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作者:
玉筝 更新:2023-04-15 14:07 字数:6477
于华到正院后,正见于简指挥着仆人挂彩绸,他站住脚,抬眼看去,只见于简亲自上阵,将寿字扯的高高的,只他还没有寿字宽,拉扯间有些捉襟见肘,好不容易贴平了,矮梯子却晃荡开了。
于简这两年也是抽长,身长一米七八,这些年倒将大半的时间用在读书上,武学上的造诣,便连九岁的于通都不如。他的所有的才华和心智都长在了‘文化课’上。
时至今日,于华已经不会看不上文官,也不会不喜喜文之人,行行出状元,想来小时候的他的确偏激了。只是,便是与军营里的军师相处,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深交不了。
于简去年就已经考取了秀才,名列前三,陈先生已为他报了院试。因于简已经有了功名,所以穿的是青色孺衫,越发显得文质彬彬。
于华看着于简,却有些神色复杂,虽说徐姨娘的事怪不到于简身上,可他心里还是存了疙瘩,演不来兄友弟恭。正待抽身,就见于简放开了扶手,接过红绸就要去挂。
“二少爷小心!小心!”于简自小习武不精,底盘不稳,这些年没人逼着,越发疏忽了武学,眼下梯子不稳,小厮仆人看的很是胆战心惊。
于华光听这稀里哗啦的声音就有些嘲讽,他嘴角微撇,若是由他来挂,不过是分分钟的事。不过他也没准备相帮,左右那么多小厮,还扶不起一个于简,挂不好一道彩绸?
只是凡事都有例外。
其中一个小厮左扶右看间,就发现一个颇似于华的少年站在门口。
“大少爷?”
于华听这不伦不类的问候已经一早上了,没什么神色的点了点头,就转身要走。
“二少爷!”
于简听到小厮的话,不顾脚下不稳就转身去看。若是平地上当然不要紧,可他这会站在梯子上,所有人都忙着看于华,直到于简摇摇晃晃跌了下来才有人发现。
于华正对着正室,倒成了第一个发现于简险境的人。他眼见于简果真要坠下,没什么犹豫地将衣袍撩起,借力院子里的圆桌,飞身而起,在于简落地之前拽了他一把,好歹没让他直直倒地。
“大哥……”于简落地前用手支了一下,手上磨破了皮,除此之外倒没受什么伤。
却说于华听了于简的称呼眉头一挑。四年前,他走之前,于简对他的称呼一直是于华;这让他很难相信,四年后,于简潜意识里开口的第一句称呼竟是‘大哥’。
果然是酸腐孺生,守规矩的很!
初秋的太阳出的很早,眼下微暖的阳光照在于华的脸上,那伤疤在他小麦色的肌肤上,凸显地越发明显了。
“大哥,你的脸?”于简的声音带了些颤抖。
“于简,几年不见,你倒多事了!”
说完也不管于简的脸色,扯开落在地上的红绸后对着正堂一比划,气运丹田,一跺脚飞身而起,一瞬间就将两端不偏不倚的挂在了寿字当头。
于华稳稳落在地上,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于华的气质几近冷冽,脸上还是无喜无忧。可他这一手耍的帅气,只震得众人目瞪口呆。
“好!”
寂静无声中,倒是从院门的位置传来了一阵铿锵有力地叫好声。
于华背对着门口,听到这个声音几乎落泪。他转过身,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很大方地行了一个军礼,由胸腔发出一句肺腑:“祖父!”
老爵爷哈哈笑着,拍了拍于华的肩膀,像是没有发现于华面容的任何不妥:“好,有男人味了!”
这会子于华倒是不好意思了,他摸了摸脑袋,憨憨地笑了:“去西北的时候,碰上刚入伙的三流土匪,一时大意,被伤了脸。伤口不深,也不知怎的留下了疤痕……”
本以为再想起这些,就算不痛苦也会有些难受的,可他站在老爵爷面前,听着老爵爷一句‘男人了’便轻而易举的放下心结,那解释的话都不用想就出了口。
“嗯,没事,活着就好!”老爵爷将后怕与心疼都藏在心底,面上很欣慰。不经历苦难,于华永难成长,在他看着于华挎着几件冬衣离府而去,他就知道,于华以后的路虽然会越走越宽,却也布满荆棘。好在,他还活着,这就够了!
“都不用忙活了,先吃饭。简哥,你也一起!”
几个小厮回过神,慌忙去扶于简。于简的神色很尴尬,看着于华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有再拿热脸去贴,反倒向着老爵爷请罪道:“祖父,我,我还是改日吧!”
