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前妻后[系统] 第14节
作者:
兀兀 更新:2023-04-15 13:00 字数:6679
程方悟冲程钢比了个大拇指,这就对了,他们程家的就没有脑子不清楚的,包括程铃,不去是不去,去了相信都能看出来她是个好儿媳妇的。
第24章
程钢已经被程方悟训练的很能领会他的意思了, 等周志红出去给他下面条,他把程强抱在怀里,“我跟你说,车是先去田家的, 到他们巷口, 我就叫司机大哥专门摁了几声喇叭,咱姐特意回去孝顺婆婆, 这四邻八巷的不都得知道知道?”
“嗯,甚合朕意,”程方悟配合的“捋了捋”下巴上并不存在的胡子,“哼, 我就看不上田向阳这样的,如果相不中咱姐,你别娶啊?娶了不善待, 叫咱姐一生都过的不快活, 我们老程家刨了他们田家祖坟了?”
其实也没有那么严重吧?程钢虽然按程方悟说的办了,但心里却不并觉得二姐跟田向阳有多大的问题,男人嘛, 还是大医生,忙一点, 不太顾家多正常啊,科室里那么多的病人, 那可都是一条条生命, 姐姐既然嫁了, 委屈一点也是应该的。
“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强了,欺负我还不够,手还伸到二姐家了,”程钢在田家也得了几个小时,“我看田叔跟常姨,对二姐还挺好的,挺客气,还让二姐住他们小闺女屋里了。”
这个棒槌,“所以你觉得没问题?如果田向阳回去呢?跟二姐一起睡在自己妹子屋里?他家地方那么窄狭?”
当初周志红可是欢天喜地嫁女儿的,不说人才学历,就是家境,程铃都是高嫁了。
程钢这才品出味儿不对了,“是啊,照理儿咱姐不得住田向阳屋?姐夫的屋子我还进去了,收拾的干净着呢,”
程钢一拍巴掌,“当时常姨还说,二姐夫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东西,怕他回来生气,叫咱姐住她小闺女屋了,说是姑嫂两个也好说说话儿……”
自己姐姐跟田向阳是两口子,在京市就住在一起的,怎么到了平市田家,就不行了?“这是没把二姐当儿媳妇啊,我怎么没听出来?”
“你就是个小聋瞎,能知道什么?算了,这也是早晚的事,有啥事等二姐回来再说吧,我觉得她也呆不了几天,对了,你明天到单位,给田向阳打个电话,叫他中午来咱家吃饭,不,你明天上班之前,先去医院走一趟,大声把二姐去平市的事告诉他!”
见程钢瞪着他不说话,程方悟冲他一呲牙,“怎么?你有意见?”
“我能有啥意见,在你跟前,我的意见只能保留,”程钢嘟哝了一声,把孩子塞给程方悟,“成天给我派活儿,我去看妈饭做的怎么样了!?”
程方悟接过程强,在他白嫩的小脸上亲了一口,以前没认真带过孩子,这次重新来过,才发现,自己这个儿子长的可真漂亮,以后好好培养,一准儿能成才。
如果这次他完成任务能顺利回去,一定要把程强接到自己身边,修复父子关系,再帮他找一个他能做的事业,怎么也不能叫儿子再那么浑浑噩噩下去了。
……
田向阳不知道程铃胆子那么大,没有他的允许,竟然不吭声跑到自己老家去了,程钢来叫他回去吃饭,当着科室人的面儿,他不好不给面子,下了班就到程家来了。
周志红已经做好一桌菜等着田向阳了,看着又是肉又是鱼的,程方悟啧啧嘴,“妈,这都比得上过年了,咱们干脆把初一提到今天过算了。”
“你这孩子,”周志红以为儿媳在这儿挑刺儿呢,忙着解释,“你二姐夫是客,成天也不爱来,所以咱们才得丰富点,咱对他好,不就想着让他对你二姐好点儿?”
