
  卜瑜听到这里,神情终于有了微妙的变化。
  霍冰接着道:“你连中三元后,所有人都以为你将成为张念景的门生,你也是这么打算的,毕竟对于一个初入朝堂的人来说,跟随最厉害的那个人简直是理所当然,是罢?可谁也没想到一向不关心这些事的乌云雅政首先找到了你,你不好推拒,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挡了他的门生。这件事也成了离间张念景与乌云大人最好的武器。”
  他吹了吹茶沫子,笑得有点坏:“当年陛下是派我去告诉乌云雅政的,我用祖父的好友,乌云大人的救命恩人夏承德总兵的名义写了一封信,说‘得’卜瑜者得天下’,他就去找你了。离间了乌云雅政和张念景,连带着让张念景对你也看不顺眼,卜大人,当时的你除了为陛下这一方做事,还能怎么选呢?”
  最后他总结道:“我与陛下同岁,十岁起便在为他,也是为阿慎、为整个霍家筹谋,论陪伴与功劳,我才是陛下身边最得力的功臣。他如何对我无所谓,毫不夸张地说——我站在哪一方,哪一方便会赢。我这么拼死拼活地当他的走狗,无非是想让阿慎幸福快乐。阿慎当年被放弃了,什么都没有了,帝王心冷,伴君如伴虎,他还这样天真,只要一日他跟不上陛下的脚步,他便一日会被千夫所指。
  “两年前他不要他,这很好,我的弟弟我来罩,我可以把阿慎宠成江南小霸王,用我剩下的所有时间替我和那些老头子来向他赎罪;可如今陛下又想要他了,所以让他回来,把他捧到一个危险的位置上,而丝毫不考虑后果……”
  卜瑜道:“那你想怎样?陛下是真心爱护明大人,明大人也是真心喜欢陛下,你没有必要再从中作梗。”
  “他喜欢,就由他去,这只是我的事。本朝上一个男后死得多惨,你不会不知道罢?”霍冰道,“我要恢复宛陵明氏的名誉,让阿慎功高震主,我要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明家少主足以与陛下相配,我要他位极人臣,战功赫赫,无人敢讥讽他以色侍人。”
  霍冰静静地望着他,轻声道:“卜大人,我不是你,我记仇。”
  *
  皇宫,长宁殿。
  殿外有黑色的信鸽扑腾扑腾着飞来,被老太监一把抓过来,取下了爪子上的小信筒。小鸽子饿得嗦囊都瘪了,就跟在程一多后面走进了大殿里,而后哗啦一声飞到了桌上,歪头瞅着玉旻。
  玉旻正随手揭开小香炉的盖子,往里头丢了一片橘子皮,顺手抓了一把果仁,放在手心让那只鸽子吃。他不说话,程一多低声给他复述着暗卫传回来的消息:“霍冰大人今日也在卜瑜大人家中。”
  “阿慎呢?”
  “明大人睡下了。”程一多道,他的声音有点抖,“霍冰大人……似乎还送了一封信出去,去向是……张念景大人家。内容没有您的命令,故而暗卫不曾动手截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