老爵爷微敛了欢喜的神色,看了看于华,没有说话。
“扭扭捏捏像什么样子!”于华在军营跟莽汉处惯了,虽然心里不再看不上文官,可于简这般又是行礼又是作揖的,他很不适应。
于简苦笑一声,想反驳却无从开口。他不了解西北的风土人情,只是京城从没人说他扭捏,夸赞他有文士之风的倒是不缺。
于是,相互妥协的结果就是,老爵爷带着于华于简到了静安堂……
☆、第88章 :
如果说军队是个神奇的地方,那在那神奇的地方历练出来的军人就是一个很神奇的物种。
那里有军师那种接近文人的,不论春夏秋冬都扇着一把扇子,饱读诗书兵法,看上去就极有学问;也有纯武将的那种,像谢爵爷,在边关士兵堆里浸淫了近二十年,将京城贵人的优越感褪了个干干净净,唯余豪爽大气,这种人,若是不懂行情的人来评价,只能得个粗鲁野蛮;而文武双全的人也不是没有,像谢昆和于华,不过他们的表现形式完全不同。
谢昆极好的融合了文人的风骨与武将的大气,他的气质偏于中和,较之文人多了豪爽,较之武人又多了几分文气。便是在军营那般严肃的环境里,跟士兵开着玩笑都不觉得突兀;至于于华,有种动物最适合拿来比喻他——变色龙。他有的时候是纯武将,在军营里,他比谢昆严肃,比谢昆爷们,整日肃着一张脸,为人处事很严谨,说白了,就是比谢昆更像谢爵爷的儿子;可有的时候,他却只是一个京城的贵公子哥,比谁都守规矩知礼仪。
四年的沉淀,谢昆遗传自他双亲的两个极端,很好的融合了。
而于华却将天生的本性分裂并进化了。他性子里的鲁莽很好地转成了军人的直爽大气;与生俱来的细心与温柔却化成了他最不愿意承认的‘娘们唧唧’。而这‘娘们唧唧’的个性,却是最先体现在了饭桌上。
于珊早就知道于华回府的第一顿饭,肯定会在静安堂陪着老爵爷和老太太的,所以刚起床就叮嘱了小厨房,除了日常早饭之外,再多做些点心,只是不好只做于华喜欢的,便各色各样的都定了一些,光材料就摆了满满一桌子。
所以,当老爵爷果真带着于华到静安堂时,她并没有惊奇,只是对于简的到来表示了一点点惊讶。不过她认为,老爵爷肯定是有自己的思量,她不好过问,反正对她来说也就是多准备双筷子罢了。
当她看见老太太含泪地拉起拜倒在地的于华时,她就很知趣地以准备早饭为借口,将空间留给了他们,自己拉着杨宇楠又去了小厨房。
两人刚出门口,于珊就停下了,解释道:“小厨房那边都已经吩咐好了,咱们去弟弟那里坐一坐,他这个懒虫,想必还不知道哥哥回来了。”
杨宇楠看着于珊明媚的笑容,戏谑道:“不抱怨大少爷心狠了?昨天整整抱怨了半夜,真是可怜了我的耳朵。”
于珊的笑容微敛,解释道:“他还是心狠的,是被谢表哥绑回来的……”
杨宇楠先时有些愣怔,之后恍然大悟,她转了转眼珠子,佯装恼怒的甩开了于珊的手:“怪不得昨日向我抱怨谢表哥的不靠谱,好啊,你有后招也不告诉我一声,害我白担心!”