程方悟可不是吃醋嫌平时伙食差,而是在他看来,田向阳那种人,扔给他半块剩馒头,都可惜了好白面了,至于对女婿好,来换取女婿对女儿好,更是荒谬,他之前去朱家,方红跟朱成功也是高接远送的。
大舅子每次从首都回来,都会给他带东西,为的也只是自己不在父母身边,家里有什么事的话,程方悟这个妹夫可以帮忙。
但程方悟自己是怎么做的?
在当时的他看来,朱家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是他这个女婿太优秀,朱家知道女儿配他是高攀了,才会讨好他,在跟韩萍确定关系之后,他跟朱耐梅闹离婚,看到的也只有朱家人的不讲道理,粗鲁不堪。
跟韩家这样全家族都是机关干部的人家,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以己度人,程方悟也不觉得田向阳会因为周志红给他摆一桌而对程铃高看一眼,相反只会助长他的嚣张气焰。
“妈,我觉得你就是个包子,”程方悟笑眯眯的把桌上摆碗筷。
“你这是在骂我?”周志红不乐意了,这个媳妇真是越来越不把她这个婆婆放眼里了,“你准备拿我打狗去?”
程方悟哭笑不得的看着周志红,“妈你这理解力,我是说你是薄皮儿大馅的肉包子,最好捏了,就是好欺负的意思。”
周志红更不乐意了,“敢情你是这么想,才总是气我啊?”
“妈你可不能这么说,我什么时候气你了?我多孝顺啊,”这罪名程方悟可不会认,“你看看我跟程钢搬回来之后,帮你干了多少活儿啊,你是头一年没有自己洗大件吧?”
是,她现在除了买菜做饭,其实连孙子带的都不算多,家里的卫生是媳妇打扫的,衣服被褥是儿子拆洗的,但周志红一点儿也不快乐。
看到在外头忙碌了一天的儿子,回到家不但要帮着带孩子,还得洗尿布,洗家里所有人的大件衣裳,那双拿钢笔写文章的手,成天泡在水里,周志红简直心如刀绞。
“你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我看这家里啊,最舒服的就是你了,”周志红把一盘切好的火腿肠放在桌上,这可是新鲜玩意儿,前两天程钢他们局里分的,连大女儿说要拿走几根,她都没舍得给,“不是我说你,你是个女人,成天这么在家里呆着,有什么意思?”
在周志红看来,儿媳妇除了给孩子喂个奶,陪孩子咿咿呀呀的说着连她都听不懂的话,还给孩子懂书,真的没干什么正经事儿,当初她要是像儿媳这样,这个家早散了。
程方悟点点头,“嗯,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所以我已经跟我们领导说了,三个月产假到到,我就上班儿去,到时候孩子真的就辛苦妈你一个人了,我也跟我妈商量了,以后每周她来把孩子接走两天,你也好歇歇。”
周志红愣住了,“你要上班儿去?你们单位不让续产假?不会吧?”
这会儿单位里,产假的要求没有那么严格,连着请的,甚至一歇两年的人都是有的,周志红以为像图书馆那么闲的单位,媳妇怎么也得歇一年,等孩子断奶了再去上班,可她休三个月?
程方悟满脑门子事呢,怎么可能只呆在家里带孩子?而且你在家里带孩子,不说外人了,连自己家里人,也会认为你在闲呆着,“我们单位规定的产假是三个月,我也不准备续请了,但我们上下午有半小时的喂奶时间,你把孩子带过去我喂,或者我提前回来都行。”
程家离图书馆并不远,骑车十分钟的路都没有,程方悟都安排好了,每天早下班半个小时,这样还能给周志红搭把手儿把饭做好了,“我知道这样妈你肯定累,所以才让我妈一周带走两天,我爸也在家呢,他俩照顾一个孩子,你也可以歇歇。”
如果将来他们离婚了,孩子程方悟还是想让朱耐梅带着的,程钢娶了新妻子,肯定不可能全心对待程强,把程强留在周志红这里,真不如跟着朱耐梅这个生母,而且有了孩子,朱耐梅也会振作起来,不会像前世那样,越活越糟糕。
周志红还没有彻底消化程方悟的话呢,外头就听见程钢跟田向阳一道儿进来了,“妈,我大姐夫跟二姐夫来了。”
还是自己儿子想的周到,周志红欣慰的看着程钢,“跟你大姐说了没?”
这只做给二女婿,将来大女婿听说了,该有想法儿了。
“说了,我路上叫人给我大姐捎信儿了,”程钢脱了身上的棉大衣,招呼着王红军跟田向阳洗手。
王红军一进门儿就看见桌上的菜了,“哟,妈,今天是啥日子?这么丰盛?”
他扫了一圈儿,“没酒?我去买一瓶儿,刚好跟向阳小钢喝一点儿。”
程方悟白了王红军一眼,这人都有酒瘾了还喝,“我说大姐夫,刚好二姐夫也在呢,要不明天叫他带你去医院做个体检?”
王红军后来死于肝硬化,死的时候连五十都没到,大女儿王倩倩接了他的班儿,但配件厂那样的小厂子,没两年破产,王倩倩跟丈夫一起做了点儿小生意,日子倒也过得去,偏程英这个妈是个拎不清的,非要挖着女儿贴儿子王超,最后弄得母女反目。
他记得姐姐还哭到他跟前,程方悟把外甥女叫来教训,却被王倩倩给撅了回去,说是自己一家子日子也艰难,没有从自己孩子身上抠钱贴娘家弟弟的道理,何况王超还有手有脚,自己不挣钱,靠老娘已经够丢人了,还要靠姐姐,走哪儿也没有这样的道理。
程方悟被王倩倩气的够呛,一怒之下让王超在他的画院当了个保安,结果王超好吃懒做,光拿工资不干活儿不说,甚至还撬他的画室,偷他的画出去卖,程方悟气极了,直接把他送到了警察局,让认识的警官把他在里头关了两天,狠狠的吓唬了一场,才算是把毛病给改了。
所以这一次,程方悟希望王红军能早点发现自己的问题,有病早治,最好还能把酒给戒了,起码他活的久一些,姐姐不会把王超当做王家的希望,惯的不成样子。
王红军却领会不了程方悟的苦心,不以为然的摆摆手,“体检啥呀,我身体好着呢,”王红军把胸脯拍的呯呯响,“不是你姐夫我说大话,向阳跟小钢加一直起,都靠不到我跟前儿来!”
这倒是真的,王红军是退伍军人,田向阳跟程钢到他跟前,就两只菜鸡,“这不是比打架,是吧?二姐夫?像大姐夫这种成天兜里揣着小酒壶的人,是不是该到医院做个体检?”
程方悟希望田向阳从医学的角度给王红军讲一讲,最好能劝王红军去医院检查一下,没想到田向阳连个眼风都不给她,“妈,你今天叫我们过来,是有啥事?我下午还要上班,不能在家里呆的时间长。”
程钢有些不满的拉了把椅子,“大姐夫快坐吧,你下午不也要上班儿嘛,等初二你跟大姐回来的时候,咱再好好喝,我还收着瓶好酒呢!”
“那可说定了,”听说程钢有好酒,王红军高兴了,也拉了张椅子坐了,“到时候向阳也一起来,你跟铃子结婚也几年了,咱们都没正经喝过一回酒,我看你是看不起大哥不是?”
田向阳勉强笑了笑,“哪里,我不抽烟不喝酒的,跟大姐夫不知道该说什么。”
有什么不知道该说什么的?王红军不乐意了,“是啊,你是文化人儿,大医生,跟我们这些大老粗,确实没话说,这话我还是听得懂的,”
他转身拍了拍身边的程钢,“到时候你陪姐夫喝!”