“我总要整点保险的手段才能向爷爷奶奶保证啊……”
“也就是说,你担心我提前跟爷爷奶奶说了,抢了你的功劳?”杨宇楠的眼睛瞪的圆圆的,眼球水灵灵的,像是第一次认识于珊。
“不是,不是,我也没想到哥哥真没准备回来,而且昨天那么晚了两人都没回京,我真以为他们赶不回来了。那时候再跟你说有什么用,白让你跟着担心……”于珊见杨宇楠‘含泪’的双眼,急忙摆手,唯恐杨宇楠真的误会她。
于华离京后,这两个小姐妹的相处方式有些特别,颇有些革命友谊的意思在里面。
于珊步步为营,掌家的过程中总有不少烦心事,而杨宇楠一直一来都尽职尽责的当着于珊的垃圾桶,只要于珊愿意说,她就出上一双耳朵去听;如果于珊不愿意说,她也从不会强求。
只有极少的情况,于珊愿意将不开心的缘由告诉她,逼着她帮忙想法子;而大多时候,于珊只是抱怨,不需她插手。就像昨日夜里,于珊就反复的抱怨谢昆办事不牢,却没有将缘由告诉她。
本来这事很正常,与以往没什么不同,可杨宇楠就是不肯听于珊解释,愣说成是她不把自己当自己人,有事瞒着她。
两人站在左偏院争论了许久,杨宇楠才开恩一般松口道:“我原谅你也可以,但我拿你书信的事就扯平了。”
于珊在与杨宇楠的争论中,就发现杨宇楠反常地纠结着不相干的事,早就起了疑心,所以在杨宇楠提出如此不合理的要求后,她的反应很快,严词拒绝道:“不行!你那不是拿,你那是偷,不告而取视为偷盗,再说那事已经翻篇了……”
于珊的话还没有说完,杨宇楠的眼圈就真的红了,她颤抖着身子,用很受伤的眼神看着于珊,却一句辩解的话都不说。
于珊很没出息,剩余的话就再也说不下去,因为她知道,自始至终杨宇楠都是站在她这一边的,连‘偷’信也是如此。
杨宇楠之所以拿于珊的信,是因为于安那小子相求,她若是不心软点头答应‘帮’他,谁晓得于安会不会走弯路真的去偷,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的道理谁都懂。她拿到书信后,不肯交给于安,也是存了让于安接着去求于珊的念头,或者转个弯去求老太太,让老太太命令于珊同意,反正总要于珊知晓了,她才肯交出书信。
于珊很明白,杨宇楠这一举动很好的将‘偷’这个字背在了自己身上,让于安再没有机会亲自出手。若是她偷偷将书信给于安看了再偷偷放回去,那才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偷盗者。
不过于珊在杨宇楠面前一向脸皮厚,加上她也是顺杆爬的物种,便佯装看不懂杨宇楠的本意,借着这事与杨宇楠约法一章——以后不准替于安求情!
迫于‘淫威’,杨宇楠不得不签下了这条约,所以这一个多月过的最辛苦的就是于安那小子了!于安的性子时动时静,顽皮起来气死人,安静起来吓死人,因为他最安静的时候就是像卡拉一样,趴在树上的时候。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于珊既然同意了他上树,就不会反悔,可她没说不粘知了。每天中午,只要知了开始叫,她就命人当着于安的面粘知了,每次都粘的干干净净,于安就算再生气不甘也没法子。知了是会飞的,而且活得时间很长,总有那么一个两个的重新飞到树上或者破土而出,不过于珊也是狠心,只要有知了叫,于珊就命人粘。
如此一来,于安气性愈来愈大,为表抗议,索性有没有知了都在树上趴着。面对这种情况,于珊也有法子,他只要上树,她就在命小丫鬟在树下求他,一个小丫鬟挨不住了,就再换一个,直到于安忍无可忍下树为止。所以,这一个对月,于安的心灵和耳朵都饱受荼毒。
杨宇楠想必是忍到极限了,才处处想着抓于珊的小辫子来谈条件。只要她能开口替于安求情,那老太太就不会只听到于珊的‘一面之词’,认为于安说的都是歪门邪道!每次她看着于安憋屈的小脸和于珊耀武扬威的表情,总觉得于珊在欺负人!她想到于安要哭不哭的小模样,越发坚定了要毁约,更是寸步不让,片刻后竟夸张的落泪。
“好了好了,怕了你了,我答应了。”
于珊话音刚落,杨宇楠的嘴角就扬了起来,她捏着小手帕拭泪,口里还说着:“哎,这么喜庆的日子,我怎么落泪了,着实不该……”
于珊看着她这样,差点气哭了,但想到哭花了妆还要麻烦一遍,愣是抬高脑袋忍下了。
于珊这才升起打量杨宇楠妆容的心思,她刚刚哭过了,最好让她回楠苑去补妆,也让她解解气!只是这一看心里就更不平衡了,果然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杨宇楠的脸干干净净的,别说涂脂抹粉,就是眉毛都没有描。她本来就肤如凝脂,便是不上妆也极美,所以于珊这会才发现她不曾上妆。
这两人一来二去间,在门口耽搁的时间就有些久了,谁都没有发现门里边一个小脑袋贴在门上,听到杨宇楠胜出后,他咧着嘴比了个胜利的手势,狠狠笑了一阵,才打着小哈欠推开了门。
“咦?四姐姐,楠姐姐,你们怎么在这?”于安的表情装的惟妙惟肖,只是于珊看着他眼睛深处埋藏的喜悦,有些狐疑。
“来叫你起……吃饭……”于珊本想说叫他起床的,可看着他朝天辫扎好了,明绿色的衣服穿好了,小小的玉佩在腰间挂好了,话说到一半就改了口。
“奥,那走吧!”于安心情极好,一手拉着一个就往静安堂正室走。
于珊手上用力拽住于安,狐疑地问道:“你今天怎么起的这么早,还这么开心?”