周志红尴尬的笑笑,“红军别介意,向阳是真的不喝酒,”
“大姐夫哪介意了,二姐结婚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咱们会不知道二姐夫是个啥脾气?我听说啊,好多大夫不喝酒,是怕喝多了将来做手术的时候,手会抖,那手术刀下头,可是一条人命,二姐夫这也是为病人的生命负责,”程方悟就当没注意到田向阳对他的冷淡,歪着头看着田向阳,“我说的对吧?二姐夫?”
田向阳根本不想理这个所谓的弟媳,以前他不理朱耐梅,朱耐梅会识趣的跟着程铃,只摆桌子端饭,绝不会再主动跟他说话,今天是怎么了?这么没眼色?
“二姐夫?你耳朵不好吗?我跟你说话呢?”程方悟撇撇嘴,“妈,你看二姐夫这人,从他进来我跟他打招呼,他就不理我,现在就咱们几个,我跟他说话,他还不理我,二姐夫,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啊?”
田向阳没想到程方悟会这么愣,“啊,哪,哪有啊?我不过是一时没反应过来。”
程方悟微微一笑,把蒸好的馒头拿过来递给王红军和程钢,“二姐夫是首都医大毕业的,那可是高材生们才能考上的地儿,啧,原来这都是传闻啊!?程钢,早知道你也应该报首医了,你这人反应最快了。”
田向阳不由皱眉,这女人也既烦又无礼,“不管我反应是快是慢,但我高考的分数在那儿摆着的,我们首都医大,是看分数录取学生的。”
程方悟肯定的点点头,“对,你们肯定是这样的,只看分数,不看学生的个人素质,人品才华啥的,更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就算是有些见不得人的毛病,只要分儿高,就ok了,不是说‘分儿分儿,学生的命根儿’嘛,二姐夫能考个高分儿,就是了不起,我跟程钢都比不了。”
田向阳怎么听都觉得程铃这弟媳妇是在骂人,但他不愿意跟这种泼妇理论,放下筷子道,“程铃呢?还没回来?”
周志红呃了一声,张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回话,她心里知道女儿不去平市,是因为女婿根本不愿意带她回去,“那个……”
程钢注意到周志红求助的目光,笑道,“这不昨天耐梅单位有车去平市,我就陪着二姐去给田叔常姨拜个年,我二姐这都几年没有跟你回老家了,今年她说单位还要叫她加班儿,妈就想着,老不回去太失礼了,叫二姐趁着这几天有假,回去看看二老,帮着家里头准备准备,说起来离的也不算远,老不回去,该被人说闲话了,二姐夫回去,脸儿上也不好看。”
田向阳气的满脸通红,怪不得这一家子请自己过来吃饭呢,原来是在这儿算计他呢!他一年回平市也有几次机会,可以见见自己的爱人,现在程铃跑过去了,叫爱人听说了,会怎么想他?“你们,你们真是太过分了!”
王红军正想夸程铃懂事儿呢,没想到田向阳居然发火了,“这,这是怎么的了?妈的安排没毛病啊?这女人过年不回婆家,本来就没道理,我们车票都买好了,二十九就走,刚好今天回来了,到时候就不特地回来跟妈再说了,我们初二早上就回来。”
周志红点点头,这是王家的老规矩了,自己女儿不愿意带着孩子回王红军老家,每年都是拖到再不走就没汽车了,才回去,恨不得初一当天就往回赶,也幸亏王红军老家就在京市下头的村里,不算远,“回去吧,给孩子穿暖和了,回去好好陪亲家母说说话。”
王红军父亲是配件厂的老职工,家里一头沉,母亲一直在农村种地,后来王红军这个小儿子接了父亲的班儿,也因这个,哥哥一家对他颇不满意,年年回去,程英都要因为这个事跟妯娌干一仗。
回来再跑到自己跟前哭一场,说自己为什么替她相中了那么个男人,啥本事没有,还孝顺的不行,恨不得把整个家都搬回老家,孝顺他娘跟大哥一家子?!