“祖父生日,不对,是做寿,当然开心,当然要早起。哥哥不在,我要一个顶俩!”于安放开杨宇楠,手握成小拳头不停的挥舞着,嘴里理所当然地回答道。
于珊看他这模样,噗嗤笑出声,她轻轻扯了扯他的辫子,叮嘱道:“你不闯祸就不错了,今天你给我老老实实的,跟我一起跟着奶奶,不准你跑到外院去。”
“不行!”于安肃着小脸,挥开于珊的手,说道:“我是代表长房嫡子去的!”
于珊也不知是谁教的他,只是听于安这般说还很欣慰,片刻后才说道:“哥哥回来了,祖父那自有哥哥帮衬着,不缺你一个才刚四岁的小萝卜头……”
于安听到第一句的时候就眼里放光,哪还听得进去于珊又说了些什么,他绕过于珊,急急地往前跑,于珊一愣神的功夫,他就跑过了长廊。
于珊看着前方奔跑的背影,忍不住抱怨:“小没良心的,有个哥哥就不要姐姐了!”
“自找的,谁让你天天跟他说,大少爷有多好多能耐……”杨宇楠轻轻说。
于珊便有些讪讪,她担心于安与于华离了心,的确没少说于华的好话。
于安赶到静安堂的时候,老太太老爵爷已经深入了解了于华四年的生活,便连他曾参与过的几次剿匪都了解了个透彻。这两位老人除了欣慰,就是心疼。至于于华脸上的疤痕,却是被一笔带过,好像容貌被损并不重要。他们谁都知道,越介意越疼惜,于华心里越不舒坦,还不如表现的无所谓来的好些。
于简也是从头听到尾,他的神色很复杂,他并不羡慕于华的生活,相反他很想劝于华回到京城,于华一个一等爵府继承人,根本没必要像个蛮夫一样去拼命、挣军功。他认为,于爵府一脉,从来不曾出过武将,路子根本走不宽。只是他看着于华坚毅的表情,他曾觉得合情合理的劝解就再也说不出口。
突然,廊间传来轻快的跑步声,于华眼见老太太和老爵爷的表情变得宠溺,便知来者定是于安无疑,能在静安堂跑跳的除了自小养在老太太身边的于安,绝对没有其他人了。他微眯着眼睛,替于安数着步子,静等着。
不一会,门外就出现一个探头探脑的男娃。于华看着这男娃,突然很理解为何于珊会担忧若是他十年不回府,会将于安和于诚弄混淆。眼前这男娃个头小小的,比之三岁的孩子还不如,一双眼睛倒是活灵活现,若是忽略性别,就是一个缩小版的于珊。
于华按捺不住欣喜,紧走几步将于安抱在了怀里,很温柔地自我介绍:“我是哥哥。”
于安眼里有些狐疑,但仍旧很乖巧地喊:“哥哥好。”
于华听到这稚嫩的声音,几乎再一次落下泪来。他走的时候于安才八个多月,别说说话,就是路都不会走,而现在,他能跑会跳了,他错过了于安的成长,果真是有得必有失。
于安在于华的怀里仰视于华,总觉得于华的举止欠缺了些什么。
过了好一小会他伸手摸了摸于华的凹凸不平的伤疤。他的手软软的,温温的,于华却浑身打了一个战栗,他唯恐吓坏了于安,便要放于安下来。怎知他松了手,于安却没有掉下来,他低头去看,就见于安一手抚摸着他的伤痕,一手紧紧地巴着他的衣服,几乎虔诚地问:“这就是四姐姐说的军功章吗?”
于华愣怔当场,讷讷不能言。
“哈哈,果真都是我的好孙儿!”老爵爷悬着的心放了下来,本以为于安会说错话刺激到于华,却不想于安说出口的竟是这样颇有内涵的赞赏。
老太太也觉得很欣慰,于安,真的成长的很好。他任由那兄弟两个说着悄悄话,见于珊和杨宇楠也进了屋,才吩咐夏竹摆饭。
食不言寝不语这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礼仪。不过这礼仪在静安堂很少被遵守。别说于安这个四岁的皮娃,就是十一岁的于珊也很少照做。
因于华是‘主角’,饭桌上的老老少少总是时不时地撇他一眼,而于华像是没有发现,他安安静静地吃着饭,偶尔给其他人夹几筷子。