周志红也没办法,当初看王红军长的人高马大,干活儿也是一把好手,家里有个哥哥,也不愁老娘没有管,他们两口子只用每月拿些钱回去,倒也省心,谁会想到家里的大哥一直不满小的接班儿,这些年就没有消停过,恨不得让王红军一月交一半工资回家里去。
王红军提到回家过年,也是愁容满面,只低低的嗯了一声,挟了口菜,心道没有酒,再好的菜他也咽不下去。
田向阳也吃不下去,他恨不得立马赶回医院,给爱人打个电话解释一下,然后再往家里打个电话,让程铃赶紧从他家里回来!
第25章
程方悟却不打算这么轻易放过田向阳, 谁叫程钢对田向阳印象那么好呢?他得首先打破了这个好印象,让程钢彻底站到程铃这边来才行!
程方悟太了解两个姐姐对他这个弟弟的依赖了,这年头,姐姐们对弟弟百般好, 除了血缘之外, 还有就是从小被教育,家里长辈们都会告诉她们:
家里有个弟弟, 她们在娘家就有人撑腰,出了事有人替她们出头。
但据程方悟自己的人生经验,这样的“兄弟”们,真的为姐姐们出头的并不怎么多, 被姐妹们惯坏的男人,享受姐妹们的供奉是应该的,并不会觉得要回报她们什么。
而且女人自己不给力, 就算是有个好兄弟帮忙, 也只是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
程方悟自己就是个明晃晃的例子,能给大姐的, 不过是外甥的一份工作,给二姐的就更少了, 甚至还在程铃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 自己的声誉。
“二姐夫可能不知道, 我二姐还准备好多年货带过去呢, 二姐说了,这两年她没回去,亲家叔叔阿姨,多亏了亲家大嫂跟妹妹们照顾,她这次去了,还得好好谢谢她们,我二姐给她们每人都买了一斤上海毛线呢,亲家大嫂的是紫色的,亲家妹妹的是大红的,织件儿薄毛衫儿,开春穿着正合适。”
这主意是程方悟给出的,有道儿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东西砸出去,看以后谁还敢说程铃不把婆家人往眼里放,“还有亲家叔叔阿姨,二姐给亲家叔叔做了双老棉鞋,就是那种踢死牛儿的,别看不好看,穿着又暖和,走路还不滑,亲家阿姨二姐给做了身儿缎子棉袄,用的是枣红缎子,既喜气,又不会太显嫩。”
这两样是早几年程铃就准备了,可惜一直没送出去,现在好了,一总全带过去,好好表现一下。
田向阳越听脸越冷,这都是什么?“谁叫她去的?带什么东西?谁稀罕?”
这下别说程钢了,连周志红都听不下去了,“向阳,铃子是好心,这也是她应该做的,你怎么能这么说的?”
田向阳已经不耐烦的站起来,“我叫她这么做了?我说多少遍了,我跟她是结婚了没错,但我家里是家里,跟她没关系,她凭啥不经我同意就跑到平市去了?”
呵,程方悟不忍了,“你的意思是,结婚是结婚,但你们家我姐是不能进门儿的,那你跟大家说说,这婚结的什么意思?如果真是这样的,当初结婚的时候,你爸妈跑过来干什么?不出席不就完了?”
要是可以,他也不想让父母掺和进来,可是他爸妈发话了,婚是必须要结的,而且结婚,哪有双方父母不见面的?他又不想在平市结婚,就只能让父母过来了。
王红军已经气的直拍桌子了,程铃虽然不是他亲妹子,但他对程铃跟程钢的印象都很好,尤其是程铃,干活不比老婆差,话还不像老婆那么多,脾气也好,可没想到,就因为脾气好,叫人欺负成这样,“你这是啥意思?敢情是你们老田家不认铃子这个儿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